20130930

「包容」不簡單

「包容」二字,在香港也許已經成為敏感詞,你講包容,尤其是包容大陸人的「不文明」行為,必然會引來嘲笑或謾罵 --- 講包容的,不是「左膠」就是「離地中產」,其甚者就是「仆街冚家剷」了!事實上,有些鼓吹包容的人的確該罵,因為他們的「包容論」和喊空洞的口號沒甚麼分別;至於反對的,則可能只是醉翁之意,旨在挑起族群仇恨。還有一種,就是看風駛艃,煽風點火,寫些抽水文章恥笑包容論來賺稿費。

我建議還是少談「包容」為妙,以免引起無謂爭論,讓別有用心的人有機可乘;有甚麼現實問題,就逐一討論和提出實際的處理方法。「包容」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不好好思考過,隨便發議論,對處理現實問題不但毫無幫助,甚至會礙事。你真的要談,就要先問問自己有沒有想過以下的問題:為甚麼要包容?應該包容些甚麼?甚麼情況下才需要包容?怎樣才是真正的包容?包容只是權宜之計,還是一種價值或美德?

這些問題都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回答,大家很可能有不同的答案;肯定的是,若非經過細心思考,是不會懂得回答這些問題的。我自己對「包容」這個題目思考得不多,沒有甚麼高見可以提供給讀者參考,倒是有一篇 Bernard Williams 論包容的文章我認為很有啟發性,值得推薦給對這個問題特別有興趣的讀者: ‘Tolerating the Intolerable’,收入了 Williams 的文集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

以下讓我試譯其中精彩的一段:

「假如包容要成為一個問題,就必先有一事物是要被包容的;要有一信念、做法、或生活方式是某一群體可能認為(就算是盲目地或不合理地認為)是不當的、錯誤的、或不要得的。如果只是某一群體仇恨另一群體,例如部族仇殺或純粹是種族歧視,真正需要的便不是包容:牽涉其中的人需要的是放下仇恨、偏見、或不快的回憶;假如我們要求的是包容,這要求便會比放下仇恨等來得複雜。他們的確仍得放下一樣東西,那就是不再渴望壓制或消除對方的信念;然而,他們也須要保持一樣東西,那就是堅持自己這方的信念,而他們有上述的渴望,正正是因為有這些信念。一方面是堅持自己這方的信念,另一方面是接受其他人可能有不同、甚至令自己厭惡的信念,兩者之間會有張力;這張力,是包容通常有的,也是包容的困難所在。」(p.127

20130927

譯事有心人

洪蘭繼《快思慢想》之後的新譯作是《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從探索情緒形態到實踐正念冥想》,翻譯的是 Richard J. Davidson Sharon Begley 合著的 The Emotional Life of Your Brain;原著在 2012 3月出版,洪譯在 2013 6月面世,雖然未算是洪蘭一貫的神速,但也可以合理地估計是一本爛譯。

沒讀過,當然不能肯定,然而,有網友在臉書貼了一個連結,原來已經有人列了一個勘誤表,在這本譯作的短短幾頁內,找到三十多個誤譯,而且都是明顯的錯誤,有些更甚為可笑:


也許有人會問:「為何要對洪蘭窮追猛打呢?上次《快思慢想》一役,弄至出版社接受讀者退書,已令洪蘭顏面無存;這次再捉她新書的錯處,不是太咄咄迫人了嗎?」問題是,對於《快思慢想》,洪蘭從沒有認錯,現在竟然再推出另一本劣譯(出版社不同),假如沒有人批評,就是再度姑息她,會令《快思慢想》引起的對翻譯水準的關注前功盡廢,洪蘭和其他人的劣譯便像以往一樣會陸續有來。因此,一日不停止洪蘭出版劣譯,台灣譯著的水準便一日難以提高。

上述勘誤表的作者是位翻譯界的有心人,雖然自謙勘誤表「若無實質功效,至少博君一笑」,其實寫得十分用心,絕非馬虎草就,而且可見作者的翻譯造詣很高(假如 Thinking, Fast and Slow 由他/她來翻譯,必定可觀)。花這樣的心力細檢洪蘭的錯誤,難道就是為了羞辱洪蘭嗎?我相信不是的,而是作者深愛翻譯,希望就洪蘭劣譯《快思慢想》一事乘勝追擊,希望最終能改變台灣的譯風。

根據勘誤表作者在 Google+ 所言,他/她在上週去信 The Language Instinct 的作者 Steven Pinker ,指出洪蘭的中譯《語言本能》裏近五十個錯譯,並已收到 Pinker 的回覆,稱已將信件轉交經紀人,希望經紀人能採取行動處理。雖然這可以說是好戲在後頭,但跟這位作者/譯者一樣,我的心態不是看戲,而是「希望真的能藉此帶來正面的小改變,這絕對是廣大中譯讀眾之福」。

20130925

思想導師

魯迅《朝花夕拾》第一篇〈狗·貓·鼠〉的第一段有幾句說話,對於寫政治和時事評論的人來說,特別有意思:

『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為甚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寫政治和時事評論可能得罪權貴(當然,也可以趨炎附勢),不過,除非你實際上影響到他們的利益,否則權貴不會理你,倒是那些「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最不好惹。

其實,這些「前輩」指導的不一定是青年,可以指導任何需要指導的人,包括上了年紀的,雖然指導的對象大多數是青年(現在,三十以下也算青年)。指導甚麼呢?最終可能是指導行動,但基本上是指導思想;因此,就稱這種「前輩」為「思想導師」吧。

假如你有適當的訓練和能力,指導別人怎樣思想,例如講些邏輯或思考方法,那不成問題。然而,思想導師指導別人的,可不是如何思考,而是接受某些思想內容;那就可能大有問題了,不但因為他們引導別人接受的,隨時是歪理,還因為思想導師往往有強烈的導師意識,擺出「真理在我」的姿態,多用修辭,少講論據,務求被指導的人盡快徹底接受有關思想。

歷史教訓我們,越動盪的時勢,需要思想指導的人就越多,因此越能造就有影響力的思想導師。一個思想導師一旦成了氣候,就十分不好惹 --- 你惹他,就不是惹他一人,他的門徒必然會一擁而上,拼命護師。假如思想導師教導的是二二得七、三三見千,那麼,就算你堅持的不過是二二得四、三三見九等簡明的真理,導師的眾多門徒也一樣會跟你對著幹,不是罵你錯了,就是罵你「即使對,也是沒用的廢話」。跟他們爭辯,你說是不是危險已極?

