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1

暫停更新

網主外遊,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一月三日網誌暫停更新,歡迎閱覽較舊文章,留言稍後回覆。

驚嚇和催淚

我從來都不喜歡看恐怖片,即是講鬼講怪撚鏡頭搞氣氛血淋淋黑萌萌失驚無神嚇你一大跳那種,只陪人看過幾次,絕不欣賞,毫無樂趣可言;自己主動去看的,則未之有也。

這不是因為我不相信有鬼 --- 我也不相信有神仙,但看周星馳的《西遊記》看得很開心。我不喜歡看恐怖片,是因為(成功的)恐怖片真的會嚇倒我,而我極不喜歡被嚇。我也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覺得看恐怖片被嚇是一種樂趣,正如我不明白坐過山車有甚麼好玩。

其實,我還有個心理因素:看完一套很嚇人的恐怖片後,我那非理性的恐懼會維持一段時間,令我連獨自在廁所裏也心慌慌,尤其是望著那一大塊貼牆的鏡子時,更忍不住幻想突然有一個惡鬼在鏡裏現形或伸出鬼手來抓我,便越想越驚。我一來不想經驗這個,二來不想看到自己這非理性的一面(明明不信鬼,卻又要怕),所以最好就是不看恐怖片。

同樣被導演操縱心理,我寧願看煽情的催淚片,看時淚水狂湧後有一種莫名的暢快感。不過,不喜歡看催淚片的人可能也會說:真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覺得被弄到感動落淚是一種享受。說到底,這只是口味和性情的問題,沒甚麼對錯。

以下極短片,很多人看了都難免一 cry;先此聲明,看不看你自己決定,看完後有甚麼情緒反應都不要怪我:

20101220

從老夫少妻說起

朋友中有幾對老夫少妻,都結婚很多年了,其實男的不很老,只有大約六十歲,女的亦不算少了,已四十出頭,年齡相差十五、六歲,說不上極端。可是,這幾對中有些已出現問題,例如男的身體開始多毛病,或活動能力和興趣逐漸跟不上女的;其中一對那個男的還患上頗棘手的病,另外一對則已在辦離婚手續了。

這種老夫少妻相識相戀時,如果女的年方少艾,那麼男的便只有三、四十歲(或四十出頭),成熟穩重,一副可託終身的樣子,如果還事業有成,則吸引力就更加大了。男的那方面,喜歡較年輕的女子,亦屬尋常。如此結合,只要男女相悅,沒甚麼可議。然而,這卻令我想到「現在的我」和「將來的我」之間的關係。

沒有人能肯定自己將來的看法和好惡,但假如「現在的我」如此這般理解「將來的我」,而「現在的我」的行動一定會影響「將來的我」,那麼,「現在的我」在做出重大決定時,應否考慮這個理解,甚至乎根據這個理解來行動?

一個年輕女子在決定是否和比自己大十多年的人結婚時,是否應該考慮自己到了四、五十歲時的想法?假如她相信自己到時不會喜歡有一個六、七十歲的丈夫,或即使仍喜歡對方,到時的生活亦會有很多因年齡差距而來的困難,她是否應該為她「將來的我」打算一下?

讓我舉另一個例子:我喜歡飲酒,卻盡量不多飲,為甚麼呢?飲酒過量很可能會引致肝病,「現在的我」不想有肝病,我相信「將來的我」也不想有肝病、不想受苦、不想早死,因此,雖然「現在的我」飲酒時很開心痛快,但為「將來的我」著想,我只好犧牲一下現時的享樂。

「現在的我」和「將來的我」的關係當然不是這麼簡單,有很多方面可以思考和討論。無論如何,這是一個重要的關係,因為人的一生不是不相連的片斷,而是一個連續的故事,雖然故事不是完全由自己編寫。

20101219

三個烏龍男

昨天老婆跟朋友遊樂去也,出門前囑我帶兒子上小提琴課(平時是她帶的)。到了下午,正要送兒子到小提琴老師家裏,忽然記起一事,便問兒子:「今天是星期五,你的小提琴課不是在星期六的嗎?」兒子答道:「是呀!不過媽媽明天可能有些安排,我今天不用上學,所以她便改了我的小提琴課時間吧。」

我把兒子送到小提琴老師家裏後,便到附近的商店買點東西,然後再去接他回家。就這樣過了大半天,沒有甚麼特別。

晚飯時,我忽然想起,便問老婆:「怎麼你安排阿仔今天學琴?」她聽後反問:「甚麼?你今天帶他去學琴?」我便說:「是啊!老婆大人你吩咐的嘛。」老婆邊搖頭邊答道:「你這烏龍大頭蝦,我是說明天,不是今天呀!我明天也沒空。」我當然立刻自辯:「我問過阿仔,他也說是你特別安排今天的呀!」兒子聽了,為求「脫罪」,連忙反駁:「爸爸說是今天,我怎想到他會聽錯你的說話,我不過想個合理的解釋出來吧!」

