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30

學術花招

我們系裏的本科生有個哲學學會,幾乎每星期都有聚會,討論特定的哲學問題,間中也會有學生給一個簡單的演講,內容通常是那學生的honors thesis裏的東西。今天就有個學生出來講Harry Frankfurt怎樣處理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問題,我和好幾個同事都有出席,以示鼓勵。

學生一邊講一邊放PowerPoint slides,雖然少不免有混淆之處,但大底上也不錯。如果要我指出最不喜歡的地方,那就是他將幾個論證用文字表達後,卻再將它們邏輯符號化;看著PowerPoint slide上那一大串邏輯符號,貌似嚴謹,實際上完全是多餘的,我忍不住微微搖頭幾下。這學生,不知哪裏學來這種嚇唬人的學術花招!

坐在我後面的同事大概是看見我搖頭,散會後主動告訴我,其實他曾向那學生指出那些邏輯符號並無必要,可以刪掉,奈何學生不接受他的建議。

哲學文章裏有一大串邏輯符號,可能會令人覺得作者思考很有邏輯性,推論嚴密精確,有高手的派頭。那學生決定保留文章裏的邏輯符號,可能也是由於有此看法。

有時符號化是有需要的,因為論證太複雜、太多枝節,符號化能夠令各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更加分明,令論證的結構一目了然。可是,假如文字表達已夠清楚,符號化便是畫蛇添足了;上述那學生的情況正是如此。

其實,有些哲學家也會故意將論證符號化,就算沒有必要,也希望能令文章「更有看頭」。花巧的東西,總是有人喜歡的,哲學家也不例外。

20100929

運氣?

今日幾乎一整天都花在寫一個報告上,是替某哲學期刊評審一篇論文。明天是交報告限期,可是,我最近忙得要命,到兩三天前方騰出時間看那篇論文,今天才寫報告。本來過限期一兩天是等閒事,但我就是有這份近乎病態的執著,不容許自己做出過限期不交貨這種事(奈何仍試過破戒)。

仔細讀過論文一次後,覺得頗不俗,有意就那樣寫一份精簡的報告,推薦論文發表。最近這麼忙,完全有動機不再花時間在這個報告上,然而,我仍隱隱然覺得論文有些地方不妥,腦袋不聽話,不能停止思考裏面的一些論點。今早終於想出點頭緒來了,為了確定自己的看法,便把論文從頭再讀一遍。結果,我看清了論文在最關鍵處有個嚴重的破綻,而且牽一髮而動全身,令文中的兩個主要論證站不住腳。於是,我改變初衷,決定寫一份較長的報告,建議期刊不接納該論文。

這是份一級期刊,所以,論文被接納與否對作者來說應該不是小事。你可以說作者運氣不好,就差那麼一點點就獲得一個評審員的推薦。他犯的錯很微妙,不用心看、花精神思考,是很容易看漏眼的;如果我看漏眼,另一個評審員(通常有兩個)也讀得不仔細,他的文章便很可能被接納了。

然而,如果我點出的真是作者的一個嚴重錯誤,你也可說他運氣好,因為他避免了將錯誤公諸於世,而且,他還可以進一步深入探討論文裏處理的問題,改良後也許是一篇精彩文章。

20100928

簡單心

不少人喜歡說要以平常心看世事,尤其是看人生的起跌和別人對自己的毀譽。「平常心」本為佛家語,馬祖道一謂「平常心是道」,《景德傳燈錄》說得詳盡點:「若欲直會其道,平常心是道。謂平常心無造作、無是非、無取捨、無斷常、無凡無聖。... 只如今行住坐臥、應機接物盡是道。」這是頗深的道理,一般人的所謂平常心,意思應該不過是不必大驚小怪,一切事情都看作平常;有這種平常心,做人會少些無謂的困擾和情緒的起伏。

除了以平常心看事,有時我們也應該以簡單心看人。所謂簡單心,就是把別人良好的行為簡單地理解為出自良好的動機,不去猜度他們其實是否別有用心。人與人之間的確很多爾虞我詐,然而,不少爾虞我詐就是從互相猜度對方是否立心不良開始的。盡量用簡單心看人,也會少一些煩惱;不錯,這樣做有時會是naive了一點,,但能夠naive一下,也是一種福氣。