越動盪的時勢,越要提防思想導師。

20130923

再談大學生走堂

在理想的世界,大學教授用心教學,大學生努力學習、更上層樓以擴闊視野;然而,現實世界並非這樣,因此,大學對教授不得不有一定的要求,教授對大學生亦如是,雖然不稱職的教授和不像樣的學生仍然存在,但總算把現實世界向理想世界推近了一點。

昨天的〈大學生與小學雞〉一文引起了一些迴響,主要是針對點名計分。有網友說自己很重視走堂的自由,如果知道某科上堂要點名,不上堂有後果,無論是哪一位教授,一定不會選讀。我不明白為何走堂的自由這麼重要;假如學生要有走堂的自由,那麼,他們是否也要有不交功課、不考試的自由(「自由」在這裏是指做了也不會影響分數)?如果教授有理由規定功課和考試要計分,為甚麼不可以有理由規定出席也計分?

說到規定出席也計分的理由,無獨有偶,今天在網上讀到英國哲學家 Nigel Warburton 的一篇文章,強調的正是討論交談是學習哲學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不上堂,又如何參與討論交談呢?學生固然可以在課堂外也討論哲學,但始終跟課堂內在教授指導下的討論不同;有讀者留言說哲學要靠自己領悟,說我點名計分是太死板,我只能說這位讀者不明白學習哲學(至少是我教授的英美分析哲學)是怎樣的一回事。也許哲學天才不須要這樣學習,但哲學天才屈指可數,不能以他們作準。

當然,不同的課程內容可以有不同的要求,教授也可以有理由不點名計分;我的論點只是,「有走堂的自由」不應該是一個普遍的要求,正如期終考試也不應是一個普遍的要求,因為有些學科不適合用這個形式來評定學生的學習成果(我教的哲學主修課就從來都沒有期終考試的,只要求學生寫論文)。

然而,我仍然認為上堂是大學生的份內事,就算他們有走堂的自由,非不得已也不應走堂。有讀者認為教授教得悶或教得很差時,上堂是浪費時間。先說悶,教授沒有責任娛樂學生,遇著個風趣幽默的教授,是你好彩,教得悶並不等於教的內容不好;例如我的論文導師 Samuel Scheffler 的講課內容很精彩,但他語調平板,又不大講笑,有本科生曾向我表示覺得悶(當時我是助教),我對他說「你不留心聽便真是走寶了」。不過,話又得說回來,假如教授真的是「悶死人」(Scheffler 遠遠不至於此),令學生完全提不起勁聽課,他也有點責任改善一下。

至於教授教得很差,例如不備課,上堂一味吹水,沒有甚麼實質內容,那就是不盡責;假如學生因此走堂,可算是你不仁、我不義,值得諒解。也可能有些教授教得很差是因為無料,即一些學生口中說的「廢嘅」,學生因學不到東西而走堂,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在學生判斷一個教授無料之前,不妨先反躬自問:「我真的有能力判斷教授有幾多料嗎?我是否只是在找藉口走堂?」

20130922

大學生與小學雞

早陣子香港報章報道科大某教授要遲到的學生罰站,有人批評這是大學小學化,大學生變了小學雞。這件事已成舊聞,我不打算評論,倒是今天點算學生的出席名單時,想起此事,令我不禁懷疑,會不會也有人認為我把大學生當小學雞對待?

我上堂一定點名,出席率是計分的,佔總分的 15%;學期內遲到超過三次便開始扣分,遲到十八次,出席的分數便是零。我教的是哲學,課堂上的討論跟閱讀和寫作一樣重要,假如不出席,又如何參與討論呢?(當然,出席的可以不出聲,但至少聽到其他同學的討論,我也有辦法令「沉默者」出聲。)此外,這 15%很容易拿,出席就是了;因此,點名其實是幫助學生較容易拿到好成績。

有些人認為大學生乃成人,有走堂的自由;但怎樣才算有自由呢?這並不好說。假如是不須承擔任何(事前大約訂明的)後果的事才算是有自由去做,那麼我不同意學生有走堂的自由;假如「大學生有走堂的自由」不過是指沒有任何人強制他們上堂,也許我會同意大學生有走堂的自由 --- 當然,「強制」是甚麼意思,又不好說了。

因此,與其談自由,不如講身份。每一身份都有份內之事,我的看法是,大學生這一身份的份內事包括上堂、閱讀指定讀物、參與課堂討論、交論文或其他功課、和出席測驗及考試。相信不同意這看法的人不多吧!假如你同意,就應該不會認為點名計分是把大學生當小學雞對待了,因為那只是要求他們做份內的事和承擔不做的後果。

我認為上堂時尊重教授和其他同學,也是大學生的份內事。有一次,一堂五十分鐘的課上到一半,一位坐在課室中間的學生突然執拾東西,然後站起來,大模斯樣橫越課室,中途離開。他正要開門時,我高聲喝止他,問他為何離開;他說有要事趕著辦,不得不早退。我便說:「早退不是問題,你可以事先知會我,並且坐在後排近門口處,那麼離開時便不會影響我和其他同學了,對嗎?」他滿面通紅答道:「是的,教授,對不起,下一次我知道該怎樣做了。」不錯,我令這學生尷尬了,但這不是當他是小學雞,而是提醒他大學生的份內事。

20130920

《紅樓夢》讀不下去是讀書人的恥辱?

