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罵康德

牟宗三《人文講習錄》裏有一段說話值得細味:

「凡是反對人而亂罵人的人,都是不虛心,普通的人,對人家所寫的東西都不看而亂罵。當年傅斯年到德國念哲學,老師教他讀康德哲學,他讀了三遍,還是不懂,於是反過來罵康德。」(p.19

傅斯年讀了三次不懂才罵,可能已是很給康德面子;假如他讀的不是像康德那樣大名鼎鼎的哲學家,不知會不會一讀不懂便罵?當然,更加要不得的是牟宗三講的「不看而亂罵」,是為了反對人而罵,因人廢言,不管對方寫甚麼說甚麼,照罵可也,這就是亂罵。

其實一般人通常都不會不看而亂罵,只是看得不用心和不虛心而已,加上先有成見,便容易無中生有看出問題來,接著破口大罵(或寫文章大罵)。

罵作者,不是不可,但要罵得有理,便先要搞清楚作者寫的是甚麼意思。如果是看不懂,一是怪自己能力不逮,一是罵作者不知所云;不管作者是誰而一味罵作者的,就是不虛心。康德的哲學,假如你讀三次便懂,已很不錯,傅斯年讀了三次不懂便罵康德,已算不虛心了。

20111128

潛能和真我

剛看了電影 Limitless,這算是科幻片,但不是電腦特技充斥畫面那種,而是基於一個簡單的科幻構想,主要靠劇情引人入勝。電影的拍攝手法相當花俏,視覺效果不俗,劇情緊湊而峰迴路轉,雖然我不大喜歡結局,仍認為這是可以一看的娛樂片。

我不會透露主要劇情,只想談談男主角的女友提出的一點。上述那個簡單的科幻構想是:人可以靠藥物將腦的潛能發揮到極致;男主角每天吃一粒藥丸,便脫胎換骨,不但記憶力驚人,思考快而準,學習能力倍增,而且意志力、集中力、和判斷力都比吃藥前強很多。藥丸的效果因人而異,因為它的作用只是將一個人的潛能發揮,而不是徹底改變,天生愚笨的人吃藥後不會變成愛因斯坦般的天才;男主角吃藥後有驚人的表現,是因為他本來就是個天賦頗高的人。

男主角的女友知道有此藥物後,沒有想過要吃,後來在一個危急關頭不能不吃,但險境過後,她拒絕再吃藥,理由是不想變成另一個人。她有此看法,是因為吃藥後她做出的事是她平時絕不會做的 --- 她認為吃藥後那個不是真正的她。男主角不同意,指出藥物發揮的既是他的潛能,吃藥後那個便應該仍然是他,不過是一個完美的版本而已。你認為哪一個看法較合理?

20111127

論詩絕句

有人認為新詩完全沒有限制,任人自由發揮,所以很容易寫,舊詩則不然,受聲韻格律所限,因而難寫得多。以我的經驗來說,新詩舊詩各有難處,然而,舊詩只要依足規格,便自然成詩;律詩有對仗,技巧要求頗高,但絕句無此要求,只講平仄押韻,是相當容易寫的。新詩看似容易,可是,要寫成不只是分行的散文,要寫得有詩的韻味,它的自由反成障礙,令人不知從何入手 --- 這好比抽象畫,也是很自由的,看來對畫功毫無要求,但要畫到令人一看便知不是胡來的、甚至畫出動人的效果,真是談何容易。

我說絕句容易寫,為證非信口開河,今仿元好問《論詩絕句三十首》,寫三首七言絕句,略表我對新詩的看法。這三首是隨意漫成之作,當然不屬上乘,卻是輕而易舉,比起我在「詩為心畫」貼的新詩,不知容易多少。為求淺白,三首都沒有用典故,只在第一和第三首套用了杜甫《戲為六絕句》(也是論詩的絕句)裏「今人嗤點」和「轉益多師」二語和在第二首裏嵌入了王安石《題張司業詩》中「看似平常實奇崛,成如容易卻艱難」兩句的意思

(一)

今人嗤點新詩體
憶舊情懷論短長
不意古人應笑爾
何堪自縛欠思量

(二)

新詩豈是平常句
鍛字尋章視等閒
意達心聲非韻律
天然奇崛亦艱難

(三)

千古文章無定法
從來變化是高明
新詩自有精微處
轉益多師進一程

20111125

再一次險死

兩次險死,今天竟再來一次。

感恩節週末我們和朋友一家到 Lake Tahoe 渡假,兩家人兩輛車,他們的車先行,我們尾隨。車行至半途,是山路,彎彎曲曲的,到一個急彎位時,也不知是我的車速過高還是路上有冰塊,車子突然失控,直向山坡那個方向衝去!我大吃一驚,眼看車子已到邊沿,就要衝下山坡,我急轉方向盤,車子便直打轉,然後停在對面的行車線上,卻是錯誤的方向,有車迎面駛來,幸而還有一段距離,那車及時繞過,沒有撞上。也算我們好彩、好彩、再好彩,旁邊正巧是個避車處,我便把車駛過去停下;心神稍定後,走出來檢驗了一下輪胎,看過沒問題了,才敢再開車。