今天我就用了簡單心看人。哲學方法一課講完後,有個學生走過來,遞給我一盒東西,說是送給我的;我一看,原來是幾個大大的桃子、兩串葡萄、和一袋外面包著朱古力的葡萄乾。我問他是不是花錢買的,他說那是他家裏農場出產的東西,想給我試一試。我遲疑了一陣,便欣然收下,他也開開心心地走了。

我遲疑,是因為不肯定教授應否接受學生的禮物,不是因為我猜度他的動機。我收了,是因為我認為那不是甚麼值錢的東西,而且也不是他花錢買的。這個學生去年修過我的哲學導論,因而對哲學產生興趣,決定主修;除了哲學方法,這學期他還修我教的知識論,每星期都見我好幾次。至於他為甚麼送我禮物,我就簡單地、naive地相信那是因為他喜歡上我的課,認為我是個好老師,教了他不少東西,所以要多謝我。

一口咬在這學生送的又甜又多汁的桃子上,我沒有多餘的思緒,只一心享受桃子的滋味。

20100927

無知 • 白開水 • 蘇格蘭威士忌

美國特拉華州共和黨參議員候選人Christine O’Donnell因為初選以冷門勝出,且得到茶黨(Tea Party)支持,大受傳媒注視。O’Donnell是個基要派基督徒,她以往的極端保守言論,現在都給傳煤挖出來了;例如大約十年前,她便公開大力反對自慰,認為那是一種罪惡的行為。早兩天又看到她多年前在一個清談節目裏語氣十分肯定地說進化論只是一個神話(a myth),完全沒有證據支持,並補充說:「如果人類是猴子進化而成的,為甚麼現在的猴子不都進化成人?」

猴猿不分,而且對natural selection和科學證據一點概念也沒有,那就是無知。無知不要緊,懂得閉嘴就是了,可是,無知的人往往正是說話最響亮的。我想談一談的,就是為何像O’Donnell如此無知的人,卻那麼肯定自己的看法是對的?

這種無知的人,不只是對某些事物無知(我們不都是這樣嗎?),而是對世界和人生很多重要的方面都無知,看不到事物的複雜性,就像只飲過白開水的人,不知道其他飲品的味道可以有多麼細緻微妙的變化(例如不同的蘇格蘭威士忌)。他們眼中的世界,是非對錯黑白分明,因此,他們一旦接受了一個看法(他們眼中的白),便會視其他的看法為絕不能接受的(他們眼中的黑)--- 非此即彼,就是那麼簡單。

小孩子也很無知,為甚麼卻大多不會像無知的O’Donnell那樣肯定自己的看法是對的。這當然不能有很簡單的解釋,不過,我相信其中一個因素是小孩子的頭腦是有彈性的,而且大多仍有求知欲,好比流水,即使現在水裏沒有甚麼好東西,還有機會流到游魚水產豐富之處,別有一番天地;無知成人的頭腦則像是結了冰的小池塘,不但一片僵固,了無生氣,要加甚麼有生命的東西進去也無從了。

(這篇文章教訓我們不要只喝白開水,飲蘇格蘭威士忌可以加冰,但整杯是冰就不是甚麼飲品了。)

20100926

莎士比亞和〈詩篇46〉

莎士比亞和《聖經》〈詩篇46〉有很奇妙的關係:

- 莎士比亞生於1564年4月23日,死於1616年4月23日,兩個23就是46。

- 他的出生日期用英文全寫是"Twenty third of April in fifteen hundred and sixty four",共有46個字母。

- 英文《聖經》King James欽定譯本在1610年完成,那年莎士比亞46歲。

- "William Shakespeare"裏的字母重排,可組成"Here was I, like a psalm"。

-〈詩篇46〉由頭數下去,第46個字是"shake";由尾倒數,第46個字是"spear"!*

怎會這樣呢?只有三個可能:

(1)上帝對莎士比亞眷顧有加,安排他和《聖經》〈詩篇46〉有這些奇妙的關係,好讓世人知道莎士比亞乃天縱英才,以致佩服大詩人的同時,也不忘讚美上帝。

(2)King James 譯本是一組學者在倫敦完成的,莎士比亞當時已負盛名,而這些學者中很可能有他的朋友。因此,莎士比亞有可能曾被邀參與翻譯的部份工作,尤其是詩歌的翻譯。莎翁時年46,揀了〈詩篇46〉來大過文字遊戲之癮,也未可知。

(3)純屬巧合。你可能認為這不大可能,但網上就有人寫過文章支持這看法,並聲稱他的妻子名叫“Bethany”,行年26,在New King James譯本〈馬太福音〉26:6,有"Bethany"這個名字,而且是該節的第6個字;還有,他妻子在1982年時是6歲,而New King James譯本是正在1982年出版的。

你認為(1)-(3)中哪個是真的?