中國作家王蒙近日在北京的演講談到《紅樓夢》,對於網上有人表示《紅樓夢》是讀不下去的名著,他認為難以理解,並說:「如果連這點累勁兒都沒有,我們的精神生活就完蛋了。《紅樓夢》都讀不下去是讀書人的恥辱。」

這是個很奇怪的說法。文學和藝術欣賞都會有口味不同的情況,口味沒有對錯,高下亦難分別,連莎士比亞都不是人見人愛,托爾斯泰就認為莎翁浪得虛名。因此,讀《紅樓夢》感到費勁,讀不下去,讀不完一百二十回,可以純粹是口味不合;讀不完《紅樓夢》的,也許讀《戰爭與和平》會讀得津津有味、十分起勁,精神生活不但不會完蛋,甚至會更加旺盛而生生不息,大部頭俄國小說一部一部讀下去,接著讀其他歐西文學作品 --- 就是讀不下《紅樓夢》!

其實,我這是夫子自道。已嘗試過幾次讀《紅樓夢》,但總是讀不下去,兩年多前寫了篇〈何時完夢?〉,立志讀完全書;可是,這次也是失敗了,或至少尚未成功,因為到目前為止只是讀到第六十二回,距離第一百二十回尚遠(或者可以「偷雞」只讀曹雪芹寫的前八十回?)。有網友鼓勵我效法袁崇煥「掉哪媽!頂硬上!」,《紅樓夢》既然如此不合我口味,如要讀完,真的是要「頂硬上」(「掉哪媽」則不必)!有人可能會說,何苦呢?不為甚麼,只是「硬頸」不服輸而已,絕不是因為覺得讀不完是「讀書人的恥辱」。

王蒙在演講裏還說:「很多人覺得每天拿那麼厚一本書,太費勁,手機拿出來,畫面、色彩、朋友、段子都出來了,以至於出現一種預言:文學即將死亡。」資訊科技對閱讀習慣的影響,不是這麼簡單吧!本來愛讀書的,有了新科技,只會轉了閱讀的媒介,例如電子閱讀器,而不會減少或放棄看書;新科技反而會令閱讀更方便,例如去旅行可以帶很多書,都儲在一個薄薄的閱讀器或平板電腦便成了。我太太在手機裏儲了不少書,在排隊等候或其他小空檔時拿出來讀,就這樣讀完了村上春樹那本數百頁的《海邊的卡夫卡》。

至於「文學即將死亡」的預言,恐怕也是過慮了。文學從來都是小眾趣味,現在愛好文學的人不見得在比例上比數百年前少很多;只要有人寫出好作品,自然會有人讀 --- 合口味的讀者。

20130918

知其不合時宜而為之

曾寫過一篇文章,指梁文道那微言大義的寫作手法只會引來誤解,在香港現時的政治環境,是不合時宜;然而,我自己卻做了更不合時宜的事,就是寫了兩篇文章提醒香港人對待大陸人應保持客觀,令人覺得我在替大陸人講好說話,不但不能體會香港人所受之苦,只是在說風涼話,甚至是在傷口灑鹽。

我寫那兩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指出「大陸人也有好人」、「不要以偏概全」、「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否則一句講完),也不是講思考和科學方法(否則要長篇大論),而是希望大家能多加警惕,不要由反陸客變成仇視大陸人,殃及一些無辜的大陸人和新移民。這不是在傷口灑鹽,更不是否認你受了傷、傷口痛,只是不想你將所受的苦發洩在不恰當的對象上,令更多人受苦。

對,我沒能力治你的傷、止你的痛,對解決香港政治民生的種種問題,亦幫不了甚麼忙,但我不想見到一些人受的苦,因為誤解和偏見,無端擴散到另一些人身上。不是我特別的悲天憫人,我只是設身處地替一些大陸人和新移民著想,心有不忍,雖然預了文章一出必有人痛罵,也就知其不合時宜而為之了。

走筆至此,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當時我仍在香港)一位新移民朋友向我訴苦,說很強烈感受到不少香港人看不起大陸人,說時那受委屈的語氣和神情,我至今難忘。假如你見到一個自由行陸客在香港隨街小便,於是上前喝止,直斥其非,沒有人會說你做錯;可是,要是你由於陸客的劣行而認定大陸人的質素很差,因而對你的新移民同學、鄰居、或同事沒有好感,甚至敵視,你不必有甚麼過份的行為,有時只是一個眼神、某種語氣、或身體語言,都已經能造成傷害。是我過慮了嗎?看到那「我討厭大陸!召集十萬人讚好!」的臉書網頁已有近四萬個 likes,裏面張貼的太多是「強國人」的醜事劣行,我想答案已相當清楚。

文章發表後,看到一些臉書朋友的無理批評和嘲諷,我都置若罔聞,避免紏纏不清的爭辯;我寫那兩篇不合時宜的文章,不是為了論辯,只要能產生一點警惕作用,目的可算達到,其餘就不必計較。不過,網誌裏的留言,除了那些粗言穢語的辱罵,我都盡量回應了,因為我認為這是網誌作者的責任。

張國棟的那篇長文,他在臉書貼出時我已看到,本來看了便算,無謂越描越黑。可是,有人將這篇文章貼到我的網誌,而且連《主場新聞》也轉載了,如果不稍作回應,便是沒禮貌,也可能會令人以為我自覺理虧。其實,我在上文說的,以可以作為部份回應。以下我只就幾點較嚴重的指控多回應幾句。

張國棟說「王教授對不滿他的讀者流露了一種不屑和譏笑的態度」和「王教授及其友好以一種沾沾自喜的姿態、帶著不屑和譏諷地看待人們的反應」。我不能代那些留言支持我的「友好」答辯,但有時間的讀者,可以細看我如何回應反對者的留言,便知道我有沒有「不屑」、「譏笑」、「沾沾自喜」等態度;假如張國棟能舉些例子,而不只是表達他的主觀感覺,這些指控可能會有力一點。(不錯,我在臉書發了幾句牢騷,但也不至於是張國棟描述的那種態度;被人用穢語辱罵,心中有點氣,發些牢騷,人之常情吧!)

