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0

試勁

下星期會在大學裏演講,講的不是我本行的哲學,而是中國武術。今年人文學中心(the Humanities Center)的主題是 "China and the West",負責的同事知我習武,問我可否給一個約一小時的演講,介紹中國武術的源流和特色。雖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中國武術史專家,但以我在這方面的認識,給一個不必太深入的演講還勉強可以的,所以便應承了,並打算集中於澄清一些對中國武術的誇大和神化。

為了令演講有趣一點,我打算即場示範,請一個觀眾出來,然後以短程發勁(即所謂「吋勁」),將他震得失去平衡,跌坐在身後的椅上。我仍做不到像李小龍那樣,單手發勁已有此效果:



不過,如果用雙手,我相信我發的勁可以將一個與我體重身型相近的人震跌。我有此信心,但也有點擔心到時效果會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樣。

前天的知識論課早了幾分鐘講完,我見還有時間,便將上述情況告訴班裏的學生,問他們有沒有人肯給我試一試勁。這是只有十二人的小班,有些學生已不是第一次修我的課,平時我又愛跟他們說笑,所以上堂的氣氛一向很輕鬆融洽,我才想到那樣問他們。

我向他們保證不會被打痛的,因為我會讓合作示範者雙手執一本厚厚的書墊在胸前,他只會感到擊打的震力(impact),而不會被直接打著。學生聽我這樣說,都很好奇,想看看我的 "Chinese Kung Fu" 。四個男學生立刻舉手,我選了體重身型和我相若的 D R,給 D 一本厚書,教他怎樣拿著墊在胸前,然後叫 R 試在一吋的距離內出盡力用雙掌擊打(並強調是擊打,不是推)D 胸前的那本書 --- 這樣做,是好有個比較。R 沒受過武術訓練,雖然依我說出盡力擊打,卻打不出甚麼力度。

示範前,我先在 D 身後約兩呎處放置一張椅子,並告訴他如果給我擊打得失去平衡,可以跌坐在椅子上(D 聽後的表情是半信半疑)。我走到 D 面前,雙掌按在他胸前的書上,掌心距離書面約一吋,深深吸一口氣,然後猛然吐勁,「拍!」的一大聲,給震得倒退兩小步,失去平衡,跌坐在椅子上,一臉驚奇。其他學生拍掌叫好,我隨即問 D 有沒有被打痛,他說沒有,只是感到出奇大的震力,接著還連說了幾次 "That’s cool!"

這次試勁,可說跟學生打成一片,又肯定了下星期演講時示範的效果,一舉兩得也。

20111028

不愛鑽戒的女人

很多女人都愛鑽石,尤其渴望老公或男朋友送自己一枚鑽石戒指,最好至少有兩三卡,就算是一枚較小的,也能令芳心大動。如果一直得不到一枚鑽戒,有些女人是會耿耿於懷的。

我的老婆是個例外,對鑽戒從沒興趣,假如我死慳死抵儲錢買給她一枚,她不但不會領情,還會罵我亂花錢。這個不愛鑽戒的女人說:「我不覺得鑽石特別美,就算我覺得,也不認為值得花那麼多錢買一枚戒指。其實這不純粹是鑽石美不美的問題,要不是鑽石那麼昂貴,我很懷疑會不會還有那麼多女人喜歡鑽戒。」

有一次在一個聚會裏,聽到有人問一個女人(不是我們的熟朋友)希望丈夫送給她甚麼作結婚十周年的禮物,那女人說:「當然希望他送我一枚大大的鑽戒喇!」老婆對那「當然」二字很不以為然 --- 為甚麼是「當然」,難道真的不會有其他更好的禮物嗎?她真的那麼愛鑽石?還是只是愛鑽石的價錢?

可能那個女人的確覺得鑽石很美,問題是,假如鑽石突然變得一文不值,她仍會和從前一樣覺得鑽石是那麼的美嗎?

20111027

薇姨 • 夜曲

初讀董橋的文字,並不喜歡,只覺得矯揉造作、堆砌雕琢,後來多讀了一點,習慣了他的風格,漸漸欣賞到他別有的韻味;然而,始終嫌他長句太多,寫的題材盡是舊時風月、文人雅士、琴棋書畫,有點不知人間何世的頹唐。

過去幾年我買四五本董橋的書,間中讀一兩篇,也饒有趣味的,亦可滋潤一下自己的文筆。這幾本書中我比較喜歡《白描》,尤愛此書的楔子,短短的,文筆比較平白,卻很感人。今天重讀,仍然被結尾那段觸動心弦,不妨抄在這裏跟大家分享。董橋寫的是六十年代在他家暫住的薇姨 *

「那年她剛從泉州逃來香港,說是在廈門做了好幾年粗活了,指望找到一家好人僱她做下女。一天午後,我比平日早回家,步上幾級樓梯,聽到的竟是我家傳出的一串鋼琴聲,彈的是蕭邦的夜曲,靈巧,婉約。我輕輕打開大門,薇姨纖瘦的背影在古舊的鋼琴前微微晃動。曲子彈完,我低聲叫了她一聲,她緩緩回過頭來,枯皺的臉上浮起一閃笑意:我遠遠看到她眼眶裏含滿淚水。」