老婆隨即問:「那麼 Mark(小提琴老師)呢?他不會也以為是今天吧,因為我沒有跟他說改時間。」兒子說:「Mark 在家啊,而且見到我時還說他忘記了我今天有小提琴課,幸好沒有出外,否則便不好意思了。」聽到這裏,老婆已笑得人仰馬翻,邊笑邊說:「我的天呀!好一個烏龍三人組,才擺出這個完美的烏龍!」

這故事教訓我們:搞錯老婆的吩咐,也不一定會有嚴重的後果。

20101218

如何對待難以置信的理論

網友荒言談及抽樣調查,說:

『香港少說也有七百萬人,只抽查了二三百甚或一二百人,就可說是「全港」,算我笨算我冥頑不靈好了,我怎樣也不會信服的了。』

我相信很多人也有類似想法。我又忍不住多口了,留言說:

『二三百人是少了一點,不過,如果抽樣做得嚴謹的話,只要抽查四百人,已能做到 accurate to within six percent points (plus or minus) 95 percent of the time (中文不容易講清楚這意思,所以用英文)。你找一本統計學的書來看看,便可大略知道為何會如此(全部有數可計,有理可尋)。』

我對統計學的認識相當膚淺,不打算在這裏進一步解釋抽樣調查的理論基礎和數學;正如我在留言所講,找一本統計學的書來看看,只要有耐性,始終會弄明白。我想講的是,對於一些看來毫不合理、難以置信的理論 *,我們應該採取甚麼態度。

我們對大部份學科都沒有相應的訓練,缺乏能力親自檢測那些學科內的理論,極其量只能找介紹那些理論的書來看,看明白了再作判斷。假如沒有時間或心力去看書了解某一理論,我們便應該考慮兩點:

1. 甚麼人接受、甚麼人反對那個理論?如果所有(或至少是大部份)那個學科的研究者和應用者都接受那個理論,那麼無論那個理論看來是如何難以置信,我們都不應只用「難以置信」或「毫不合理」為理由,拒絕接受;我們不一定要就此接受該理論,但至少也要抱住開放的態度。

2. 那個理論是否經過嚴格的檢證?如果是一個可以實際應用的理論,它的應用是否大多成功(例如做出準確的預測)?如果答案皆為「是」,那麼即使你依然認為那個理論難以置信,你亦有理由接受它。

其實,有不少科學理論或發現比抽樣調查的可靠性更難以置信,例如:
- 地球以每秒29.79公里的速度環繞太陽運行。
- 人體血管的總長度幾乎有十萬公里。
- 宇宙大約有超過一千億個星系(galaxies)。
- 所有物質,包括我們日常接觸的物件,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空間。
- 兩件事件發生的先後,或是否同時發生,並不是絕對的。


* 「理論」一詞在這裏不只是指一個理論有系統的整體,也指理論裏的個別內容。

20101217

有涯無涯

中學時的中文課本有《莊子》〈養生主〉一文的節錄,是由原文的開頭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止,並另有篇名,叫〈庖丁解牛〉。當時要整篇課文背誦,到現在我還可以背到六、七成。

記得最清楚的,當然就是開頭那幾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老師說這是很有智慧的說話,大概也解釋了一番,那時年紀輕輕加上受慣了填鴨式教育,老師說甚麼都接受了,以後每次見到這幾句說話,都有一種「那真是有智慧」的感覺。

其實,莊子這幾句說話,我當年是沒有可能領會的,對我來說也不會有任何作用。我讀書求學,算是以有涯隨無涯嗎?如果算的話,難道要我輟學然後逍遙養生去嗎?此外,我還未過獨立自主的生活,人生仍有一段好長的路,前面似有無限的機會、不盡的可能,我會理解「吾生也有涯」的意思嗎?就算理解了,我會因而更懂得過活嗎?

即使是對一個積極進修以充實自己的人,莊子這幾句說話也不見得是甚麼智慧。假如你有個朋友想學西班牙文或讀些心理學,並自覺很有上進心,你應該勸她不要以有涯隨無涯嗎?甚麼也不去學的人,就比樣樣都想學的人更自由、更有人生智慧嗎?