* 倒數時要不計最後那個單獨的"Selah"字,才有46之數。"Selah"意義不明,可能只有音樂上的指示作用。

20100925

活學活教

兒子一向對歷史很有興趣,尤其是戰爭史,早陣子連兵法也有興趣,竟在看《孫子兵法》,最近更不得了,迷上了各種兵器,嚷著要學使一兩種!在我們住的小鎮不會找到師傅,而且不知道兒子會認真學到甚麼程度,所以我決定自己試著教他。

他喜歡中國劍,而我是學過一套劍法的,可是,當年已練得不太好,套路也忘記得七七八八;況且劍是特別難的兵器,沒有一定的武術根底,不大可能會學曉。我也學過長槍,但那也是頗難的兵器,而且需要很大的地方演練,我家的後園恐怕也不夠大。幸好我也學過單刀,是三種兵器中學得最好的;所謂「百日刀,千日槍,萬日劍」,刀是較簡單的兵器,兒子學過一點跆拳道和自衛散手,相信能夠應付得來。

在網上訂購了兩把木製單刀,質地雖然不算好,但大小和重量都造得頗適中。不過,問題來了:我已舞不出一套完整的刀法,還有,我當年學的對兒子來說可能仍是複雜了一點。解決的辦法是到YouTube找一套初級刀術的示範短片,自己照著來學,然後再教兒子。終於找到了這套:




以我的武術根底,這個簡單的套路,我是可以看著短片學會的。上星期我開始學,一如所料,並不太難;我學了開頭一小段後,早兩天開始教兒子,打算邊學邊教他,希望我會全套學完,他也全套學完。

兒子學得相當起勁,我們兩人在後園舞刀,他跟著我劈刺跳踢,倒也似模似樣。間中有人經過看到(我們後園的圍欄不是密封的),投以好奇的目光,我們便特別落力,以顯示中國功夫之威武。

20100924

邏輯頭腦

對大多數人來說,邏輯 --- 即使只是初階邏輯 --- 並不易學。天生有邏輯頭腦的人很少,因此,沒有受過邏輯訓練的人,很容易會犯一些其實很簡單的邏輯謬誤。心理學家Peter Cathcart Wason就設計過一個很有名的測試,結果顯示一般人大多搞不清楚條件語句的邏輯關係。

Wason給一百多個接受測試者看四張紙牌的其中一面:


每張紙牌都一面是數目字,另一面是英文字母。他接著問他們這問題:「假如我說: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a, e, i. o, u),另一面就是個偶數(2, 4, 6, 8 …);你至少要揭哪些紙牌看另外一面,才可以肯定我說的是真話?」接受測試的人都是受過大學教育的,但只有5%完全答對了問題。其後有研究者重複這個實驗,結果也是少於10%的人完全答對。

(在看下去之前,你不妨想一想,然後回答那個測試問題。)

絕大部份人都認為要揭A那張紙牌,這是對的:如果A牌的另一面不是個偶數,Wason那句便不是真話。可是,很多人認為4那張紙牌也要揭,那就錯了:即使這一面是個偶數,另一面卻不是個元音(例如是W),Wason那句話仍然是真的。「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另一面就是個偶數」並不蕴涵「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偶數,另一面就是個元音」,正如「如果他是獨子,他便沒有兄弟」並不蕴涵「如果他沒有兄弟,他便是獨子」(因為他可以有姊妹)。

其實,除了A牌,還要揭的是7那張紙牌:這一面不是個偶數,如果另一面卻是個元音(例如是e),Wason那句便不是真話了。「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另一面就是個偶數」蕴涵「如果這些紙牌一面不是個偶數,另一面就不是個元音」,正如「如果他是獨子,他便沒有兄弟」蕴涵「如果他有兄弟,他便不是獨子」。