薇姨的身世,就在一曲蕭邦裏不言而喻了。不知她彈的是哪一首夜曲?以下是蕭邦夜曲中我最喜歡的一首,剛柔並重,不只是一味的婉約動聽。演奏者是 Valentina Lisitsa,她的指法有點誇張,但誇張得好看極了,十指像在琴鍵上翩翩起舞。我想像薇姨的彈法收斂含蓄得多,琴技亦沒有 Lisitsa 那麼了得,卻一樣的感動人。



*  後記:這句本來是「董橋寫的是六十年代在他家裏當傭人的薇姨」,網友  ohce 指出薇姨只是寄居。我當然看到原文的「暫住我家的薇姨」,但我一向以為那是董橋委婉的寫法,薇姨其實是在他家當傭人;經 ohce 一提,不得不承認這可能是我過份想像的結果,所以便改寫了。至於 ohce 說董橋這段文字「令人討厭的矯情淺薄,風格屬「濫文藝」,我只能說見仁見智,不必反駁。

20111025

一個哲學家成為律師的故事

S 已四五年沒見過面了,這次 Berkeley  conference,想不到他竟也出席。S 是我快完成論文時才入 Berkeley 讀哲學博士學位的,跟我只重疊了兩年,但由於大家做過同一科的助教,說話又投契,算是有點交情。這次見到 S,我感到有點意外,是因為早聽說他已讀法律去也;我以為他決定放棄哲學,選擇當律師,這次見面聽他親自道來,才知道他當上律師之路,竟有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

對,S 已是律師,在 Stanford Law School 讀了兩年便完成(一般要讀三年),今年初在全美數一數二著名的律師行找到工作,入息豐厚,相信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事業起點。然而,S 告訴我,雖然他當的那種律師(corporate lawyer)總算能給他工作上的滿足感,但他始終還是更加喜歡哲學,最理想的工作還是當哲學教授。

原來他不但沒有中途放棄哲學,還完成了博士論文,只是找了兩年工作,卻連個臨時教席也找不到。那兩年他只得一個面試,他說不是因為他心頭高,只申請研究型的大學 --- 他早知找教席的競爭是如何的大,所以幾乎所有自己符合條件的都申請了,到頭來還只是得一個面試。雖然那面試是名校 University of Chicago 的,但沒有教席,就算有十間名校的面試也不過是一場空。

S 找不到教席,肯定不是因為他的 file 不夠亮麗,否則 Chicago 也不會對他有興趣;我聽過不少人稱讚他是個很不錯的哲學家,看他說想入 Stanford Law School 便立刻考進,讀完隨即在著名律師行找到工作,便知他的能耐有多高。我相信是各種不在他控制範圍的因素配合不好,他才會兩年只得一個面試,時不與他,只能徒呼奈何!

他轉讀法律,是因為不想再拖下去了:萬一第三年也是一場空怎辦?他臉色凝重地對我說:「假如現在有一間社區學院聘用我教哲學,我會毫不猶疑接受,立刻放棄律師的工作!」他雖然已三十多歲,卻有一張孩子臉,說這幾句話時眼神裏閃著一絲追尋理想者的光彩,令我不禁為之動容。

S 告訴我他剛申請了一些 law school 的教席,還收到兩個面試通知,希望退而求其次,當不上哲學教授,當個法律教授也好,說不定可以教點 philosophy of law;找不到 law school 的教席也可以仍然當律師,所以沒有當年的壓力。

我衷心祝他好運。

20111024

另一個出人意表的數字

曾在一篇文章舉過一個很多人都會感到意外的數學例子,就是十五本書有 1,307,674,368,000 個排列方法,早兩天在 Berkeley 時,聽到另一個例子,據說是維根斯坦教書時喜歡用的,也是一個十分出人意表的數字。

我先寫出問題,大家想一想,才往下看答案,那意外的感覺可能會更強(除非你早已知道答案)。原裝例子用呎吋做單位,以下我會保持,不改做十進制了:

假設地球是一個完全圓的球體,在赤道 --- 地球的圓周 --- 上有一條幼繩圍綑地球一周(幼繩緊貼地面)。現在將這條幼繩加長 3 呎,讓我們想像它仍然圍繞赤道形成一個完全的圓形;由於幼繩加長了,便不再和之前一樣緊貼地面,那麼,幼繩距離地面有多遠?