駛了不遠,便見朋友的車在路旁等我們,他們知道意外後,也驚呼僥倖,因為他們的大兒子(只有六歲)在我們車裏:這小孩子很喜歡我的兒子,想和他同車,嚷著要坐我們的車,我們便由他了。六歲稚子逃過死門關,卻毫不明白生死一線,生命何其脆弱。

事件發生時,閃過「這次死定了」的念頭,然而,我只是驚惶,並不怎麼害怕;事後回想,也不會因為覺得自己險些死去而猶有餘悸。老婆則嚇得要命,兒子說他也以為自己會就此死去,有點害怕,因為他熱愛生命,還有很多事情想做 --- 想到妻兒險死還生,我還是抹了一大把汗。


決定把這篇歸類「浮生記趣」:大難不死,視為浮生之一趣亦無妨。

懷舊的浪漫

陳雲寫舊時香港,無論是講風俗、飲食、或童年往事,都文筆老練而有韻致,內容亦有趣,滿紙憶舊的浪漫情懷,能觸動人心,令讀者嚐到了那往事只能回味的味,苦澀中有甘甜,甘甜中有辛辣,確是好文字。

然而,這種文字不能句句當真,要像聽老人家在榕樹下講故事,乖乖的坐在那裏聽,不許駁嘴問問題,否則便聽不出味道來。例如《難忘香港食與色》中有一篇題為〈土炮〉,是講喝酒的,首段有這幾句:「上週傷風,乃本年來之首次,事緣無端戒酒。」讀時不必深究他這說法有甚麼醫學根據,他老人家這麼說,你便這麼聽,到他講當年喝土炮的情景時,你便會聽得更加入味。

文中他亦有說酒能驅寒,並寫到當年在歐洲求學時隨女友到丹麥遊歷(他的女友有丹麥血統),感染風寒,女友以滿杯的丹麥藥酒 Gammel Dansk 替他驅寒,那酒「如老薑之辛辣,勁力十足」,他喝後「驚呼好酒」;假如你讀到這裏停下來問:「喝酒真的能驅寒嗎?」(註)豈非大煞那北國懷舊風情之浪漫?

只可惜他談政治的文字不可以這樣讀。

(註)酒,尤其是烈酒(Gammel Dansk 的酒精含量是 38%),喝下會令人感到暖意,但也同時令體溫下降,因此,驅寒只是假象(除非「驅寒」是指感覺而不是指體溫)。

20111123

挪亞方舟驚世啟示(外篇)

話說由影音使團製作的電影《挪亞方舟驚世啟示2》上週末在美國加州灣區放映了三場,觀眾逾五千人;電影放映後還有方舟探索隊三位隊員從香港遠道而來分享見證,當然包括了居功至偉的影音使團總幹事袁文輝弟兄 --- 要不是他堅忍不拔、獨排眾議,挪亞方舟又怎會那麼容易被發現?

這一夜,電影放映及見證會完畢後,文輝回到酒店房間,想著剛才自己在台上做的見證,尤其是那句「觀眾可以自己去判斷這個發現是不是方舟,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已經歷了上帝」,竟立刻感動起來,哭了;然而,他隨即想到五千觀眾裏竟有多達三十五人當下決志信主(還有那五千多張門券的可觀收入),便滿心歡喜,又破涕為笑了。

這一哭一笑,令文輝覺得被聖靈充滿,正要祈禱,忽然眼前出現一道強光,令他睜不開眼睛,並聽到一把聲音說:「文輝,我是上帝你的神!」文輝即時雙膝一軟,閉目跪倒地上,歇斯底里地叫喊:「啊 --- --- 上帝啊,你終於向我顯現了,這是何等的榮耀!我這麼多年的事奉真是不枉了!啊 --- ---

上帝:且慢!我來是要你知道悔改。

文輝:甚麼?我不明白啊!我不是早已悔改,認罪信主了嗎?雖然當年是誤信了一本訛稱發現方舟的小冊子而信主,但這不要緊,最重要的是我已經歷了上帝你啊!

上帝:我要你悔改,正是因為你自己也是訛稱發現方舟,妄稱我的名作假見證,該當何罪!

文輝:我沒有作假見證啊!我真的相信自己發現了方舟,最重要的是我已經歷了上帝你啊!

上帝:假如你只是說你袁文輝相信自己發現了方舟,那是自暴愚昧,不是作假見證。可是,你聲稱這次的發現有充分的科學證據支持,99.9% 肯定那是方舟,而事實上,你明知證據遠遠不足以支持 99.9% 這個數字,卻選擇性地使用有利自己的證據,誇大其辭,還強拍成電影,運用誤導手法大事宣傳,你還不認你是作假見證

文輝:主啊,這有甚麼關係呢?最重要的是很多人因為這方舟電影已經歷了上帝你啊!

上帝:廢話!假如你找個魔術師來扮行神蹟,有些人因此所謂決志信主,你認為沒問題嗎?