很簡單的邏輯關係,卻有超過九成人弄錯了,你說邏輯是不是要學?*


* 有趣的是,當這個測試的問題改為涉及人際或社會關係時,則大多數人都完全答對。(例如紙牌的一面是飲品的名稱,另一面是年齡數字,而那個要被判斷真假的語句則是「如果你飲的是含酒精的飲品,你的年齡便是超過十八歲」)。為何會有這樣的分別?這還沒有一定的解釋;無論如何,有邏輯頭腦的人的推論能力應該是不只限於某類題材的。

20100923

感謝作者

不知大家看完一本好書之後,會不會覺得應該感謝作者?(感謝他/她給你提供了優質的精神食糧,刺激你思考,令你知識增長了,或讓你對人生世事有更深入的了解。)

出書而名成利就的人畢竟不多,一個人寫了一本書,出版了,除了金錢或名譽上的回報,最想得到的應該還有是讀者的欣賞。

好書不一定暢銷,暢銷的書不一定很好;如果你寫了一本好書,卻賣得不多,能令你稍感欣慰的,可能是世上總算有些人從讀你的書得到益處,並可能對你心存感激。假如真的有讀者直接向你表達謝意,你想必樂甚。

我就曾經這樣向一個作者表達謝意。我讀過一些解釋愛因斯坦相對論的書,但沒有一本我認為很能幫助我了解這理論。後來我找到一本叫Simply Einstein: Relativity Demystified的,作者Richard Wolfson是Middlebury College的物理學教授,不是大名鼎鼎的科學家,但也不是無名之輩。看完此書後,我大有茅塞頓開之感,竟然想到要多謝作者。我坐言起行,上網找到Wolfson的電郵地址,便寫了封簡短的電郵傳給他,感謝他寫了一本這麼好的書,令我獲益良多。

Wolfson立刻回覆了,多謝我的欣賞,並說這種讀者反應是每個作者夢寐以求的。我想,他說的是真心話。

20100922

學問的自由

由這個學期開始,我的身份已是正教授,也就是說,從今以後我再沒有機會升職了(除非我轉去做大學行政工作,但我一定不會)。由副教授升到正教授,我最強烈的感受是以後做學問的自由大很多了。

以前為了得到tenure和升職,要盡快有期刊論文登出,只能集中在知識論中的兩三個題目做研究,實在大違我的學問取向。我的理想一向是要貫通一些哲學的大問題,從而得出一個對生命和世界的全面了解,可是,過去那麼多年的情況都不容許我努力這樣做。

其實,我已試過走出知識論,寫了一兩篇宗教哲學和價值理論的期刊論文,也完成了一本講人生意義的書,但這些只算是一小步,距離我的理想還遠。今後我可以肆無忌憚,喜歡怎樣研究就怎樣研究,讀讀尼采和傅柯可以,學點模態邏輯和數學哲學也可以,只要我認為對自己的哲學發展有幫助就成了。期刊論文會不會因此而出少了?可能吧(也未必),但已沒所謂了 --- 我現在的哲學研究,主要是向自己交代。

人生匆匆數十載,我又不相信來世永生,所以要盡量活得精彩。我的方法是努力發揮所長、自我模造、超越各種限制,希望死時可以說句「不枉此生」。湊巧做學問很適合我用來達到這個目的,這幾年頗有進境,現在還多幾分自由,夫復何求?

20100920

渺小

有些人極目一片汪洋大海,或昂首看到繁星滿天,或登臨雪山之巔面對延綿無盡的山脈,或想到宇宙之幾近無窮無盡(有過千億的星系,每星系可有多至過萬億的恆星),都會有「人真渺小」之歎。其實,人之渺小,有何可歎呢?

如果「渺小」只是指體積,我們沒有理由為此慨歎。試想像宇宙突然縮小很多很多倍,變成只有太陽系的大小,我們便遠遠沒有從前那麼渺小了,可是,我們會因此而感到欣慰嗎?相信不會。你可能認為相對於太陽系,我們仍然非常渺小;那麼,就想像宇宙縮小到香港那麼小吧!假如整個宇宙只有香港那麼小,我們可能便不會覺得自己(體積)渺小,但相信我們不會認為人類的生命因此而變得有意義或較重要。

再來一個思想實驗:假如我們在另一個星球發現一種智慧極高的生物,他們的文化、科學、藝術、哲學、道德、社會和經濟體系等都比我們優勝百倍,不過,他們的身體卻小如螞蟻,我們會因為他們的體積而輕看他們嗎?相信也不會(尤其是如果他們的武器可以輕易擊敗我們)。

英國哲學家Frank Ramsey有句說話我很喜歡:「星球的體積大是大了,但它們不會思考,也不懂得愛。」思考和愛,比體積重要得多了。

也許,慨歎人類渺小者,慨歎的是人類力量之渺小。然而,人類的力量,已比地球上任何生物的力量都大得多,甚至大到有能力摧毀整個地球。要怎樣的力量,才不算渺小?