3 呎,相對於地球的圓周,真是微不足道,因此,很多人都會認為即使幼繩現在不會跟加長之前那麼緊貼地面,那分別應該是小得難以量度,更不用說肉眼能夠辨別了。然而,正確的答案是「幼繩距離地面大約 5.7 吋」!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數學。我們在小學時已學過:

圓周 = 直徑 x p

 "C" 代表地球的圓周,"D" 代表地球的直徑,那麼:

C = D x p

p

假如 C 用吋做單位,幼繩加長 3 呎就是:

C + 36

 "N" 代表這個新圓周的直徑,那麼:

C + 36 = N x p

因此:

N = (C + 36) / p

幼繩和地面的距離是:

(N – D) / 2

無論 C D 是多大的數字,只要 C 加的是 36N – D 一定是 11.46(即 36 / p,因此:

(N – D) / 2 = 5.73

20111023

重臨柏克萊

離開 UC Berkeley 已十年,雖然經常到灣區,亦間中約會昔日的師友敘舊,但這十年來卻從未再踏足 Berkeley 的哲學系,昨天才是第一次重臨,眼見系內的裝設沒有多大改變,一切依然是那麼熟悉,可是,同時又給我一種奇怪的陌生感,難以言喻。

昨天是一個小型的 conference,主要是慶祝我的老師 Barry Stroud Berkeley 教了五十年;他二十六歲開始當助理教授,今年已七十六歲了(在同一著名大學教了五十年或以上的教授相信是罕見的,但 Berkeley 的哲學系卻有兩個這樣的教授,另一個是 John Searle)。Conference Tyler Burge 等有名的哲學家演講,Stroud 的學生中只有兩人負責概述他的哲學,各講三十分鐘,我是其中一個,當然感到很光榮,但最高興的還是 Stroud 在我的短講後多謝我將他的哲學詮釋得那麼準確和清楚。

不少舊同學都有出席,有些已多年未見過面,大家在演講之間的 breaks 和午餐時談哲學、話當年,很有 reunion 的感覺,亦有點錯覺,好像回到當研究生的日子。晚間聚餐大約有五十多人出席,我們一班舊同學本來想坐在一起繼續敘舊,誰知座位已安排了,我被編到的一枱,竟一個舊同學也沒有,真是的!

坐在我旁邊的是以研究 Heidegger Foucault 稱著 Hubert Dreyfus,我當年沒有修過他的課,他亦記不起我是誰。然而,既然同枱相鄰而坐,便要談談話;我完全不懂 Heidegger,倒讀過一點 Foucault,便跟他談起來,還算頭頭是道。呀,各位讀歐陸哲學的朋友,有一點不得不提,我問 Dreyfus 對 Derrida 有甚麼評價,他說他讀不懂 Derrida 寫的東西!

20111021

貝克萊的塵埃

英國哲學家貝克萊George Berkeley)有句說話我十分喜歡,思考哲學問題、寫哲學論文時,我都不時想起這句說話,很有警惕作用。

貝克萊說:「我們自己先弄到塵埃飛揚,然後又抱怨看不清楚。」("We have first raised a dust, and then complain we cannot see.")這是個比喻,他指的是我們研究哲學時,經常會想出一些無中生有的難題,然後苦苦思索,百思不得其解之後,感到沮喪,像解決不了十分重要的問題似的,其實不過是自尋煩惱,甚至是自欺欺人。

一些寫小眉小眼問題的分析哲學家會有此情況,看看期刊論文便可窺一豹;一些寫大部頭書的歐陸哲學家亦有此情況,不過較難察覺而已。

貝克萊這說話容易令人聯想到惠能的著名佛偈:「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事實上,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

順便一提,加州柏克萊市以貝克萊命名,可是,兩個名字現在的讀音卻不相同:城市是 burk-lee,哲學家是 bark-lee

20111020

西蒙娜韋伊論愛

在英文網誌那邊寫了篇短文講西蒙娜韋伊(Simone Weil)論愛的幾句說話,意猶未盡,在這裏用中文再寫一篇。英文那篇是批評韋伊說得過份簡單,由此而帶出一些我自己的看法;這篇主要是翻譯她另外兩句說話,是我贊成的,也是引起我一點感觸的。

韋伊這樣說:「愛,就一個幸福的人來說,是如果見到自己愛的人受苦,便會冀望與對方一同受苦。愛,就一個不幸的人來說,是會純粹因為知道自己愛的人幸福而滿心歡喜,而且不會要求分享對方的幸福,甚至連這樣想的念頭也沒有。」(Gravity and Grace, pp.55-56

韋伊道出了兩個愛的標準,這是相當高的標準;也許這不是真愛的標準(即是達不到的也可以是真愛),但我認為這至少是深愛的標準。真愛未必是深愛,深愛卻一定的真愛;有些真愛,只是「曾經擁有」,可以短暫得「未曾深愛已忘情」。真愛未必是深愛,深愛卻一定的真愛;有些真愛,只是「曾經擁有」,可以短暫得「未曾深愛已忘情」。

近日老婆身體出了點毛病,天天受苦(皮膚異常痕癢,睡不安,坐不穩;西藥無效,中醫難尋),令我很心痛。讀了韋伊這兩句說話,我不必問也知道自己願意跟她一起受苦,感觸的是,我願意也沒用,因為這不能減輕半點她受的苦。

20111018

摩門學生

雖然我反對宗教,亦會在課堂上批評宗教(當然是與講題有關),但我會盡量避免用學生的宗教做例子;由於每一班裏都一定有些基督徒和天主教徒,我很少在課堂上直接數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不是。我這樣做,主要是不想影響教學效率 --- 有些學生會因為你批評他們的宗教而對你很反感,繼而對你講的其他東西也聽不入耳。