莊子這幾句說話,是對中了求知毒的人才是智慧,因為那是解藥,沒有中毒的,要解藥來作甚?所謂中了求知毒,就是只知用學問來衡量自己的價值,因而在學問的追求上貪得無厭,被求知這一活動束縛了自己,無論讀了多少書,學問有多大,都得不到心靈上的自由,只一學問的奴隸耳!這樣的一個人,讀到莊子之語,便可能悚然以驚,醒覺到自己求知心態之虛妄。醒覺之後,不必停止求知,但沒有了游盡學海的野心,不會拼命撥水衝刺,可游可憩,可有可無,這就是自由了。

20101216

智慧和地圖

我希望自己有智慧,卻不喜歡講智慧,因為沒有甚麼好講;別人講時,我也大多避之則吉,因為聽下去十之八九是浪費時間。

究竟甚麼是智慧?我不知道怎樣界定,只能用比喻來表達我的了解:智慧就像地圖,有了它你不會迷路,知道哪裏可進、哪裏可退、哪裏是此路不通、哪裏是暢通無阻、哪裏是停息之處、哪裏是避難之所。當然,你可能只是在某類事情或人生某些方面有智慧,那麼你有的只是一張區域地圖;假如你有整體的人生智慧,你有的便是一張全市總圖。

智慧不好講,因為每個人因應自己的處境和問題,需要的地圖都未必一樣;換句話說,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沒有一張人人適用的地圖。還有,在你沒有意識到自己需要地圖的時候,就算有人給你一張引路明圖,你也不會覺得管用;即使你願意看一眼,也大多不會明白地圖和自己的處境有甚麼關係。

知道一張地圖是地圖,當然不是難事,可是,要看出地圖和自己的處境有何關係,並進而使用地圖引路,那便不是易事了。有時候,真的要迷途一下,才可了解一張地圖如何有用;單是集中講解地圖,對很多人來說都沒有甚麼用處。

你可能會問:「你說不喜歡講智慧,為何又講了這麼多?」其實,我以上完全沒有表達了任何智慧,我只是作了個比喻而已。

20101215

「艷遇」

我從來未有過所謂艷遇,除非以下所述的那次令我渾身不自然的經驗也算是。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當時我還是 Berkeley 的研究生,有一次和朋友晚上到三藩市的一間 jazz club 聽音樂,當晚表演的是當地一個頗有名氣的爵士女歌手,所以幾乎座無虛席。這間 jazz club 是容許搭檯的,我和朋友坐下不久,正要點飲品,便見一對時髦男女走過來,問我們可否搭檯。我和朋友都不介意,於是他們便坐下。

這張檯的一邊是一列長凳,沿著長凳擺了好幾張檯,另一邊則是獨立的椅子。我和朋友相對而坐,方便談話,那對搭檯的男女因此亦要相對而坐了。那個女的選擇了我旁邊的座位,我也沒有特別留意她,只看到她是亞洲人。那個男的坐在我對面,我看得清楚,樣子不俗,臉帶微笑,予人好感。看這兩人的情狀,明顯是情侶。

表演開始了,那女歌手果然名不虛傳,我和朋友都聽得入了神。歌手有小樂隊伴奏,加上揚聲器,音樂的聲浪相當大;不知怎的,坐在我旁邊的女郎忽然靠過來,向我耳語,操地道美式英語,問我叫甚麼名字。我答了她,禮貌上也回問她的名字,接著下來她便不時在我耳邊問這問那,有時好像覺得我的回話幽默,笑得花枝亂顫,還越靠越近,無論聲調和身體語言,都顯然有 flirting 的意味。

我一路的反應都不大自然,我的朋友也看到眉頭略皺;最奇怪的是那個男的對女朋友的這般行為竟視若無睹,也像當我不存在似的,只自顧聽音樂,喝威士忌,並間中和女朋友說一兩句話。

當然,除此之外,甚麼也沒有發生。演唱會完了,那女郎跟男朋友一同站起,然後向我嫣然一笑,說聲 good-bye 便走了;這時我才看清楚她的容貌,竟有幾分像照片所見的張愛玲(不過比張好看一點)!

我遇過的怪事不多,這是其一。今天拿起一本大陸出版的張愛玲文集,封面是她一幀大大的照片,令我忽然想起此事,便寫下來了,寫後自己再看一次也覺得可笑。

20101214

不怕死

我熱愛生命,活得開心,卻不怕死。為何不怕?我也不很清楚,就是不怕。有些人跟我相反,活得不怎麼開心,卻非常怕死;這也不一定有道理可言,怕就是怕了。

我不怕死,不是因為有一個有力的哲學論證,說服我死亡並不可怕。假如我怕死,即使有這麼的一個論證,大概也不會消除我的恐懼;這個論證可能會令我同意沒有理由害怕死亡,卻不一定因此而令我的恐懼減輕。正如一個害怕蜘蛛的人,即使知性上明白(毒性不強的)蜘蛛並不可怕,承認自己沒有理由害怕蜘蛛,可是對蜘蛛的恐懼卻絲毫不減。