文輝:有問題嗎?最重要的是很多人因此而經歷了上帝你啊!呀,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如果我自己不信,怎叫人信呢?有辦法,我先令自己相信那魔術師真的能行神蹟,那便成了。

上帝:唉,你真是不知悔改!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根本沒有挪亞方舟這回事,那不過是《聖經》裏一個有教訓意味的故事。

文輝:噢,真的嗎?但這有甚麼關係呢?最重要的是很多人因為這方舟電影已經歷了上帝你啊!

上帝:我要說的已經說了,悔改不悔改在於你自己。

強光突然消失,文輝揉揉眼睛,疑幻似真,待心情平伏後,默想剛才的經歷。他憑著超凡的靈性,卓越的智慧,得出以下的結論:上帝向他啟示,要他找個魔術師,用「行神蹟」的方法令更多人經歷上帝。

20111122

難以置信的錯

有些著名作家或學者筆下的錯誤,只能用「難以置信」來形容。我曾指出錢穆不止一次說「食色性也」是孟子的話,國學大師犯此錯誤(「食色性也」雖然出自《孟子》一書,卻是告子的話),就是一個例子。早兩天談林燕妮,後來在網上發現她在文章裏寫過 35,000,000 = 3506 ,成為笑柄;在柏克萊加州大學讀遺傳學的林小姐竟犯這樣荒謬的錯,算是難以置信吧。

今天又看到一個例子。喬志高是翻譯名家,被譽為中英文可以左右開弓、運用自如,並定居美國,熟悉美國的情況;可是,他在文章〈從「P」字說起〉這樣寫:

「一九九二年柯林頓競選總統之初,陣營中對於競選策略意見不一,卡維爾 [James Carville] 脫穎而出,申斥大家道:It’s economics, stupid!」(見喬志高《美語新詮:總而言之》,p.85

首先,卡維爾不是因為這句說話才得到柯林頓賞識,所以「脫穎而出」一語用得不妥,但這不是我認為難以置信的錯。在美國,稍為關心時事的人都知道卡維爾那句說話應是 "It’s the economy, stupid!";"the economy"  "economics" 可說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喬志高竟然搞錯了!(如果說是手民之誤,那不但是弄錯 "economy" 一字,還要刪去 "the" 字,機會不大吧。)

真不知道該怎樣理解這種錯誤。

20111121

詩與韻文

文少想用一句「詩者﹐韻文也」就判定(不押韻的)新詩不是詩,豈有那麼容易?他認為不押韻的就不是詩,那麼,是否押韻的就是詩?他說打油詩也是詩,是因為打油詩押韻,可是,有些急口令也押韻呀,例如:「三蚊一斤雞,三蚊一斤龜,街頭買斤雞,街尾買斤龜,你話雞貴過龜,定龜貴過雞?」文少不會說這也是詩吧?

押韻的不一定是詩,即是說押韻極其量只是詩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份條件。假定押韻是詩的必要條件,而且詩還有 X, Y, 三個必要條件:

押韻 + X + Y + Z =

押韻的急口令不是詩,因為只符合了一個條件;如果我們認為打油詩是詩,有兩個可能的解釋:

(1) 我們認為打油詩符合了所有條件。
(2) 我們放寬了標準,認為打油詩雖然不是符合了所有條件,但除了押韻,還符合了其他的一些條件,所以算是詩。

(2) (1) 合理:打油詩之為打油詩,就是由於欠缺了些甚麼,不能與正經的詩相提並論。假如我們是對打油詩放寬了標準,為甚麼不可以也對新詩放寬標準?要是一首新詩符合了 X, Y, Z,只是不押韻,為何要堅持那不是詩,堅持押韻是詩的必要條件?

以上只是一個抽象的論證,因為我沒有說明 X, Y, Z 是甚麼;要說明,並不容易,那是詩學難題,以後慢慢再談。讓我用兩個例子作結,先看洛夫的〈問〉:

在橋上
獨自向流水撒著花瓣
一條游魚躍了起來
在空中
只逗留三分之一秒

這時
你在那裏?

再看以下這「韻文」(許冠傑〈財神到〉的部份歌詞):

賀所有鴛侶花結並頭
還望各位工友百業成就
大家無爭鬥快樂無憂
聽隻歌輕鬆,拋卻恨愁

就算你認為洛夫的〈問〉不是詩(因為不押韻),也不能否認它比許冠傑的「韻文」歌詞更像詩吧?