我最初沒有避忌,便有過這樣的經驗:有一次,我在哲學導論裏用「三位一體」這概念做例子,說明有些概念是你以為自己明白的,其實並不真的明白;誰知有個學生認為我在批評他的信仰,舉手抗議,說我對基督教有偏見,過兩天還索性 drop 了我這課(換了個更兇的,可能會向校方投訴我)。經此一役,我以後都只用摩門教和科學教(Scientology)做例子,因為學生中甚少有摩門教徒和科學教徒。

今天,我在知識論講到 evidence disagreement 的關係時,剛想用摩門教徒相信耶穌復活後到過北美洲為例子,突然心血來潮,便問學生中有沒有人是摩門教徒;這班只有十二人,誰知竟有兩人舉手,於是我要將例子硬生生吞回肚裏!看來摩門教是越來越興盛了,說不定下一屆美國總統就是摩門教徒 Mitt Romney

Youtube 看到一個介紹摩門教信仰的動畫,是一個已脫離摩門教的人製作的,不妨看看

20111017

蠻輝和他的小鶴雞(唔使問都知點解寓言之一)

雖然牧童小輝喜歡自把自為,又經常蠻不講理,綽號「蠻輝」,但他牧羊的本領確實高強,因此,農場的主人還是僱了他看羊。

好個蠻輝,給農場主人看羊的同時,竟還養了一棚小雞,那是特別品種,叫「鶴雞」,打算養大了去賣錢。蠻輝望著那些小鶴雞,想像賣雞會賺到的錢,心裏就高興。

蠻輝從來沒有在山上的羊圈附近見過狼的蹤影,然而,他卻堅信那裏有狼,擔心綿羊和小鶴雞隨時會成為狼的晚餐(其實他是擔心小鶴雞多一點的)。

有一晚,蠻輝終於看見一隻動物走進羊圈,並一步一步逼近他的雞棚,於是他高聲大呼:「狼來了!狼來了!快來人啊!」

農場主人手執一把獵槍飛奔而出,後面還跟著幾個僕人,人未到,槍先響了,那動物給嚇得狂竄逃命。農場主人問:「狼呢?」蠻輝答道:「給你的槍聲嚇跑了!我百分之九十九點九肯定,剛才看見從草叢那邊逃走了的是一頭狼!」農場主人和僕人其實沒有看見,但見蠻輝如此肯定,也就沒說甚麼了。

如是者發生了幾次,但從來也沒有人真的見到狼;有一次發現了一些動物的毛髮,看來是野豬的,可是,蠻輝執著那些毛髮,欣喜若狂,說:「哈哈!這不是鐵證嗎?真的有狼呀!真的有狼呀!」

農場主人的一個僕人問:「蠻輝,假如那不是狼,你不是白白浪費了我們的時間和精力嗎?」蠻輝答道:「就算不是真的有狼,那也不要緊啊!反正綿羊得到額外保護,那不是好事嗎?」

受到額外保護的,當然還有蠻輝的小鶴雞。只要農場主人繼續僱用蠻輝,容讓他叫「狼來了」,並跟他一起玩捕狼的遊戲,蠻輝便可以養很多很多的小鶴雞了。

20111015

雞和蛋的問題

對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所謂的千古難題,英國遺傳學家 J.B.S Haldane 這樣說:到現在還有人問這個問題,只證明一是很多人從來沒接受過進化論的教育,一是他們不相信進化論。」言下之意,是進化論能輕易解答這問題:鳥類由爬蟲類演化而成,爬蟲類是卵生動物,因此,第一隻雀鳥一定是從蛋而來的;答案是先有蛋。(見 The HuffingtonPost

然而,問題不是「先有鳥,還是先有蛋?」而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以上答案似乎答非所問。更準確點問,難題是「先有雞,還是先有雞蛋?」--- 先有雞?但沒有雞蛋,雞從何來?那是先有雞蛋吧!可是,不先有雞,哪裏來的雞蛋?

進化論可以解答這個難題嗎?可以,而且答案也是「先有蛋」--- 「先有雞蛋」假定一隻動物要有雞的基因組(genome)才算是雞,一隻受了精、能孵出一頭動物來的蛋要有雞的基因組才算是雞蛋那麼,一隻雞蛋便不一定要是雞所生的;換句話說,沒有雞蛋便孵不出雞,但沒有雞也可以有雞蛋,所以是先有雞蛋才有雞。

一隻雞蛋怎可能不是雞所生的?很簡化地說,一隻進化到幾乎是雞的禽鳥(基因組跟雞的極其相近,但不盡相同),因某些基因突變,可以生出一隻受精後有雞的基因組的蛋,而在此之前世上並沒有任何動物有這基因組(即:沒有雞)。

無敵的邏輯

在某大學哲學系和文化研究系之間的走廊,分析哲學家小李跟後現代主義者胡雪因為對邏輯的不同看法而爭論得臉紅耳赤,兩人牛頭不對馬嘴了大半天後,胡雪終於使出殺手鐧。

胡雪:你認為邏輯這麼重要,強制人討論時要符合邏輯,這不是理性霸權是甚麼?

小李:「理性霸權」何解?