雖然我不怕死,但仍然想長命一點 --- 當然是指健康地長命(至於永生不死嗎?Thanks, but no thanks!)。然而,我總覺得自己不會活到七老八十,這可能因為我父母都早死,恐怕我沒有長命的基因。這也可能只是心理作祟,因為我怕老,不敢想像自己垂垂老矣的樣子。

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患慢性病死亡,而不是急病或遇到意外突然死去,那樣我便有時間打點一切,盡量完成未了的心願,而家人亦可以有心理準備,不必受那驚聞噩耗的慘痛。不過,我雖不怕死,卻怕死得痛苦,所以那慢性病嘛,最好就是不太辛苦的那種!

20101213

Dr. Kevorkian 的神

終於看了電影 You Don’t Know Jack。Al Pacino 飾演 Dr. Jack Kevorkian,演技出色,沒半點過火,雖然樣貌不太像,但神情舉止、說話語氣都維妙維肖,而最重要的是,他演活了一個 character。影片從 Kevorkian 第一次協助病人安樂死開始,到他鋃鐺入獄為止,一條主線,沒有甚麼枝節。難得的是,雖然影片的「反反安樂死」主調相當明顯,卻沒有一味歌頌 Kevorkian;結尾的幾個鏡頭,更表達出 Kevorkian 挑戰法律的激烈行動是過份了。

此片對白寫得不俗,時有佳句。有一場是一群反安樂死的宗教人士在 Kevorkian 家門外示威叫囂,高呼 "Life is God's choice!" 等口號。Kevorkian 出門時,其中一個示威者趨前質問他:"Only God can create and destroy. Have you no religion? Have you no God?" (「只有神才可以創造和毀滅。難道你沒有宗教嗎?難道你不信神嗎?」),語氣好像人人都應該有宗教、人人都應該信神一樣。Kevorkian 的回答真是妙絕:"Oh, I do, lady. I have a religion. His name is Bach. Johann Sebastian Bach. And at least my God isn’t an invented one." (「噢,我有呀,小姐。我有宗教,我的神名叫巴赫,約翰 . 塞巴斯蒂安 . 巴赫。還有,我的神至少不是虛構的。」)。哈,想不到 Kevorkian 竟和我拜同一個神!

以下是此片 DVD 的 special features "The Real Jack/Inner Circle",訪問了主要演員和他們飾演的真人(包括 Kevorkian):

20101212

活在別人眼裏

有些人很隨便會說:「我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其實,能真正做到這樣的人相信少之又少。我就頭一個做不到。

這是我在看了維根斯坦一則日記後,有感而發。1929年,維根斯坦重回劍橋,雖然他當時連學士學位也沒有,但他的《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已出版,令他成為歐美哲學界的重量級人物。大名鼎鼎的 John Maynard Keynes 到火車站接他,在給妻子的信裏,Keynes 提及此事時是這樣寫的:"Well, God has arrived. I met him on the 5.15 train."(「嗯,神到埗了,我會在5:15那班火車接他。」)這大概只是 Keynes 的戲謔之言,但也反映了斯坦維根在同儕間的地位。

我看到的那則日記寫於1930年,維根斯坦重回劍橋後不久。他這樣寫:

「由於我非常軟弱,我極之依賴其他人對我的看法,至少在行動時是如此,除非有很長的時間足以讓我能自我把持。別人的讚賞之辭或友善的微笑對我有持久的作用,令我欣然受到鼓勵和肯定;至於令人不快的,即是不友善的說話,則會同樣地有持久的影響,令我鬱鬱不樂。因此,孤室獨處最能讓我舒一口氣,令我回復平衡,至少是思想上的平衡,儘管心理上那些說話對我仍有影響。」(看 Ludwig Wittgenstein: Public and Private Occasions, p.23)

維根斯坦特立獨行,思想超俗,也尚且免不了感到是活在別人眼裏,我等平凡人,十足十的社會動物,恐怕就更容易如此了。

20101211

古董書之幽情

我有一本哲學書,雖無古董的價值,但我已當它是古董書,因為那是在1871年印刷的,距今已幾乎一百四十年了,那時還是清朝同治年間,光緒皇帝也正是這年出世的。

這是 John Stuart Mill 那部影響深遠的名著 On Liberty,嚴復譯為《群己權界論》,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奠基之作。此書初版出於1859年,我的那本是第七版,相距不過十二年而已。Mill 卒於1873年,我擁有的這本書印刷時,他還在生!想到這點,我把書拿起,摸著那黝黑樸拙而有點殘破的硬皮,心裏竟有種奇妙的感覺,彷彿和 Mill 的時空相隔突然縮小了很多,不那麼覺得他已是作古之人。(雖然我很愛用我的 Kindle,裏面也藏有 On Liberty 的電子版,但電子書就不可能給我這個特殊的經驗。)