20111120

林燕妮的「代表作」

本來林燕妮的文字不值得花時間討論,但我的文章一句「林燕妮之流」曾令一兩位讀者略為不滿,碰巧剛看到林小姐最近在《明報》專欄的文章〈度量〉,裏面竟有齊她的文字常見的三個缺點,今天就以她這篇「代表作」為例,以說明我那句並非無的放矢。

那三個缺點是:文氣窒礙、見解膚淺、和故作特別。

〈度量〉的第一段就見文氣窒礙:

「生之樂趣,在於家人友伴;生存之道,在於隨時有足夠軍火。對我有恩的人,我必定感謝,一件事就是一件事,即使昔日恩人今日視我為仇人,必須時我也會與他對立,尤其是意念和觀點,不同就是不同,無可妥協。」

障礙文氣的是那句「即使昔日恩人今日視我為仇人」,要重看才明白她的意思是:即使會令昔日恩人今日視我為仇人,必須時我也會與他對立;就是欠了「會令」二字,令讀者要多費氣力。此外,「一件事就是一件事」之前加上「可是」或「然而」,會令轉折更清楚,文氣亦會暢通一點。

中間一段講香港區議會選舉,是很膚淺的見解:

「梁家傑之敗,其一是支持菲傭居港滿七年後,便可有權申請成為永久居民。香港人的事都沒理會完,倒理會菲律賓人去了。香港人聘請菲傭,有吃有住還有月薪,那樣的生活,香港貧困家庭也求不到。那並非敗得莫名其妙,而是他的提議太過莫名其妙了。」

林小姐認為梁家傑關心的是菲律賓人,足證她根本不清楚公民黨的立場;這可能只是無知,不算膚淺,但「有吃有住還有月薪」那句,卻可見她的目光及不到物質生活以外的法理問題,還大言炎炎,說人家的提議莫名其妙!

林文的最後一段就真的是莫名其妙,不但與上文毫無關係,說來的目的似乎只是故作特別,為了顯出自己與眾不同:

『有一樣我想提出的,是寫稿不需提「這是孟德斯鳩說的」、「這是胡適說的」,你自己沒有特別見解嗎?一定需要名人去支持你去支持他嗎?創作就是要有新意,不大合理的都可以說,寫完讓人罵也無妨,那會令你進步,何須每分鐘都抬個死人過來壯膽、來同意你?人家已經死了,怎麼同意你?是你自己拾人牙慧而已。』

林小姐不應該不知道,寫「這是 XXX 說的」,不一定是拾名人牙慧或引用名人支持自己,也可以作為討論的引子,可以引申發展那句說話,可以修正批評,可以創造性詮釋,可以拿來開玩笑等等。她想說的也許只是:我林燕妮講求創作有新意,寧願寫出來給人罵,也不屑拾人牙慧。

20111119

針鋒相對

剛看了一本哲學小書,並在英文網誌寫了篇短文討論其中一點;書只有約八十頁,是 Daniel Dennett Alvin Plantinga 兩位著名哲學家一來一回的辯論,題目是「科學和宗教是否相容?」。


此書源於他們於 2009 年在美國哲學家聯會中部年會的一場現場辯論,據說當時座無虛席 --- Dennett 是所謂 new atheists 的表表者,Plantinga 則是基督徒分析哲學家的龍頭老大,兩人早有「牙齒印」,且都是「戰鬥格」的哲學家,相信出席者多少有點看戲的心態。

書包括了他們當時的發言,並加上後來續寫的每人各兩篇短文,共六篇文章,由始至終針鋒相對,十分不客氣,甚至互相挖苦譏諷,單是看書,已感受到他們現場辯論時的火藥味;而且兩人還鬥顯機智,用比喻、講故事,哲學討論而能娛樂豐富至此的,真是難得一見。

Youtube 有 Dennett Plantinga 2009現場辯論的錄音,但錄音效果不好,還是看書過癮些。

20111117

言盡意不盡

有些人認為新詩不過是分行散文,不是真正的詩。何謂詩?我不知道怎樣簡單地定義,也沒有一大套理論去解答這問題,然而,對詩,我也有一些看法,不妨在這裏表達一下。因此,我決定在這網誌新開一個類別,專門講詩,主要是新詩,但興之所至時,也許亦會談談古典詩詞。

舊時的讀書人愛替自己的書房起名號,甚麼「陋室」、「緣緣堂」、「龍蟲並雕齋」等,我從前在香港住的單位小,並沒有真正的書房,卻也附庸風雅,起了個「破書齋」的名號,取其歧義:一指那是個破舊的書房(其實根本沒有書房),二指立志在那裏「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現在雖有一間不太小的書房,裏面也有不算少的書,但已不愛「破書齋」之名矣;然而,為了這個論詩的類別有個雅一點的四字名稱,就叫我的書房做「字室」吧,那個新類別則名為「字室詩話」。我有文字癖,又經常給人指愛「捉字蝨」,而「字蝨」與「字室」在粵語同音,以「字室」為名,實屬貼切。

今天略談我認為詩應該做到的一點:言盡意不盡。詩的語言精煉,語句的邏輯關係寬鬆,就算沒有用比喻或象徵,就算字面意思看來清楚明白,仍然可以讓讀者在字裏行間和詩的整體氣氛中,因心情、環境、背景、和經歷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感受和聯想。有時從詩中所得的不一定是一些確切的想法,可能只是朦朦朧朧、難以言詮的一種感應。意不盡,有程度之分,在這方面做到至矣盡矣的詩,就是言有盡而意無窮了。