胡雪:邏輯只是人提出的一套解釋與說明的流程,卻逐漸成為一種定言律令,讓理性通過排除與納入的機制和手段,斷然地棄置與否定非理性;理性在這不平衡的二元對立框架裏可以說是為所欲為,這就是理性霸權!

小李:頂!我不知你在說甚麼。無論如何,就算你甚麼其他邏輯也不顧,至少也知道要避免自相矛盾吧。

胡雪:自相矛盾又如何?我認為自相矛盾一點問題也沒有,你硬是要排除自相矛盾,堅持那是要不得的謬誤,就是理性霸權的表現,是以人自身的客體化歷程作為其最終代價,令人自身也成為一個死氣沉沉的物而已。

小李:那我認為你說得對,同時也認為你說得不對,又如何?

胡雪:那麼你就是自相矛盾了!自相矛盾是要不得的謬誤,p not-p 不能同時為真,你不是不知道吧,小李!

小李:你剛才還說自相矛盾一點問題也沒有,現在卻說自相矛盾是要不得的謬誤,你自己也是自相矛盾呀!

胡雪:哎呀,你這理性霸權主義者!我的確是自相矛盾,但我不是已說了自相矛盾一點問題也沒有嗎?讓我再提醒你,總體性的外在世界永遠是大於理性的範圍,因此,理性在面對複雜且多變的外在世界的衝擊與威脅時,並不能真正的對之提出一套正確且符應外在世界的法則,而只是在自身的界限之內尋求一種可替代的對象,來借指那無邊無際的外在世界。

小李:你即是說我自相矛盾就不可以,你自相矛盾就沒問題?

胡雪:對呀,因為我是用你接受的標準應用到你身上;我不接受這標準,就不受這標準限制了。明白沒有?

小李:你

小李飛刀,例不虛發,然而,邏輯無敵的小李,遇上胡雪的無敵邏輯,還是給弄得啞口無言,一氣之下,仰天狂噴了三大口鮮血。

20111014

國王和瞎子(唔好問點解寓言之一)

從前,有五個瞎子聽說有一種奇異的動物叫「象」,便很想知道象是甚麼樣子的。有人建議他們去求國王,因為全國只有王宮的後花園養有一頭大象。五個瞎子於是聯袂到王宮去,國王憐他們眼瞎,敬他們好學,便恩准他們到後花園「看看」大象。

瞎子當然看不見大象,其中四人讓國王的僕人領他們到大象前,第五個瞎子卻只站在一旁,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四個瞎子伸手摸象,分別摸到不同的部位,然後同時「呀!」的一聲:第一個瞎子摸著大象的鼻,說:「原來大象和蟒蛇差不多。」第二個瞎子摸著大象的耳朵,說:「大象有翼的!」第三個瞎子摸著大象的一條腿,說:「怎會呢?據我所摸,大象倒像一條大柱!」第四個瞎子摸著大象的尾巴,說:「這麼幼長的,像條小繩子,怎麼叫做大象?」

第五個瞎子突然高聲說:「你們都錯了!試想想,你們站在不同的位置,各自只摸到大象的一小部份;讓我來把大象全身摸一遍。」於是他走到大象前,慢慢逐個部份去摸;摸了好一會,他終於摸完了,然後說:「噢,原來大象不過是馬的一種,只是腿粗壯多了,尾巴幼細一點,和有一個長長的嘴巴。」

這時,國王終於忍不住說:「唉,你們全都錯了!大象不但與馬不同,牠根本不是普通的動物,而是天竺來的神獸。自從我把牠請來供奉之後,我們國家事事亨通,我的身體也好了,所有病痛不藥而癒。你們也拜牠一拜吧,說不定會重見光明哩!」

20111012

情感的恐怖片

昨晚跟幾個同事一起看英瑪褒曼(Ingmar Bergman)的《秋天奏鳴曲》(Autumn Sonata),我多年前已看過一次,這次重看,感受更深。此片主要講兩母女的愛恨關係,將親情的複雜和脆弱表露無遺,亦點出了孤獨感的難以逃避和難以承受。我不是褒曼迷,但這電影我實在喜歡得很(我喜歡的褒曼電影還有 Wild Strawberries, Winter Light, Scenes from a Marriage, 和 Fanny and Alexander

此片有另一個褒曼,就是英格烈褒曼(Ingrid Bergman),飾演母親,與英瑪褒曼的愛將麗芙烏曼(Liv Ullmann)大演對手戲,兩人都演技出色,英格烈褒曼的演出尤其細膩。這是英格烈褒曼的最後演出,時年六十三矣,當然沒有《北非諜影》時的嫵媚,但依然有一股高雅之氣。(兩個褒曼並非親戚。)

這電影非常傷感,不是煽情令人落淚,而是看得人心情極之沉重;母女夜半互吐真情的那一場,那悲傷苦痛,看得我簡直有點有點透不過氣來。看罷有同事形容這是一齣「情感的恐怖片」(an emotional horror film),想來真的很貼切。

20111011

政治演說天才齊澤克

齊澤克(Slavoj Zizek)早兩天在「佔領華爾街」("Occupy Wall Street")人群中的演說,迅速在網上熱傳。這個演說充分表現出齊澤克的政治演說天份:他懂得怎樣向群眾講他們想聽的說話,用生動活潑、令人意想不到卻又可圈可點的語言,把說話講得很盡,令群眾既覺得非贊成他不可,又覺得他的說話有新意,甚至有醍醐灌頂之感。厲害!