這本書是我大約十二年前在 Berkeley 一間二手書店買的,因為不是初版,所以不值錢 *,只花六美元便買到了。書頁內有題字,應該是第一手書主簽上名字,並記下買書的地點和時間(我也有這習慣):


英國哲學家的著作,美國的讀者,在哈佛大學於1873年1月相遇,一百三十多年後這個相遇為我所知,書落入我手;這期間,環繞著這本書不知有沒有發生了些動人的故事呢?


* 從上圖可看到書頁右上角有兩行字:(1st Edition was 1859 )This Edition 1871,應該是二手書商寫上,以資識別,因為兩個版本價錢相差極大。

20101210

盲目的無神論者

著名無神論者 Sam Harris 剛出版了新書 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s,我的同事寫了個書評,因此被本地的一個無神論者組織邀請去做 presentation,講解一下書的內容和帶領與會者討論該書。我和另外幾個同事也有捧場,結果我們都大失所望。

令我們失望的不是同事的表現,而是與會那些無神論者的態度和思考水平。Harris 的書雖然有好些章節批評宗教,但主旨是科學能解釋倫理道德並指引我們選擇有效合理的道德原則;然而,這些無神論者發言時往往離題,只是盡量找機會發洩他們的反宗教精緒。如是者六、七個人輪流「表態」後,現場竟讓人有種這是一個 cult 的感覺(我和幾個同事後來談起,才知大家當時都有這感覺),真是諷刺!

接受無神論,並不會自動令你成為一個理性的人。不論無神論多合理、有多麼的理據支持,假如你不是因為這些理據,卻是由於其他原因(例如反叛父母的宗教)而接受無神論,你的接受都不一定是理性的。假如你對無神論的態度是「只要接受就成了」或「總之我就知道沒有神」,你和那些盲目的宗教信徒沒有兩樣 --- 你只是個盲目的無神論者。

我不知道上述那個組織裏有多少盲目的無神論者,但肯定是有一些,否則那個討論會的氣氛不會弄成那樣。這是一個小鎮組織,成員不過一百幾十;可能發起者本身是盲目的無神論者,物以類聚,吸引到的成員便都是相似的心態、接近的思考水平了。

我跟這班人雖然道相同,亦不相為謀矣。

20101209

請做一次我的鏡子

最近有人批評我跟別人討論問題時的態度是「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我反躬自問,自己實在從來沒有這個想法。學然後知不足,我是個不斷學習、力求進步的人,而我的動力,就是源於我意識到自己的不足。我當然知道有很多東西我都不懂,即使在哲學裏,即使是我專精的範圍(知識論),我也不可能樣樣都認識;就算是我有研究的,我也不一定全對,也不會了解得比所有人都深。

另一方面,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做個謙謙君子,人人稱善,因為這與我氣質性情不合,正如楊過永遠不會像郭靖,假如強來,結果可能只是虛偽。我不會否認我自視很高,行事有點狂放,說話非常直接,表達自己意見時信心十足,指出別人錯處時不留情面,因此,可能給人一種霸道、唯我獨尊的印象。

然而,假如你說我狂妄,我只會認一半 --- 我狂,但我不妄,因為我相信我對自己的認識是真確的,亦自信是個有反省力的人;和別人討論問題時,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為的只是弄清對錯,不是要壓倒對方。

雖然我沒有「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這個想法,但確實有人覺得我有這種態度;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不是有很多人有這個感覺。親愛的讀者,請容忍我今天這麼自我中心,如果你不介意,那就請你做一次我的鏡子,讓我照一照自己是否有那「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的惡形惡相:假如你覺得我有這個態度,希望你如實告知,不要對我客氣。先謝過了。

20101208

愛與吻

年輕的時候,我有一個關於男歡女愛的「理論」,朋友一聽到,每每哈哈大笑,卻又覺得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男女相悅,一拍即合的不是沒有,但更多的是男先追女或女先追男,被追的那個,有時立刻便知道一定不會愛對方,然而,有些時候卻未必那麼清楚。我的「理論」是這樣的: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可能愛一個人,可以想像和那人法式濕吻:假如你一想像,便覺得惡心、反胃、或「毛管棟」,那便可以休矣,一定沒可能;假如你不覺得怎麼樣,至少沒有上述那些負面反應,那你還有可能會愛他/她,可以一試。(假如你一想像便興奮,在知道我這個「理論」前可能已想像過很多次,也就不需要我這個「理論」的幫忙了。)