且看以下顧城的一首小詩〈遠和近〉,只有六行二十四字,語言可說簡單得無可再簡單,然詩意之豐富,又豈是那簡單的二十四字所能限制?如要分析此詩,我隨便可以寫幾百字,但我還是讓大家用讀這首詩的經驗來印證我所言非虛好了:

一會看我
一會看雲

我覺得
你看我時很遠
你看雲時很近

20111116

最後的自由

很多人都渴望永生,我卻不。我不怕死,不怕魂飛魄散人死如燈滅,從此消失,只怕死後還來個沒完沒了,是上天堂也好,是落地獄也好,總之就是被強迫繼續存在。

假如人死後以另一種形式生存(例如沒有肉體,不在時空),我希望自己有最後的自由 --- 有自由選擇是否繼續存在。就算我是上天堂,就算天堂是極樂完美之境,就算我滿心歡喜十分享受天堂的生活,我仍然希望有那最後的自由,假如活到某一點真的是活得不耐煩了,可以選擇「唔玩啦」,在天堂自殺,真的死去,徹底消滅,不再存在。

不論是哪個宗教的神,假如祂是真神,掌管一切,給我自由意志,甚至向我顯示祂的存在,也讓我自由選擇是否信奉祂,卻不給我最後的自由,硬是要我永永遠遠生存下去,那麼我便始終不是個自主的個體。

根據某些基督教宗派,我不信神就要落地獄,神要我永遠存在是因為祂要懲罰我永遠受苦,以彰顯祂的公義。這種教義的問題便在於那公義的標準,而不只是神不給我最後的自由,不視我為自主的個體。

20111115

壞文字

壞文字有時不是明顯地壞,沒有文法錯誤、用詞不當、錯字連篇、語句不通順等不必把脈、也能斷症的文字病,卻仍看得人渾身不舒服。

有個網誌是我以往經常看的,因為作者談論的我大都有興趣,可是,這作者的文字卻是上述那種不明顯的壞 --- 就算是內容可取,他的文字總令我看後感到很不暢快。現在我已少到那網誌,就是因為不想多受那種文字的折磨。

我不會點名批評,也不會直接引用他的文字來說明;以下讓我模仿他的文風,寫一段講文學的,然後探討一下為何這樣的文字會令人看得不舒服:

「談文學,不能不談到詩詞歌賦,而詩詞歌賦四者之中,又以詩為首,所以談文學,自然不可能不談到詩了,這一點,當然不難明白,甚至可以說是「一字咁淺」。可是,這其中卻有個難處,說是難,其實只是難倒了我;是我沒讀過多少的詩嗎?不是的,我估計自己讀過的中國古典詩歌不會比大部份人少,大膽點說,應該比大部份人多,算是感到自豪的一點(是自豪,不是驕傲);難倒我的原因,只用一句簡單的說話便可以概括,那就是:我讀詩從來都不注重分析。說詩可以分析,似無不可,說出來,至少不會令人「為之側目」,說詩必須要經過分析才算是懂得欣賞,則是「言重」了。我想指出的是,詩的確可以用腦去接收,但也一樣可以用心去感應的。為甚麼我讀詩用心不用腦?這裏也不必一一細表,至少已解釋了為何談詩對我來說是一件難事,因為既然沒有用頭腦先去分析一番,就沒有甚麼可談的材料了。如果大家認為我只是在找藉口,我也無話可說,是的,我只能這樣無奈地回應;除了這樣,還可以怎樣呢?」

我自信模仿得七八成似,也沒有故意醜化。對文字稍為敏感的人,應該都會覺得這段文字絮絮叨叨、拖泥帶水,不像是寫文章,倒似是喃喃自語,令人煩厭。

這段文字的一大問題是有不少冗詞冗句,例如「我也無話可說,是的,我只能這樣無奈地回應」,然而,另一個相關的問題可能很多人都不會留意到:excessive metadiscourse(不知中文該怎樣翻譯,見 Joseph M. Williams, Style: Ten Lessons in Clarity & Grace, 4th edition, Lesson Five),尤其是 autobiographical metadiscourse

Metadiscourse 不屬於文章要表達的內容,而是作者在文章裏對以下這些方面的插入式評論:自己身為作者、文章的寫法、讀者的可能反應、和對讀者的期望。Metadiscourse 本身不是問題,亦很難完全避免,問題在於 excessive令人讀來有「chok chok 吓」之感Excessive metadiscourse 是冗語的一種,但作者往往看不出那是冗語,因為從作者的角度看,不容易分開以下兩者:(1) 自己要說的話 (2) 因為自己要說的話而說的話。

隨便舉例,以上那短短一段文字的 metadiscourse 就有:「這一點,當然不難明白」、大膽點說」、「算是感到自豪的一點」、「(是自豪,不是驕傲)」(這是 meta-metadiscourse 了!)、「只用一句簡單的說話便可以概括」、「我想指出的是」、「這裏也不必一一細表」、和「我也無話可說」,還不算 excessive