至於說我『任由一些好像帶有另一方偏見或想鬥惡對罵的人向他讚好和「幫拖」』,指的應該主要是讀者文少和 Gengar。這兩位都是我的長期讀者,但絕不能說是我的擁躉或粉絲,因為他們時常毫不客氣批評我,亦有以教我;我也沒有渴求他們(或其他讀者)讚好,因為我寫文章不是為了得人稱讚。Gengar 這次的留言都很合理,也有批評我的,不只是「幫拖」。文少在臉書開玩笑說要「出手」,我跟他調侃慣了,叫他「幫拖」,誰知他專揀那些粗言穢語、無理取鬧的留言回應,並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粗口連環爆發;這是他的自由,不是我管得著的。

張國棟說「王教授好像不喜歡我的回應」,嗯,也許真的是不喜歡,但我認為較適合的形容是 ---「感到失望」。

20130916

替「強國人」說好話?

剛和一位老友通過電話,傾了近一小時,談的大多是香港之事;他說假如我身處香港,一定會感受到此地的政治討論是如何的兩極化,很多從前政治立場不強或對政治冷感的朋友都「歸了邊」(他的用語),不少已成本土派。這位老友不是本土派,不認同「大陸人一般質素很低」之說,還告訴我他在深圳搭地鐵每次都見到有大陸人讓座給老弱,乘客都十分文明有禮,絕不比香港人差;他教的學生中也有不少是大陸人,質素(學習態度和日常應對)都很高。然而,當他跟本土派朋友一起時,他沒有表態,為的是避免爭論到臉紅耳赤,不歡而散,甚至反目。

其實,我不必身處香港,也感受到香港政治討論的兩極化。昨天寫的〈由陸客的劣行說起〉一出,便立刻「惡評如潮」,少不免有人指為垃圾文章,也有罵我學棍的;有些則指我的文章無謂,只求學術嚴謹和不犯邏輯謬誤,實則捉錯用神,無助解決香港人面對的問題;連平時頭腦算不錯的朋友也夾纏不清地質疑我,說我理據不足,也可能是偏見云云。我不知道這些人是不是全都是立場先行、情感主導,但很明顯他們有不少是站在那兩極化的其中一極。

〈由陸客的劣行說起〉只是提出一個疑問:以陸客的劣行為證據,而得出「大陸人一般質素都很差」的結論,是否合理?我沒有說大陸人之中也有好人(這個還用說?),也沒有判斷大陸人一般的質素如何,我 --- 再說一次 ---只是提出一個疑問。有人說,沒有判斷,就不會犯錯,又可以擺出理性的姿態,真是立於不敗之地,那倒省便啊!讓我講清楚一點:我寫那篇文章,不是為了爭論的勝敗,更不是為了建立理性的形像,而是見到香港的情況有感而發,針對的是一些煽動香港人仇視大陸人的言論。

這一點我在回應讀者留言時已指出了,可是,引來的是兩個質問:一、我那「有人煽動香港人仇視大陸人」的判斷,有沒有充份的證據支持?二、香港人可能只是討厭大陸人,而不是仇視,我為何沒有將討厭和仇視分開來談?先回第二點:假如「仇視」是言重了,我可以改用「敵視」或「十分厭惡」,那對於我提出上述疑問的動機,影響不大。至於第一點,大家應該都知道「小農 DNA」、「地獄鬼國」、「全民皆匪」、「道德淪喪」等用語,不是我作出來的。就算煽動敵意的人不多,我那篇文章仍然是值得寫的;假如真的沒有人煽動,我那篇文章便屬多餘,但寫篇多餘的文章也不是什麼大罪。

至於批評我「離地」、「紙上談兵」、「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我不想多辯了,只能解釋我為何認為〈由陸客的劣行說起〉一文值得寫:如果「大陸人一般質素都很差」只是一個偏見,而有這個偏見的香港人越來越多,在香港受到敵意對待的便不只是陸客,可能還包括新移民,最終令香港社會更加分化和不穩。就算香港取回單程證審批權,就算香港立刻停止輸入大陸新移民,香港居民之中已有不少是新移民,他們都是一些香港人眼中的「強國人」,不是一朝一夕能「同化」的,但他們是不是一般質素都很差呢?對於這個問題,香港人應該尋求一個客觀的答案,而不只是訴諸以陸客劣行為本的「強國人」stereotype

我是不是在替「強國人」說好話?如果「強國人」只是一個 stereotype,答案自然是:非也!

20130915

由陸客的劣行說起

報章又有中國大陸遊客劣行的報道,這次發生在台灣,一位台灣市民遊阿里山時因為看不過眼一些陸客大聲喧嘩、亂丟垃圾、和隨地吐痰,於是出言勸止;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台灣市民被圍毆,動粗的陸客甚至抓起石頭猛砸,又惡又狠。報道還說陸客反詰「為什麼不行?在中國都是這樣的!」,且大呼「台灣也是屬於中國的!」(據報道,陸客的領隊事後指台灣市民也有言詞挑釁,叫罵「中國人滾出台灣!」,還夾雜粗言穢語)。陸客的惡劣行為,已不是新聞了,值得一談的,倒是香港一些人對這類事件的反應。

陸客劣行的報道,有些人看了會有一種奇怪的大快人心之感;他們當然不是欣賞這些行為,而是感到自己對大陸人的看法 --- 甚麼小農 DNA、地獄鬼國、全民皆匪、道德淪喪等 --- 又一次被肯定了。我在臉書就見到不少人轉貼上述報道,而留言者就有很多流露了這種大快人心之感;我還見到有人向所謂左膠先發制人,語帶諷刺地說一定有人會認為這不過是個別事件。