男歡女愛,少不免涉及肉體關係,絕少只是純粹精神關係,如果連想像跟對方濕吻也拒抗,又怎可能會愛上對方呢?也許你會說:自己是否覺得對方「核突」,應該一早就清楚了,何須想像濕吻?對,如果你已覺對方「核突」,當然不用做我這個思想實驗;然而,有時對方貌不醜、口不臭,向你猛烈追求,你又拿不定是否給他/她一個機會,這個思想實驗便有用了。』

我基本上仍接受這個「理論」,不過,現在的看法有彈性一點:即使思想實驗的結果顯示你不會愛那人,假如你堅持和他/她試一試(拍拖,不是濕吻),那也並非沒有可能終於愛上他/她,只是很難而已。

20101207

一周年

今天是這個網誌成立一周年,就寫點感想吧。十個月時寫過一個回顧,很多想講的東西都講了,今天就集中寫寫自己滿意和不滿意的地方。

這個網誌的讀者和留言數量,我都很滿意;一年有超過二十萬個擊點,幾乎每篇都有留言,有些更留言多至五、六十,實在遠遠超乎我最初的期望(相比之下,我的英文網誌便很差勁了,至今還沒有一萬擊點,留言也少得可憐,令我意興闌珊,越來越少更新)。

讀者留言的質素頗高,尤其是幾個常客,無論是補充我說的,還是提出異議,往往言之有物、論點有趣。我這裏極少有無聊好事之徒或神神化化胡言亂語之輩來留言,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當然是我樂於見到的。

我也滿意題材做到多樣化,雖然有四個類別較少寫(「風流人物」、「分甘同味」、「字斟句酌 」、和「興之所至」),但其餘七個類別都大致交替出文,而且「不吐不快」和「侃侃而談 」兩類別裏的題材也有相當的變化。

至於不滿意的地方,其實只有兩個。第一就是我的文筆清通有餘,風姿不足,比不上自己還是文藝青年時的文采。在寫這個網誌之前我已十多年幾乎完全沒有寫過中文,本以為寫幾個月應可回復當年的水準,誰知到現在還有點路遥遥兮的感覺。

第二個不滿意的地方是寫及哲學時,仍未掌握到如何寫得淺白而不過份簡化。這個類別裏的文章我十之八九都不太滿意,因為都寫得過份簡化;然而,寫網誌文章不是寫論文,斷不能寫得太複雜。我相信寫得淺白而不過份簡化是有可能的,只是我功力未到而已。

終於通過了一日一文、連寫一年的自我們考驗;明天開始,仍盡量每天寫一篇,但會容許自己間中偷懶了。

20101206

「我思故我在」


即使不是讀哲學的人,也許都聽過笛卡兒 (René Descartes) 那句「我思故我在」,原文是拉丁文 "Cogito ergo sum",英文一般譯成 "I think therefore I am",中文那句翻譯是文言文,白話文可譯做「我思想,因此,我存在」(不過,聽起來便沒有文言那句那麼有「哲學味」)。

這是西方哲學裏的名句,其實是一個論證【註】,也是西方哲學史上有巨大影響力的論證中最短的一個。有些人對這論證並不了解,卻喜歡引用它來說明自己的觀點,其實是穿鑿附會,假如笛卡兒泉下有知,恐怕會給氣得七竅生煙。


要知道一個人是否明白笛卡兒這一論證,可以問他一個問題:假如將論證改成「我笑故我在」(或「我吃故我在」、「我愛故我在」「我寫文故我在」、「我放屁故我在」),是否基本上仍然是同一論證,只是用了不同的例子?

如果對方答:『是,因為「我笑」跟「我思」一樣,都蕴涵「我在」』,那他肯定不了解笛卡兒的論證。

如果對方答:『不是,因為笛卡兒執著的是思想的實在性,從而推出意識我的實在性,所以前提一定要是「我思」而不是「我笑」、「我吃」、「我愛」等等』,那他也是不了解笛卡兒的論證,只是想當然而已。

「我思故我在」其實是笛卡兒對以下這個知識論問題的回應:在我們相信的東西裏,有沒有一些是絕對肯定為真的?他用所謂「懷疑的方法 (the Method of Doubt定下了一些最嚴格的測試標準,結果只有「我思」通過了測試;既然「我思」是絕對肯定為真的,而「我思」蕴涵「我在」,因此,「我在」也是絕對肯定為真的了。