20111114

好文字

Karol 從前的網誌《日日如是說》,我經常拜讀,愛她的文字跳脫活潑,充滿生氣,瀟灑而不做作,率真而不乏餘韻,尤其喜歡她寫的遊記,很有節奏感,情和景或分或合,都寫得恰到好處,即使是內容沒有甚麼新奇之處的,讀之亦覺趣味盎然,那應該純粹是文字的效果。後來《日日如是說》「結業」了,我感到好生可惜。

昨天喜聞 Karol 並未輟筆,立刻去她的新網誌《隨意到天涯》看看,一眼便見到一篇遊記,寫南丫島的,果然又是一篇悅目賞心之作。為證我所言非虛,容我引兩段特別欣賞的:

『旁邊有一列村屋,野花處處,一牆老去的歲月,一壁陳舊的光影,一地遍生的黃花,一剎那塵土雲月,一瞬間春去秋來,人面不知何處;又不知誰在老屋門前寫上「不准霸佔」幾個大字,可不知這些字,管不了大自然,管不了花草,管不了風雨。』

『半日裏就幹這麽一件事,走了山,看了水,聽了濤,觀了海,吹了風,曬了日,拋了煩,解了悶,認識了南丫島的另一面,放空之後又載滿;回程時還碰上日落,夕陽西下,水面落落殘陽,照着小舟滄海,這麽寧靜的一個下午,人遺之,人拾之,何幸,我在此。』

這樣的好文字,不知勝過多少所謂名家(例如林燕妮之流)的作品;我對自己的文字頗為自負,亦自愧不如!

我跟 Karol 非親非故,素未謀面,不知她是否靚女,甚至連她是否真是個女的也不肯定,完全沒有理由吹捧奉承她;我這是真心的讚美,只希望有更多人能欣賞她的好文字,如此而已。

20111113

童年和書

錢穆在《人生十論》重印版的前言裏,講述他十五歲那年,見到同學有一本《曾文正公家訓》,便偷偷「借」了去看,讀至深夜回宿舍時才把書送還。翌日,他跑到一家舊書店找那書,希望能買到一本便宜的舊書;店主喜歡他年紀小小竟愛讀這樣的書,跟他談了很久,還請他吃早餐,以後更由他隨便賒借店裏的書。

我童年沒有這樣的「書的奇遇」,但錢穆所言,倒勾起我一些關於書的童年回憶。小時住木屋區,地方狹小,不但家裏沒書,附近也不會找到任何有書的地方。大約十歲那年,搬到廉租屋,屋邨裏竟有一間公共圖書館,而且相當大(以童年的目光看)。那時沒甚麼娛樂,便經常到圖書館借書看;也不知道是自己天生喜歡看書,還是因為那近水樓台的圖書館,總之,我不到十歲已有看課外書的習慣。

錢穆特別記得那本《曾文正公家訓》,我卻沒有一本這樣的童年的書,只記得兩件事:第一是看了《三國演義》後,仰慕趙子龍的威武無敵,在家裏肩披長毛巾,手執長間尺,「騎」在高凳上,前後搖動,揮舞長尺,扮趙子龍百萬軍中救阿斗;第二是初看金庸小說,便一下給迷住了,還記得最先看的是《天龍八部》,三十二小冊的,王玉燕還未改名「王語嫣」。

童年已是很久遠的事,堪記的不多,書是其一,猶幸書亦一直陪伴我到今天。

20111110

評論的評論的評論

今天破例,談談政治,其實也不是直接談,只是評論陳雲對練乙錚一篇政治評論的評論。

練乙錚早兩天發表了〈區選結果能擦亮誰的眼睛?〉一文,陳雲在 Facebook 有這樣的批評:「又是益智時段:傻更的大中國心態,令人智障,練乙錚先生也不例外。練先生雖然堅貞聰穎,但有傻更更的大中國心態。講區議會選舉的文章,末後問中共為何不像土共一樣,體貼服務街坊民眾,達到社會和諧,就是白痴之言:土共在香港服務民眾,是有統戰目的,與泛民政黨及西方陣營對抗。況且,土共的政費是北京自境外支付的,源源不絕,從不須講究成本效益。況且,大陸的民亂是由於地方政府掠奪土地,這並不是溫柔體貼的群眾服務工作可以挽回得了的。」

其實也不必特別小心閱讀,也可看出練先生不是真的問中共為何不體貼服務民眾,以令社會和諧,而是透過這問題帶出以下很重要的一點:「地方左派在香港能而黨中央在大陸不能,原因其實很簡單:箇中分別源於有沒有真正的政黨政治競爭」。

陳老師說的「大陸的民亂是由於地方政府掠奪土地,這並不是溫柔體貼的群眾服務工作可以挽回得了的」,雖然過份簡化了,但也指出了地方政府的胡來是亂源之一;不過,以練乙錚的識見,豈會不知道這一事實?請看他怎樣寫:「大陸在資本主義一黨專政之下,金與權結合,黨總體上蛻變成各級當權者進行利益掠奪的工具,黨員幹部趁機發財惟恐不及,哪有時間和意願去為群眾服務。」他說的「各級當權者」,當然包括地方政府;他說的「利益掠奪」,不會不包括掠奪土地吧!