然而,齊澤克的演說中有不少看似有深度的說話可以說是「想深一層,不知所云」的。讓我舉幾個例子:

"We have all the freedoms we want, but what we are missing is red ink: the language to articulate our non-freedom. The way we are taught to speak about freedom, 'war on terror,' and so on, falsifies freedom."
『我們想要的自由,我們都有了,但卻缺少了紅墨水:能夠有力地表達我們「非自由」的語言。我們被教導的那種談論自由的方式,例如「反恐戰爭」之類詞語,已否證 [篡改偽造了自由。』

為甚麼說「我們想要的自由,我們都有了」?自由如何被否證、篡改、或偽造?(《香港雜評》轉載的中譯把 "falsifies freedom" 譯成「篡改了自由的意義」,是將 "falsifies freedom" 理解為 "falsifies the meaning of freedom"。)

"Remember that our basic message is, 'We are allowed to think about alternatives.' A taboo is broken. We do not live in the best possible world."
『記住,我們的基本訊息是:「我們可以思考其他的選擇。」一個禁忌被打破了。我們並不是活在所有可能中最好的世界。』

甚麼禁忌?有些甚麼有權力的人或政治力量企圖禁止我們思考其他的選擇?為甚麼要指出我們並不是活在所有可能中最好的世界?難道我們之間有人會相信我們是活在這樣的一個世界?

"We don’t want higher standards of living; we want better standards of living."
「我們不要更高的生活水平,我們要的是更好的生活水平。」

更高的生活水平和更好的生活水平有甚麼分別?上述中譯將「更高更好」兩詞都加上引號,應該是因為譯者也不知道該怎樣理解這兩句說話。)假如齊澤克說的是 "We don’t want higher standards of living; we want better lives" (「我們不要更高的生活水平,我們要的是更美好的生活」),那便沒問題了,因為更好的生活有很多方面,不只是取決於更高的生活水平。當然,這樣說便平平無奇,不會有甚麼動人的效果了。

"You know that people often desire something but do not really want it. Don’t be afraid to really want what you desire."

這句我也不知道該怎讓翻譯了。上述中譯將它譯成「大家都知道,人們總是渴望一些東西,卻又不是真的想爭取它。不要害怕爭取你渴望的東西」,意思很清楚,只可惜 "want" 並沒有「爭取」的意思。"Desire something but do not really want it" 可以是說「渴望得到某東西,但那東西卻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不過,這顯然不是齊澤克的意思。這句玩弄文字,意義不清,卻又令人覺得言之有物、甚至是道人之所未道,非 rhetoric 高手不能為也。

這是一篇很精彩的政治演說,但也不過是一篇政治演說而已 --- 不要以為 Zizek 是個有名的哲學家,他演說的內容便一定很有深度。

(後記:從一些留言看,有讀者可能以為我不明白齊澤克演說的要點。其實我既然稱讚這是一篇很精彩的政治演說,當然明白它主要講甚麼;我指出的只是那些看似特別有深度的語句大都意義不清,而正正是這些語句令人覺得這篇演說與眾不同。至於那些大家都很清楚是甚麼意思的論點,卻是了無新意。如此而已。)

20111010

古德明的一本小書


我一向喜歡讀古德明的文章,無論是教英文的或是議論小品,都必有可觀者焉;以前是看他在《明報》和其他報章的專欄,這幾年到香港,每次買回來的中文書至少有一兩本是古德明的,約略一數,已共十本了。有一本是去年買的,一直沒有看,早兩天臨睡前想看點閒書,便翻了數十頁,一路看一路叫好,不得不介紹一下。

書名《泰西筆記小說選》,是一本編譯之作。古德明輯錄了一些西方歷史故事及民間傳說,短小精悍,中英對照,並有解說;英文原文應該不是他寫的(可惜沒有註明出處),但中譯是他的手筆,水準極高,解說亦很精到。讀此書,可以學英文,學翻譯,同時可以學到一些西方文化,一舉三得,豈不妙哉!

書的序言簡意賅,道出古德明的用心:「中國人不比洋人高尚,也不比洋人低劣。讀讀西方歷史故事以及民間傳說,你會同時看到勇毅和怯懦、貪殘和廉正等等。善惡也許會因人而異,卻不會因民俗而異。我編這本《泰西筆記小說選》,哪裏只是希望讀者多識英文。」

我說此書解說精到,讓我舉三個例子為證:

1.  "Familiar" :這是個淺易的英文字,大家都知那是「熟悉」的意思,但古德明卻指出它還有另一個意思,就是「有親密的關係」。假如你說 "He was familiar with his friend's wife",你就不是指他們熟絡,而是指他們有超越常禮的親密關係了(p.125)。