我不知道有哪些左膠會堅持所有陸客的劣行都是個別事件,認為陸客的質素一般都頗高;不過,有沒有也好,就算所有人都同意陸客的質素很低,大家仍然可以討論陸客的質素能否代表大陸人的一般質素。問題是,有些人已認定大陸人一般質素都很差(自私自利、沒公德心、唯利是圖、言行鄙俗 …),跟他們討論大陸人的質素,就像跟基要派基督徒討論演化論,你沒可能改變他們的看法。

那麼,我自己會不會也有同樣的毛病(只是看法相反)?不會,因為我沒有認定大陸人的一般質素都不錯,我只是懷疑陸客的代表性。我認識的大陸人不算少,有交往的,沒有一百也有幾十,他們的質素都高,至少不會做出陸客的那些劣行;可是,我知道他們不能代表大陸人的一般質素,因為他們大多是同一類的人(在大學工作或讀書),不是隨機抽樣出來的。

相信有人會指出,除了陸客的劣行,還有其他大陸人的劣行(造假、見死不救、倒車輾斃傷者、挖小童眼珠等)可以證明大陸人一般質素很差,但這些例子也有同樣的抽樣問題,也許大陸人中好行善的也不少,只是我們不會在報章得知,就算有報道,有些人也會視而不見confirmation bias)。至於那些用文化大革命和大陸的環境來支持「中國大陸道德淪喪」一說的人,我只能這樣回應他們:要是如此過份簡單的「論證」也算合理,社會科學的研究便會容易不過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遠在美國,自困象牙塔裏優哉游哉,根本感受不到香港人的苦況,不過是在說風涼話。我只能說我完全沒有說風涼話的心態,我是真心關懷香港,但同時也希望中國會向好的方面發展,如此而已。當然,我也在求真,想知道大陸人是否真的一般質素很差;無奈的是,現在寫文章,不譁眾,就難得到掌聲,於是有些人寫文章就像表演神打,我卻傻到跟他們討論武學原理,真是沒得救了。

20130912

譯者不平鳴

中文譯作大多水準不高,劣譯俯拾皆是,這是不爭的事實,究其原因,主要是翻譯報酬一般相當低,譯者又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有能力翻譯得好、卻不計較報酬和地位的人,相信少之又少;此外,出版社審稿不嚴格,譯得不好的作品,照樣出街,大概也是減低成本之故吧!

過去二十年我幾乎完全不讀中文譯作,英文著作自然是看原文,其他語文的,我都會看英譯(例如村上春樹的小說,我讀的便全是英譯),因為英美各大出版社對譯作的要求很高,不要說一定不會出版像洪蘭那樣的離譜爛譯,只要譯得不妥貼的地方太多或太明顯的,都會過不了審稿那一關。至於稿酬,我不清楚,但應該比中文譯作的高一些吧。

然而,我最近讀 Edith Grossman 的小書 Why Translation Matters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1),才知道英美譯者也感到他們這一行不受重視。Grossman 是著名的譯者,譯作等身,主要翻譯西班牙文的文學作品,例如馬奎斯小說的英譯,不少是出自她的手筆。Grossman 在英美翻譯界鼎鼎大名,連她也覺得譯作 --- 包括她自己的 --- 不受重視,其他譯者的感受可想而知。

Grossman 提出的其中一點,相信常看英譯作品的人都會留意到:譯者的名字大多不會印在封面,只能在扉頁看到,而且通常用較小的字體印刷,好像是務求做到毫不起眼似的!以 Grossman 的名氣,她的名字還是沒有印在她譯的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的封面:


Grossman 還指出,英美出版商不大願意出版譯作,因此,每年出版的文學作品中,只有百份之二至三是譯作(據 Grossman 說,西歐國家的情況好得多,每年有百份之二十五至四十是譯作)。Grossman 聽到的解釋是,英美出版商認為愛讀譯作的英美讀者不多;她在書中提出了一個反問:究竟是因為讀譯作的讀者不多,所以才出版這麼少的譯作,還是因為出版的譯作這麼少,所以讀譯作的讀者不多?

令譯者感到不受重視的,還有寫書評的人,因為他們評論譯作時,大多只是評論原著的內容,有時甚至隻字不提譯者,好像那根本不是翻譯的作品!

翻譯殊非易事,要譯得好,信達雅兼顧,那就一定要有相應的學識和深厚的文字功力;要提高中文譯作的水準,讓我們由重視譯者開始吧!

20130910

《一代宗師》美國版

《一代宗師》正在美國公映,昨天和兩位同事去看了;這個版本跟在中港台看到的(下稱「亞洲版」)有頗明顯的分別,值得談一談。

首先,亞洲版片長 130分鐘,美國版只有 108分鐘;不過,美國版不是將亞洲版剪短便算,還加了一些亞洲版所無的戲和場面,因此,從亞洲版剪去的,遠遠超過 22分鐘。

章子怡的戲份少了,在美國版跟梁朝偉是分庭抗禮,不似亞洲版那樣,好像葉問只是個大配角,宮若梅才是主角。然而,儘管章子怡的戲份少了,在美國版她仍然是搶盡梁朝偉鏡頭,演出的層次和細膩,仍然將梁朝偉大大比了下去。

張震的戲份在亞洲版本來已少,在美國版是更少了。他飾演的一線天在美國版只是一個流落香港的武術宗師,特務身份在旁白輕輕帶過,不是重點,理髮店的戲也刪了;這一刪,卻令整體貫串得較好,沒有支離破碎的感覺。在亞洲版中一線天與葉問並無交手,美國版則加了一場剃刀對鐵筷子的對打;當然是一線天用剃刀,葉問用鐵筷子抵擋他凌厲狠辣的招數,打得很好看,而且很好聽(看過便知這是甚麼意思),真不明白王家衛爲何在亞洲版剪去了這麼精彩的一場戲!