陳雲接著還這樣批評:「從政治學到經濟學,中共都不能學土共。這種常識也犯錯,就是報國情緒作祟。 至於他質問為何土共對待外傭的時候,不反省一下當年美國苛待華工的情況,將心比心,這又是左翼的世界無產階級大團結思想作祟,反對本土勞工保護主義,但問題不嚴重,不計較了。」

練乙錚提到「北美華工血淚史」,不是要將香港的外傭和當年的華工相提並論(正如他指出,「今天在港外傭 所受若干負面遇,和當年的華工比,顯然輕微得多,不可同日而語」),更不是提倡甚麼「將心比心」的「世界無產階級大團結思想」,而是慨嘆香港的傳統左派在外傭居港權的問題上,「採取了與其原來意識形態截然相反的機會主義立場」。

陳雲第一段說練乙錚有「大中國心態」,第二段卻說那是「左翼的世界無產階級大團結思想作祟」,似乎看不到兩者分別很大,甚至可說是不相容的。我認為最合理的解釋是:陳雲的觀點完全是香港中心主義,以香港本土利益為中心;從這觀點看,大中國心態和世界無產階級大團結思想的分別就不是一個重要的分別了 --- 香港是「我們」,中國和世界無產階級都是「他們」

陳老師眼中練先生的「智障」和「白痴」言論,看來只是源於他自己的盲點。

20111108

從相信到信仰:神蹟的限制

在早兩天那篇〈神蹟:一個思想實驗〉的留言裏,有讀者認為自稱「神的使者」那人既能做出不可思議、看來是超自然的事(例如令新腿從截肢處重新長出來),我們便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真的是神的使者。我回應說那「神的使者」也可能只是外星人,用超乎我們想像的高科技行那些所謂「神蹟」;正如克拉克第三定律說:「任何非常先進的科技,都可以看來與魔法無異。」("Any sufficiently advanced technology i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magic.")假如不是外星人,那人也可以是撒旦的使者(或撒旦自己)--- 單憑那些所謂「神蹟」,我們無從判斷那人的真正身份。

假設那真的是外星人,而且坦承自己是外星人,我們也相信他,這「相信」,卻不是信仰 --- 我們相信的只是有超高科技的外星人存在,但我們不會因此而信仰和敬拜這些不過是自然界成員的外星人(即使他們科技遠超我們,還很友善,幫助我們)。

就算那是有超自然能力的撒旦,我們也只是相信他存在,而(大多)不會因為他的能力而信仰和敬拜他 --- 他是邪惡的,不值得我們信仰和敬拜。

假如真的是神的使者又如何?神蹟本身只能證明神的能力,不能證明祂的其他屬性(全知、完全公義、無限、充滿完全的愛等等)。就以耶穌復活為例,假如這神蹟真的發生了,也只能證明神有令死人復活的能力;這神蹟本身不足以成為信仰神的理由,你還要相信好些神蹟不能證明的東西(例如神的某些其他屬性和神的救贖計劃),才會有足夠的理由。至於你有沒有理由相信這些其他的東西,又是另一回事了。

20111107

知道不明白就好了

在這學期的知識論裏,我指定學生讀的文章包括了 Paul Grice  "The 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這是一篇有名、也有名難懂的文章;我不但要求學生讀這文章,還著他們寫撮要。昨天,有個學生清早到我的辦公室來,大吐苦水,說怎看也看不明 Grice 這文章,不知如何是好。這學生一向認真和勤力,其他學生看不明便算了,不會像她那樣來向我「求救」的。

我對她說:「你知道自己看不明白,那是好事這是一篇很難懂的文章,假如你對我說你看懂了,我倒要替你擔心!其實,你這麼清楚意識到自己不明白,那已是一個學習的經驗,讓你知道哲學可以難到這個程度。」說罷我約略指出了文章裏的三四個要點,叫她順著要點慢慢重讀文章一兩次,然後試寫撮要(我通常在學生交了文章的撮要後才在堂上講解文章,以保證他們聽課時已讀了文章)。

學生聽我說文章這麼難懂,知道不完全是自己的問題,又得我指點讀文之道,便欣然離去。然而,她的撮要會否寫得好,仍是未知之數。

20111106

神蹟:一個思想實驗

不少宗教都聲稱某些神蹟奇事證明了他們的信仰是真確的,例如基督教,很多信徒都認為耶穌行的神蹟能證明他是神的兒子,而他死後三天復活的神蹟,更被視為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保羅就這樣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 15:14)。

神蹟真的對信仰這麼重要嗎?以下是一個思想實驗,可以幫助我們思考這個問題。

想像以下的情況:在一個基督教會的聚會裏,有一個人突然站出來,聲稱自己是神的使者,但警告那些信眾他們信仰的不是真神,回教信仰的真主才是真神,並呼籲他們改信回教。那些信徒群起鼓譟,要把這「神的使者」趕走;這時,那人高聲說:「我明白你們不會就此相信我,讓我行些神蹟,好證明我是真主的使者!」他走到一個失明的信徒面前,輕撫他的眼簾,那失明者立刻開眼,重見光明了!他又走到一個因交通意外失去右腿的信徒面前,輕撫他的截肢處,一條新腿竟從那裏長出來了!然後,他將水變酒、令自己飄浮半空、點鐵成金等等,全都是物理上不可能、或至少是現今科學認為不可能的事。

問題:耶穌的神蹟,這些信徒並沒有親眼見過,而這位「神的使者」卻即場在他們面前一次過做出這麼多不可思議的事,他們會大多都改信回教嗎?