2.  "Shoot":"shoot"  "shoot at" 的意思並不相同,前者指射傷或射殺,後者只是「向著 射擊」的意思。你可以說 "He shot me in the arm"(「他開槍擊中我的手臂」),卻不可以說 "He shot at me in the arm";假如你的意思是他開槍射你,卻射不中,便要說 "He shot at me, but missed" ,而不能說 "He shot me, but missed" p.77)。

3.  "Hurting":女性著高跟鞋,可以說 "These shoes hurt me",這 "hurt" 要有受詞("me"),意思是「傷害」;結果是 "My feet hurt" ,這 "hurt" 沒有受詞,意思是「疼痛」。還有 "hurting" 一詞,沒有受詞,卻又不是「疼痛」的意思,而是指感到悲傷或心裏不好過,例如 "His wife died. He was hurting badly"p.35)。

英文要學得好,就非要注意這些細微的差別不可。


20111008

不欲知人

劉劭《人物志》〈接識〉篇裏有幾句話說得很對:「不欲知人,則言無不疑。是故,以深說淺,益深益異;異則相返,反則相非。」

我試譯為白話文如下:「假如沒有意欲去了解另一個人,那麼,對那人說的話便總會有些懷疑。因此,對著有這種淺薄態度的人,你越是深入表達自己的看法,他便越容易和你意見相左;意見相左變成各持己見,互相反對到一個程度便會變成互相攻擊。」

這種「異則相返,反則相非」的不愉快情況源於「不欲知人」,而「不欲知人」可以是由於沒有興趣去知,但也可是因為早有偏見和誤解,沒有意欲去進一步認識對方。這情況在網上的討論經常見到,今天將《人物志》這幾句說話寫出,希望能收自我警惕之效,也希望有些讀者能有所領悟。

20111007

論宗教信仰和品性難移

有朋友在 Facebook 提到被一個教會內的陰險小人所擾,引起我想談一談宗教信仰對人的改變力量。假如這陰險小人是真心真意信耶穌,不只是在教會混飯吃、佔便宜,問題便是:為甚麼宗教信仰改變不了他?(當然,這裏有個假定,就是他信耶穌前也是陰險小人,而不是因信耶穌而變成如此。)

有些人會誇大了宗教信仰改變人的力量,因為他們只著眼於那些明顯的宗教信仰改變了人的例子(應是 confirmation bias 作祟吧),尤其是在福音派基督教會裏,這些例子更容易為人所見,因為不時有人出來所謂「做見證」,述說自己如何因信耶穌而徹頭徹尾地改變了,甚麼戒毒戒酒、發奮向學、脾氣改好、變得孝順等等,應有盡有。然而,即使這些見證大都千真萬確、沒有加鹽添醋,也有兩點容易被人忽略:第一,這些人的改變很多都只是行為上的,而非性格上的根本改變;第二,沒有因宗教信仰而性格變好的人可能遠比有這種改變的人為多。

在第二點,我只說「可能」,因為我沒有充分資料,有的只是個人經驗;就我所見,信耶穌後性格依舊的,比起信耶穌後性格變好的多很多 --- 大多是小器的仍然小器,貪心的仍然貪心,狡猾的仍然狡猾,陰險小人沒有變成磊落君子,憎人富貴厭人貧的,還是從前那一副嘴臉。

「江山易改,品性難移」,這基本上是對的;不是沒可能改,只是非常的難,看來宗教信仰對此亦無能為力。


* 寫完,才發覺以前寫過一篇類似的!網誌寫久了,便可能重複了而不自知;這次雖然發覺了,但既已寫成,內容亦有點不同,便照貼吧!

20111005

眼看他樓塌了

今天的大新聞,當然是 Steve Jobs 逝世的消息;只五十六歲,英年早逝。我不是 Apple 的擁躉,亦不熟悉 Steve Jobs 的生平,他的死訊,沒令我傷感,只是引起我一點點的感慨,就是金錢、權力、地位都不可恃;你今天名成利就、呼風喚雨,明天可能就塵歸塵、土歸土,不由得你。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卻容易忘記 --- 尤其是在追名逐利時。

不期然想起孔尚任《桃花扇》裏的這幾句:「俺曾見金陵玉殿鶯啼曉,秦淮水榭花開早,誰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這說的是人世間的種種興亡盛衰,個人的事業成就,應該也包括在內吧!

20111004

愛情金句隨手寫(寫開有癮)

將愛情和幸福劃上等號的人,遲早會對愛情失望。

暗戀永遠是最美的,因為暗戀能給我們最大的想像空間。

恨一個人總要有理由,那麼,愛一個人為甚麼不需要理由呢?

剛開始的愛情會放大你的優點,快完結的愛情會放大你的缺點。

假如你連所愛的人心底有一點點的秘密也不能忍受,那可算是愛得太霸道了。

相隔久別可以令愛情轉深轉濃,也可以令愛情淡化消失,你的屬於哪一種,恐怕要到發生的時候你才會知道。

假如不幸當上了第三者,也要在與對方一起時忘記自己是第三者,否則,連那虛幻短暫的二人世界也不可能享受了。

愛,是不可能不需要回報的。一個深情的眼神、一聲溫柔的噓寒問暖、一次不要求解釋的體諒,這些都是回報;連這些回報都不需要,還算愛嗎?