「我思」不能改成「我笑」、「我吃」、「我愛」等等,不是因為笛卡兒執著甚麼,先假定了思想的實在性,而是因為「我笑」、「我吃」、「我愛」等等都不能通過他那懷疑方法的測試,只有「我思」能。

笛卡兒為甚麼認為「我思」通過了懷疑方法的測試呢?這個比較難說得清楚,在這裏只能簡單地解釋一下:我不能有任何理由懷疑「我思」,因為無論是甚麼「理由」,我一提出,便是在思想了;此外,我也不可能在「我思」為假時,被騙而相信它為真,因為只要我一被騙到,我便也是在思想了。


【註】笛卡兒在《沉思錄》裏沒有清楚地將「我思」和「我在」寫成是推論的關係,但在其他著作則有;不過,這個分別並不影響本文的主旨。

20101205

鬼佬問對聯

早兩天跟一個同事談起到中國旅遊,他說留意到中國的廟宇在門前左右都有兩行字,想知道那大多是說些甚麼的,和為何只是兩行。我說那兩行字的內容不一定,但一般是講點道理或描寫當地景色;至於為何只是兩行,我便要向他解釋甚麼是對聯了。

誰知說了老半天,他還是不甚了了,尤其是講到上下聯平仄要相對時,我只是極其粗略地解釋,他已覺得那是不可能做到的。最後,雖然他不懂中文,我還是拿紙筆寫出一個簡單的對聯例子(「有關家國書常讀,無益身心事莫為」),然後用筆圈著「讀」字和「為」字,讀給他聽,說上下聯一定要以不同聲調結尾(上聯仄聲,下聯平聲),而聯中各字的聲調雖有些彈性,但大底都有類似的規定。這麼用例子解說,他總算明白多了一點。

中英文的分別實在太大,要一個完全不懂中文的人明白甚麼是對聯,真不是易事;要他們明白一些妙聯之妙,則更是難乎其難了。例如這對名聯:

調琴調調調調調調調來調調妙
種花種種種種種種種出種種香


又或者看來簡單一點,但也是妙絕的:

此木為柴山山出
因火成烟夕夕多


其實,就算是懂中文的,也未必能立時看出這兩聯的各個妙處。

我喜歡文字遊戲,自然也就喜歡對聯,認為對聯很能表現中國文字的特性。這個網誌開始後不久我寫過一篇講自己作的對聯,Meshi 老弟來考量我,給了我個頗妙的上聯,我不消多少時間便對了個不錯的下聯,現在想起仍有點自鳴得意;全聯如下:

白樂天天天樂於洗白白
金正日日日正巧眼金金


純粹文字遊戲,求其過癮而已。

20101204

科學至上主義?

有些人自己不懂科學,又或因宗教理由對科學有所顧忌,在與別人討論問題時,一見對方引用科學知識、標榜科學方法,便立刻扣對方帽子,指責對方是盲目崇拜科學、接受科學至上主義(scientism,也有譯作「科學主義」或「唯科學主義」)。

我的確是推崇科學,因為科學裏的實驗方法、檢證標準、分工合作的制度、和培養人材的訓練等等,經過這幾百年的不斷應用和改進,已令科學成為人類了解自然世界的唯一可靠之途。科學的輝煌成就,有目共睹,不容否認。

我推崇科學,但我不是個科學至上主義者,因為我不認為科學能解釋世間的一切,也不認為凡可解釋的事物,都要用科學來解釋(或科學的解釋比任何其他的解釋都優勝)。舉個例子:為何巴赫的音樂比許冠傑的偉大?我不肯定科學可以提供任何答案,但即使有科學的解釋,那也未必比一些非科學的解釋可取。

當然,科學(到目前為止)解釋不到的,卻不一定會有其他可接受的解釋。因此,以下這個有些人會接受的推論是有問題的:

(1) 科學解釋不到現象 X。
(2) 有人提出一個非科學的理論 S 來解釋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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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們應該接受 S 以解釋 X。

我們應否接受 S,就要看 S 如何解釋 X、S 的內容有沒有不合理之處、S是否能關顧到 X 這現象裏的各個部份(而不只是含混籠統地解釋)等;「科學解釋不到 X」這一事實,並不是接受 S 的理由。

20101203

宗教虐兒

Richard Dawkins 認為在兒童還未有獨立思考能力時以「洗腦」方式向他們灌輸宗教信念,是一種虐兒行為,屬於精神虐待。這是個有爭議的看法,但我不打算在這裏討論;我只是想以此為引子,介紹一套頗舊的紀錄片,相信很多人都未看過。片名 "Marjoe",紀錄的是一個由四歲起便在台上講道的基督教傳道人的事跡,是一個宗教精神虐兒的真實個案。