20111105

不該的讚美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有很多不明文的規範,好讓我們「和睦相處」,有些社會規範已將我們潛移默化到被約束而不覺是約束,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意識到有那些規範。昨天,我就有一個這樣的經驗。

我到圖書館還書,在館內見到一個長得極美的女學生,不只是令人眼前一亮的那種,而是美得英文所謂的 breath-taking 那種;不是性感艷麗,而是典雅優美,清麗脫俗,該畫入畫裏,該寫詩讚美。

我真的想走過去對她說我覺得她很美,那是真心真意、毫無非份之想的讚美,只是一種美感的反應,然而,我也同時強烈意識到那樣做是 inappropriate 的,終於打消念頭,因為沒有勇氣打破這個規範。

20111103

謝曉澤談艾未未

昨天史丹福大學的藝術及藝術史系教授謝曉澤到我們的人文學中心演講,介紹中國當代藝術的發展;有點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花了一半的時間講艾未未其人及其藝術,並觸及艾未未遇到的政治麻煩。謝曉澤和艾未未是朋友,這樣的演講內容,可說是有心人的有心之舉。

聽這個演講之前,我只見過艾未未幾攝影作品,只知他是個 conceptual artist,這個演講的確開了我眼界,見到艾未未藝術的多方面,有些作品甚至一見便喜歡(其實只是見到作品的照片),例如以下這件名為 "Forever Bicycles"  的裝置藝術(他有一件新作品也叫 "Forever Bicycles",但大型很多),全用大陸製造的「永久」牌單車裝置而成:


以下這幅攝影作品,意義明顯不過,令人會心微笑之外,也感到他 playful 中夾雜的憤怒和辛酸:


謝曉澤還展示了以下這張「型照」,真難想像艾未未年青時是這個樣子的,有點土,有點野,有點深沉,又有點不羈:

20111102

教授的自拍半裸照

網友 ohce 剛貼了一篇文章,裏面赫然有兩張男士上半身裸照,其中一張竟是沈旭暉教授的!ohce 寫道:「喂,沈老,乜搵D咁野攪呀?你知你幾多 FANS 架喇!分明引死人架啫!」沈教授那張是自拍照,看來是較年青時拍的,應該是正貼在 Facebook 上;ohce 不只轉載了照片,還引述了一些「抵死」的留言。

一個男人公開一張自拍的上半身裸照,有甚麼大不了呢?然而,當我看到沈教授這張照片時,卻無可否認真的打了個突。講究自省的我,當然立刻就問自己為何有此反應;一問之下,才發覺這個問題不但不容易回答,還會引出更多的問題。

可能有人會認為答案很簡單:照片令我打了個突,是因為我知道沈旭暉的教授身份。教授身份的確是一個因素,但為甚麼呢?還有,以下的情況卻不會令我有相同反應:

(1)  五十多歲的呂大樂教授公開一張二十多歲時的上半身裸照。
(2)  三十多歲的沈旭暉教授公開一張十多歲時的上半身裸照。

同是教授的半裸照,但這樣的照片我看了雖然未必覺得有趣,卻也不會令我打個突(或起雞皮疙瘩)。為甚麼呢?

再比較:

(3)  五十多歲的呂大樂教授公開一張現時的上半身裸照。
(4)  三十多歲的沈旭暉教授公開一張現時的上半身裸照。

我認為 (3) (4) 更難接受。此外,是否捧機對鏡自拍又有分別:對鏡自拍,「難頂」很多。為甚麼呢?

以上我只是分析自己的反應,做了個簡單的自省練習(問了自己三個「為甚麼呢?」),而不是找理由支持自己的反應是對的。

20111101

不可靠

我一向都認為很多人都不大可靠,所謂「不可靠」,不是指經常存心騙人,而是指不會盡力做好人家交託他們做的事,甚至不去做;承諾了的很容易又會爽諾;臨時變卦、臨陣退縮(「諗諗吓都係唔好嘞」)等等。因此,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會靠人,不會隨便求人幫忙,有困難時都是盡量自己應付好了。

然而,有時無可避免要靠人 --- 例如,有些活動是要集體才有意思的,既然是集體,自己一個人當然不成團了;這靠人,不算是找人幫忙,然而,遇著不可靠的,也會大失預算,計劃告吹,相當「無癮」!

這樣說,是發牢騷,因為早兩天就有一件如此「無癮」之事。當然,在概念上,我理解到不會是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可靠,否則便不會有互相信任這回事,人與人之間亦難以合作。可是,給不可靠的人搞亂計劃時,這抽象的理解是沒有平息心頭之憤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