宮若梅和張永成(葉問妻子)之美,在美國版形成對比,這對比在亞洲版卻沒那麼明顯。飾演張永成的宋慧喬在兩個版本都被拍得很美,但美國版裏加了好幾個大特寫,每一個都令人有驚為天人的感覺;然而,那美是平面的,沒有個性,沒有複雜性(拍全家照那一場讓這個角色立體了一點點)。對比之下,宮二的美是有血有肉的美,是會隨環境和際遇而變的美;在宮二跟葉問見最後一面那場戲裏,宮二那略帶病容、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淒美,令人心碎,單看那張臉,已讓人感到曾經滄海、人生如寄的無奈。(我以前從不覺得章子怡美,《一代宗師》令我改觀了。)

美國版加了不少交帶劇情和人物身份的字幕,那是為了幫助老外觀眾理解,無可厚非。對白的英文翻譯當然有不妥善的地方,但整體來說還是不錯的,我唯一特別不滿意的,是「見自己、見天地、見眾生」被譯成 ‘being, knowing, doing’,完全不是那回事。

不喜歡《一代宗師》的人,相信無論看亞洲版還是美國版,一樣會給予劣評。至於我,兩個版本都喜歡,認為各有長短,還希望能看到將兩個版本合併的更完整的「終極版」。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我選擇留在王家衛的電影世界了。

20130908

回應天下文化的胡言,兼論 ‘if not’

上星期有幾個不友善的留言,都是留在我批評洪蘭的兩篇文章之下的,這兩篇已是兩個月前的舊文,留言令我覺得有點不尋常。兩三天後收到台灣《蘋果日報》記者的電郵,告訴我出版《快思慢想》的天下文化回應了各方對洪蘭翻譯的批評:他們已經請編輯部的總監和編輯群詳細檢查,認定洪譯「正確性沒問題」,只是洪蘭不是「逐字翻譯」,而是把書先「消化」之後再寫出來,所以逐句去對會有一點不一樣。

記者要求電話訪問我,想知道我對天下文化的說法有甚麼意見,我回覆說訪問是不必了,但還是寫了一段簡短的回應:

說洪蘭的翻譯「正確性沒問題」,肯定是不對的,只是出版社敷衍塞责的講法。翻譯當然不一定要逐字翻譯,有時可以因應兩種語言的根本分別而較有彈性地翻譯。洪蘭的是劣譯,不是因為「逐句去對會有一點不一樣」,而是因為她的譯文不少是跟原文的意思完全不同。我寫了兩篇文章批評洪蘭的翻譯,第二篇裏的例子更明顯是譯錯了意思(例如將 ‘effectively blind’ 譯作「暫時性的失明」),可惜早前《自由時報》的報道沒有引用這些例子,否則洪蘭及天下文化便百詞莫辯。

我回了電郵後的翌日,台灣《蘋果日報》的報道便出了,不但包括了上述天下文化的回應,還說天下文化同意視個案退書,但只能換書不能退費。不認錯,卻又肯退書,怪哉!報道最後說至截稿前無法聯繫上我,其實我已第一時間回覆他們;記者後來給我電郵致歉,希望我諒解他們時間緊迫。

沒有報道我的回應,我不介意,只是可惜兩份報章的報道都沒有引用洪蘭劣譯的最佳例子,不能令讀者單看報道便知道洪譯之離譜。兩篇報道都用了 ‘could solve it, with paper and pencil, if not without’ 的洪譯為例子,並附上我的翻譯(「即使不能心算,用紙筆當可計出答案」)。有些台灣的網上討論認為我也譯錯,上文提到的不友善留言也是這樣批評我。雖然我認為這句的意思很簡單,但既然有人質疑,我不妨稍為解釋。

有人根據字典,說 ‘if not’‘perhaps’ 的意思,因此, ‘if not without’  應譯作「也許能心算」,而非「即使不能心算」(註)。‘if not’ 在某些語境的確可以譯作「也許」、「或者」、「可能」、「說不定」等,以強調可能性,例如:

(1)  Mr. Parker is one of the best teachers, if not the best, at our school.

然而,在另一些語境,雖然仍然是 ‘perhaps’ 的意思,但要強調的是懷疑或不肯定,那麼,‘if not’ 就應該譯作「即使 不」、「就算 不」、或「要是 不」,例如:

(2)  The report has turned out to be misleading, if not outright false.

Kahneman 那句 ‘could solve it, with paper and pencil, if not without’ 裏的 ‘with paper and pencil’ 表達了肯定,因此,對比的 ‘if not without (paper and pencil)’ 應是表達不肯定,譯作「即使不」譯作「也許」較為妥當。

(其實,在另一些語境, ‘if not’ 會是 ‘though not’ ‘but not’ 的意思,但在這裏不談了。)


(註)有讀者留言指出不用紙筆不等於心算,我同意,因為用計算機也是不用紙筆(但算不算是計數呢?),可是,既然是不肯定不用紙筆也能計出答案(if not without),那個「不用紙筆」方法應該比用紙筆難,除了心算,會是甚麼方法呢?