Marjoe Gortner 的父親是個傳道人,父母一早發現他天生聰慧、口齒伶俐,在他兩三歲時便開始訓練他講道;他四歲時已能在講台上滔滔不絕,聲線、語氣、用字、舉止等都很有專業水準,但卻又分明是個小孩,所以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令他父親的教會信眾大增,捐獻的數目當然也就直線上升了。Marjoe 不但講道,甚至還替人證婚,在當時的美國南部可說是個宗教小明星。

Marjoe 逐漸成長,他的父母因為他這麼多年來的「表演」和「服務」在教會裏積累了一大筆錢(以百萬美元計)。在 Marjoe 十六歲那年,他父親拋妻棄兒,獨自夾帶私逃。這時 Marjoe也發覺自己其實並不相信在台上講的那套,便離開了教會一段時間;然而,為了生活(他沒有甚麼其他技能),他惟有重操故業,搞了很多大型佈道會,骨子裏只是看錢份上,在做戲而已。

如是者過了好幾年,Marjoe 終於忍受不住這種虛假的生活,決定不再做傳道人了。也不知是為了錢,還是良心發現,他跟人合作拍了這套紀錄片;他利用教會中人還以為他是「自己人」這一條件,帶著拍攝隊錄下了很多教會裏的虛偽行為和騙財技倆。

Marjoe 這套紀錄片很成功,還得了1972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紀錄片面世後,Marjoe 當然不見容於教會;他後來走了去當演員(他肯定有天份!),拍了幾部電影,但都不怎麼成功。

以下是 Marjoe 一片開頭的一段,全片可在 YouTube 看到(分成十段):



說到宗教虐兒,以下短片也應一看:

20101202

霸道 • 執著

有人見我在這裏不時拿別人的文章批評一番,可能會覺得我不只多管簡事,而且霸道(尤其是修改別人文章這種要不得的行為)。人家寫些甚麼、怎麼寫,是人家的自由,寫得不好也是人家後果自負,干卿底事?況且天下壞文章多的是,我批評得了多少?

這全都說得很對,我也承認自己是霸道;我這霸氣,並不來自我的自信,而是來自我對寫作和知識傳播的執著。私下塗鴉,當是練習也好,當是發洩也好,怎樣寫只是自己的事,然而,寫出的東西一經發表,便存在於公共空間,便是一件人人可以品評的作品。我對別人作品的苛刻批評,只是反映了我視寫作為一種應受尊重的藝術形式。假如壞文章壞的不只是文筆,而且是內容妖言惑眾、歪曲事實、胡說八道、狗屁不通的,給我遇上了,我實在很難忍口不批評幾句;以往只能向老婆或朋友表達,現在有了這個網誌,當然就是在這裏口誅筆戈了。

至於修改別人的文章,是不是這麼大罪呢?既然已批評了,和修改的分別已不大;假如我說「這篇文章的第二段全段可刪」,這個批評和將文章重抄一次而刪去第二段有甚麼分別呢?因此,如果修改不可接受,那麼批評應該亦不可接受;但我相信大家都認為批評可接受 --- 如果批評可接受,那麼修改應該亦可接受了。

20101201

豈有此理的字幕

上星期幾個同事來我家看電影,看的是《葉問》;我們大多看較嚴肅的電影,但間中也會轉轉口味,這次有人提議看功夫片,剛巧我有《葉問》的 DVD,而且此片的武打設計不錯,便順理成章看了。

誰知看了不夠兩分鐘,同事便大笑起來,原來英文字幕不合文法,而且錯得很離譜。再看下去,有些字幕簡直完全不通,同事只好「估估吓」,我亦不時解畫;然而,他們看時卻仍不斷被字幕引得笑起來,甚至順勢胡言亂語一番,令大家笑得更厲害,就是這樣嘻嘻哈哈把全片看完。此片其實不太差,但那豈有此理的字幕卻令同事難以正正經經欣賞它。

那字幕是如何的差?讓我舉兩個例子:

對白:「你想想,衣食住行,以衣為先。」
字幕: "You think about it. Eat cloth house behavior, cloth comes first."

對白:「你教我以後在武館街怎樣行走?」
字幕: "How you could let me walk in the Kung Fu Street?"

這兩句已不是最差的,有些連 Chinglish 也不如,簡直沒有可能猜到是甚麼意思。

字幕這麼差勁,不知是不是因為我的 DVD 不是正版(在灣區某華人商店買的,只要四、五美元)?明天同事會來看《東邪西毒:終極版》,我有的是正版 DVD,剛拿出來看了一段的英文字幕,翻譯得不錯,這才放心,否則大家一面看一面嘻哈大笑,便太對不起王大導的一番心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