去年今日你還深深愛著的人,今天重見,怎麼你會覺得如此陌生?是因為你已脫下那副愛情的有色眼鏡,還是因為你戴上了一副分手後的有色眼鏡?

為何要用火來比喻愛情,說甚麼愛火?我們不是更希望愛情像水、像河水嗎?--- 在上游開始時洶湧澎湃,到中游放緩時穩定而間有激盪,待到下游細水長流時,兩人的互相了解和關愛,已細緻綿密得如清水中的幼沙了。

20111003

甚麼是愛情?

昨天收到一個老友的電郵,竟問我甚麼是愛情!他可能以為我既是哲學家,必定對這個重要的問題有些看法,但我卻令他失望了,因為我只能老實回答他說不知道。要我寫些張小嫻式的愛情金句,我隨時可以寫出十句八句(見下 *),可是,要我解釋甚麼是愛情,我真是無能為力了。 不是我沒有思考過這問題,而是我的確不知道怎樣界定或分析「愛情」,更不要說有一套愛情的理論。

我不否認愛情有些必要的條件,例如互相深深關懷、不時自然而然想念對方、享受一起相處的時間、想起對方時有一種甜蜜的感覺、願意為對方犧牲一些自己認為重要的東西,然而,我認為的必要條件合起來卻不成為愛情的充份條件;換句話說,假如我認為的愛情必要條件是 a, b, c, d, e,那麼,即使甲乙兩人符合所有這些條件,他們的關係也未必是愛情。

對於愛情,我想不到一列必要而充份的條件:可能愛情是 a, b, c, d, e  x, y, z,只是我不知道 x, y, z 是甚麼;另一個可能是根本沒有這樣的必要而充份的條件,「愛情」只是一個統稱,包羅了一些相似卻不盡相同的二人關係。我傾向於接受第二個可能。

* 阿王仿張小嫻愛情金句:

愛情像鑽石:看來完美無瑕的,通常都是假貨。

兩個相愛的人一起的快樂,正是在於一起追尋能共享的快樂。

愛情甚麼時候變得複雜?就在你將兩人的關係過度簡單化的時候。

當你意識到愛情有代價時,你大多已是付不起那代價或不願意去付。

要分辨喜歡一個人和愛一個人嗎?看一看注意整潔和有潔癖的分別便成了:愛是一種癖。

有些人一生追尋愛情,卻不是追尋一個愛自己又值得自己去愛的人;遇上這樣的情人,是你的不幸。

完全和洽相處、一點衝突也不會有的愛情,說得動聽點是水乳交融,事實上不過如摻了一半水的牛奶,淡而無味,不喝也罷。

世上最淺薄的男女關係,不是只有肉慾而無感情,不是只講金錢地位,而是你說你愛我,我說我愛你,其實我們愛的不過是自己。

20111001

文人多大話?

余英時在短文〈怎樣讀中國書〉裏講了一個小故事:

「今年 5月底,我到哈佛大學參加了一次審查中國現代史長期聘任的專案會議。其中有一位候選者首先被歷史系除名,不加考慮。因為據聽過演講的教授報告,這位候選者在一小時之內用了一百二十次以上 "discourse" 這個流行名詞。哈佛歷史系的人斷定這位學人太過淺薄,是不能指導研究生作切實的文獻研究的。我聽了這番話,感觸很深,覺得西方史學界畢竟還有嚴格的水準。他們還是要求研究生平平實實地去讀書的。」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的,是「大體而言,美國學術界還能維持一種實學的傳統,不為新推銷術所動」,和這成對比的,是「這十幾年來,只要西方思想界稍有風吹草動(主要還是從美國轉販的),便有一批中國知識份子興風作浪一番,而且立即用之於中國書的解讀上面,這不是中西會通,而是隨著外國調子起舞,像被人牽著線的傀儡一樣」。

這個教訓講得準、說得對,不過,故事本身卻有誇張失實之嫌。難道真的有人在那候選者演講期間記錄他用了 "discourse" 這個字多少次?假如故事只是說「很多次」、「無數次」、或「超過幾十次」,表示聽過的人有此印象,那沒有問題;然而,說「一百二十次以上」,實在太準確了,反而容易讓人覺得是作出來的數。的確,余英時說那是「據聽過演講的教授報告」,不是他自己指出的,但他畢竟照樣轉述,仍不免令人懷疑他「文人多大話」。

此外,哈佛歷史系的人應該不會單憑候選者濫用 "discourse" 這個流行名詞便斷定他不夠水準吧!候選者的演講想必還有其他問題,只是余英時大概是為了強調做學問不應只是跟風(他甚至說這是「魔道」),便將實際的情況大大簡化了。

這篇文章可能令人覺得是「文人多大話」的還不只此處,余英時提到清代戴震,說他「不但十三經本文全能背誦,而且注也能背誦,只有疏不盡記得」!能背誦十三經已是匪夷所思(單是《左傳》已有三十五卷約十八萬字),說戴震十三經連注都能背誦,不是太誇張了嗎?假如有人問余英時此說有何根據,不知他會怎樣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