20130905

耶穌與女巫:推介 Matthew McCormick, Atheism and the Case against Christ

過去十年,在英美一股頗成氣候的反宗教力量,被稱爲「新無神論」( ‘new atheism’),最為人知的四位推動者是 Richard DawkinsChristopher Hitchens(已去世)Daniel Dennett、和 Sam Harris,合稱「新無神論四騎士」(the four horsemen of new atheism),他們接續出書和到處演講辯論,力陳宗教的種種弊端與禍害,已引起不少人注意,而書亦相當暢銷。Michael ShermerLawrence KraussVictor Stenger、和 A. C. Grayling 等新無神論者影響力或有不及,但全都是有名氣的科學家或學者。

然而,推動新無神論的人之中有些是無甚名氣、默默耕耘的,例如 CSU-Sacramento 的哲學教授 Matthew McCormick,他在去年中出版的書 Atheism and the Case against Christ,就寫得非常好,我認為勝過 Dawkins The God Delusion;我甚至會說這是我讀過的反宗教著述中最好的一本,未能成為暢銷書,只是因為 McCormick 沒有名氣,亦沒有人為他的書大力宣傳而已。這本書寫得平易近人而說服力強,雖然不會改變死硬的信徒,但對於從沒有深入思考信仰問題的人,看過之後便不會那麼容易被傳教的人迷惑,因此,這本書很值得推廣。


全書共十三章,雖然書名是 ‘Atheism and the Case against Christ’,論述的次序卻是 the case against Christ 先於 the case for atheism --- 先論證基督教之不可信,然後將論證引伸到其他有神論的宗教。

McCormick 的專長是知識論,博士論文的導師是著名的知識論學者 Richard Feldman;內行的可以從書的內容看出作者的學術淵源,但全書無一處直接討論或引用抽象難懂的知識論理論,因為 McCormick 已將從 Feldman 所學的融會貫通地應用到他討論的問題裏。

本書頭七章主要是論證耶穌復活一說並不可信,作者在第一章清楚說明了為何討論耶穌事蹟的真假這麼重要:

「如果有關耶穌的主要聲稱都是真的 ---他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接受他寬恕的人可得永生,他死後復活等等 --- 那麼他便是人類歷史裏最重要的人物,沒有任何東西比這更加值得我們細心思考。假如耶穌的事蹟是真的,這會改變我們生活、計劃、結局、和道德觀的一切。」(本人翻譯,下同)

耶穌事蹟的真假不只是對信徒重要,而是對所有人都重要;不信的,也應有充分的理由不信,絕不能等閒視之。

McCormick  除了運用哲學思辨,解釋了證據的重要,還旁徵博引了不少有關新約聖經歷史的資料和認知心理學的研究結果,以說明耶穌復活一說的證據薄弱;對聖經歷史和認知心理學認識不多的讀者,相信會有開眼界的感覺。

第八章至第十三章逐漸擴大討論範圍,包括神的隱而不現、神蹟在宗教信仰的作用(或不應有的作用)、宗教之多種多樣及信仰的偶然因素,繼而探討信心可否作為宗教信仰的主要基礎,然後批評自由派或象徵式的宗教信仰,解釋這些所謂「宗教信仰」如何成為真正宗教的幫兇,最後以之前各章為根據,論證無神論是最合理的立場。

餘下篇幅我會較為詳細介紹第三章及第七章的內容,因為這兩章是我認為全書寫得最精彩的。

第三章比較了耶穌復活的故事和美國的塞勒姆審巫案(Salem witch trials):前者是在千多二千年前開始有人聲稱耶穌死後復活,後者是三百多年前有一些美國人(主要是婦女)被指使用巫術害人。McCormick 詳細比較了兩個聲稱的證據,然後總結說:

「塞勒姆審巫案不過是三百年前的事,不是兩千年。在塞勒姆,我們有數以千計圍繞這些事情的證明文件,包括那些聲稱目睹巫術運用的人的宣誓證供。對比之下,我們連四福音的正本也沒有,有的只是數世紀後的抄本。塞勒姆案的有關事件都由深思熟慮、受過教育、(相對地)屬於現代的人積極調查過,那些相信是被惡鬼纏身的女孩子亦被反覆檢驗和查問過;大量的人花了極多的時間和精力小心審查這些案件,而他們的結論是,不管這些事件的底蘊為何,其源頭一定是超自然的。至於福音故事,正如我們在第二章所見,不過是一些熱心虔誠的信徒聽回來的軼聞式記錄,經過不知多少人口頭相傳下去,幾十年甚至過百年後,才用文字記下來。[以質和量合理地衡量,支持曾經有人施行巫術的證據,遠遠勝過支持耶穌復活的證據。」

比較兩者證據的強弱後,戲肉來了。McCormick 指出,既然復活和巫術(至少在塞勒姆審巫案裏)都被視為超自然的事,我們便應該在考量證據時用大致相同的標準。假如我們認為審巫案裏大量質素不差的證據都不足以令巫術害人之說可信,那麼我們便不應該認為耶穌復活之說可信;假如我們認為耶穌復活的證據足以令耶穌復活之說可信,那麼我們便更應該相信塞勒姆被控的婦女真的是害人的女巫。接下來給讀者的問題自然是:你相信巫術害人之說嗎?

信徒並非完全沒有回應的餘地,但 McCormick 在這一章將他認為值得討論的回應都一一駁斥了,而且都是很有力的反駁;不過,那可要讀者自己去看書,否則這篇推介便會寫得太長了。

第七章主要是解釋一個考量證據時應該遵守的原則,McCormick 稱之為「反證原則」( ‘the counterevidence principle’),並將原則應用到耶穌復活的證據上。反證原則相當簡單:只是有證據支持結論,是不足夠的,我們還應考慮有沒有遺漏了任何對結論不利或支持相反結論的證據,兩種證據都要盡量兼收並蓄,然後一併考量,才可以得到合理的結論。(例如:你相信順勢治療有效,是因為你有證據,而你的證據只是你的順勢治療醫師羅列出來的治癒個案,那麼,你便不一定有足夠理由相信順勢治療有效,因為順勢治療醫不好的個案可能多幾十倍。)

McCormick 接著論證:耶穌復活的證據違反了反證原則,因為絕大部份搜集、整理、和保存證據的都是教會中人,他們有強烈的信仰動機,因而忽略甚至毀滅對耶穌復活一說不利的證據。耶穌復活的證據本來已弱,加上沒有遵守反證原則,便弱上加弱了。

這本書有幾處略嫌重複,但整體內容豐富,行文清晰有力,我會推薦給任何對宗教信仰問題有興趣的讀者。

20130904

一線教授與扯線教授

科大商學院副院長雷鼎鳴教授表明反對佔中,支持「幫港出聲」,據報章報道,他在一個公開場合說「當正我係佢哋(幫港出聲)成員,我都冇所謂」,並且嘲笑現時支持佔中的人之中「冇乜一線教授」。

李怡寫了一篇短文回應,指雷鼎鳴那句「冇乜一線教授」暴露了「他在潛意識中,把名位、權勢、利益,看得比甚麼都重」,狠批他是個『從不自我反省、崇拜權勢、有奶便是娘的「一線教授」』。其實,李怡這樣的批評未能直指雷鼎鳴言論的要害,反而容易給人口實,說這不過是人身攻擊或誅心之論。

姑不論「一線教授」的標準是甚麼,雷教授那句「冇乜一線教授」的問題,是在於他預設了:一政治運動有多少一線教授參與(或支持),跟該政治運動的對錯有關;對的,就會有多一些一線教授參與,錯的,就「冇乜一線教授」。如果不是有這個預設,他那句說話便沒有意思,正如反佔中的人不會批評佔中「冇乜一流書法家」。

然而,雷教授這個預設顯然是不當的。不同學科的大學教授專長各有不同,就算所謂「一線教授」全都是在自己的研究範圍有很高的成就,我們亦沒有理由相信他們對政治運動的判斷力都特別強,並且大多高風亮節,在判斷了政治運動的對錯後,都會選擇站在正義的一邊。說不定有不少一線教授是政治白痴,或完全不關心政治;也說不定有些一線教授是趨炎附勢之輩,為了權利,自甘墮落。

那些隨著中央和香港政府的指示起舞的大學教授,可以說是「扯線公仔」,就稱他們為「扯線教授」吧!相信沒有誰敢肯定一線教授中沒有扯線教授。佔中「冇乜一線教授」?就算是,也沒相干,只要佔中運動不會混入一些扯線教授暗中破壞便成了。教授,不過是這運動的一類成員,一線、二線、三線也好,都毋須特別標榜。

20130903

你是名牌嗎?

在臉書看到網友貼了一則關於香港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的報道,並橫批了一句「陳維安個履歷...... 我唔知講咩好」,我對此人履歷一無所知,好奇之下到維基查一查,才知道他「一身名牌」,真是唔打得都睇得:男拔萃、普林斯頓學士、哈佛碩士、賓大沃頓商學院 MBA。我多手在網友臉書留言:「一路名校,羨煞幾許香港家長。」其實,對於這些家長,如果子女能摘下這列明牌中任何一個,都足以令他們自豪不已,可以昂首闊步做人。

網友那句橫批的言下之意,大概是:「一身名牌又如何?不見得是人中龍鳳!」陳維安是龍是蛇,我沒有足夠資料評論;名牌有沒有品質保證,也不好說。倒是這件事令我想到反面去,就是沒有名牌的有能之士,由此而聯想到以前的同事 J

J UCLA 的博士,UCLA 是名牌,但他的本科是在 UC Irvine 讀的,名氣已有所不及,入 UCLA 前他在 CSU-Fullerton 讀了個碩士,那就完全不是名牌了,只是普通不過的加州州立大學。J 在一次閒談時告訴我,他初到 UCLA 時遭到一些其他研究生的白眼,態度上有點看不起他,覺得他 CSU-Fullerton 出來的,比起他們普林斯頓、哈佛、史丹福等畢業的(UCLA 哲學系收的研究生太多畢業於頂尖名校),矮了一截。J 為人內斂(至少不似得我那麼外露),其他的研究生都不知道他的數理邏輯十分了得,尤其是精於模態邏輯,後來跟 J 一起上高階邏輯課時,才發覺他比他們都「超班」,終於逐漸對他另眼相看,有些甚至在一些邏輯難題上,向他不恥下問了!

J 跟我在 CSU-Chico 做了四年同事,去年轉到了南韓的延世大學任教。延世大學是南韓的名牌,J 告訴我南韓人非常崇尚名校,也比美國人尊重大學教授,因此,他在南韓便好像身有光環,特別受人尊敬;那裏的人看見他身上的延世大學名牌,完全沒留意他那 CSU-Fullerton 的「不是名牌」,跟他在 UCLA 時的經驗形成一有趣的對比。

J 為人淡泊名利,有實力而謙虛,完全不看重名牌不名牌,由他道出這兩個有關名牌的個人經驗,真是特別有意思。

20130901

主場,幫幫忙

《主場新聞》一而再、再而三轉載不可信的偽科學文章,實在令人失望!周兆祥教人多吔蕉,雖然不會真的「吃出超健康」,但多吃香蕉大概也不會對身體有害;大談甚麼念力、能量療癒,也許不過是引人玄想;可是,鼓吹盡量生吃食物,已至少有潛在危險;完全反對疫苗注射,更隨時會令信者失救,明顯是危害公眾健康的鬼話!

昨天在《主場新聞》又看到一篇這樣的偽科學文章,談的是順勢療法與小兒咳嗽。嬰兒抱恙,就算病徵只是咳嗽,也可大可小,不應藥石亂投,否則隨時悔之已晚。幾年前,澳洲一對夫婦就因為使用順勢療法治理數月大女兒的皮膚病,導致她營養不良而死亡,被控誤殺,判了入獄數年:


順勢療法近年有越來越流行的趨勢,實非大眾之福。順勢療法多年來經過無數次科學測試,都不能證實有任何療效,已是科學界公認的偽療法;假如用者覺得有效,也不過是心理作用,加上順勢療法並不便宜,醫學界不少人稱之為「昂貴的安慰劑」(an expensive placebo)。以下的報道解釋了順勢療法的種種問題,相當清楚:



上述談小兒咳嗽的文章,不但推銷順勢療法,還在最後一段大賣個人廣告,信者可以按圖索驥,可能又有多幾個人受順勢療法之害了。

主場,幫幫忙,以後不再轉載這種偽科學文章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