又或許,「渺小」是指我們每一個人的力量都很小(雖然人類整體的力量已很大),很多影響自己生活的事情都沒有能力支配。不錯,這的確值得慨歎;可是,要意識到這種「渺小」,我們不必面對大海穹蒼、山巔星際,隨時隨地都可以。這種「渺小」,不會令人覺得卑微,只會讓人感到無奈。

20100919

伽利略死不瞑目

根據幾年前的一個調查,美國人仍有大約五分一相信太陽環繞地球運轉;你可能會認為這五分一人一定是些沒受過教育的土包子,可是,昨天我在哲學導論講伽利略的一個思想實驗(thought experiment)時,便見證了美國大學生科學常識之貧乏。

我先問學生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兩件重量分別很大的物體從高處同時被擲下,較重的那件是不是會先著地?」竟有一半學生答「是」。如果這一半的學生中有些補充說「因為空氣的阻力減慢了較輕的那件物體下墜的速度」,我也不會這麼失望,可是,一個也沒有 --- 「較重的物體下墜較快」,這是他們的「常識」,就是這麼簡單,他們不知道這個看法在幾百年前已被推翻了。假如伽利略知道到現在仍有這麼多人接受那個錯誤的看法,可能死不瞑目!

在解釋伽利略的理論前,我給學生看了一個有趣的短片:




有些學生在看到片中最後一個實驗的結果時,表現出驚訝。在這個實驗裏,一輛汽車和一個車胎從高處同時被擲下,兩者重量懸殊,卻同時著地。

其實,伽利略沒有做過類似的實驗,他提出的只是一個思想實驗。亞里士多德認為較重的物體下墜較快,伽利略指出只要我們想像一個情況,便知道這理論一定是錯的:將一件重的物體A和一件輕的物體B用繩子連在一起(繩子的一端是A,另一端是B),成為物體C,然後將C從高處擲下;C下墜的速度會比A快還是慢?

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理論,答案似乎很簡單:C比A重,自然比A下墜得較快。然而,伽利略指出這同一個理論也支持相反的答案:B比A下墜得較慢,現在將A和B連在一起(而形成C),A和B便有互動作用,令A下墜的速度被B拉慢了一點,因此,C(即A加B)下墜的速度會比A慢。同一理論支持兩個相反的結論,那還會是一個可接受的理論嗎?

假如我沒有放那個短片,相信有不少學生仍是不服伽利略的說法!

20100917

奇想

我想去一個無人認識我的窮鄉僻壤,找一間茅舍,躲在裏面靜修一兩個月,不與人交談,不問世事,沒有互聯網,沒有手提電話,只有一支筆,一本記事簿,和一個等待淨化的心靈。

我想寫一本自傳,只是給自己看的,無必要隱惡揚善,不須要顧及自我形象,求的只是真,還自己一個本來的面目。

我想一年內完全不接觸哲學,不讀不寫不談不想,好讓自己較容易清除一些根深蒂固的哲學誤解和偏見。

我想走到一個我認識的卑鄙小人面前,一言不發,就轟他一記重拳,讓他鼻破血流,好替被他所害的人出一口氣。

我想開一個派對,只邀請與我鬧翻了的朋友和不喜歡我的人,讓他們聚在一起盡情地數我的不是,而我就躲在書房裏獨自喝酒聽音樂。

我想疏懶打掃家居幾個月,任由它凌亂不整潔,看看自己可以忍受到甚麼程度。

我想每次講課時,見到學生不留心上課,便用鳳眼拳敲打他的額頭;再不留心,便腳踢他的屁股,把他趕出課室。

我想到街頭做「反傳福音」的工作,即是每見到基督徒向人傳福音,便走過去邊聽邊駁,務使他失敗。

我想花一兩年時間到不同的廚藝學校學習中西各種烹調技巧,然後兼容並蓄,創出別具一格的王家菜式。

我想以後每讀到一本拍案叫絕的好書,便戒酒一個月,令腦部得到雙重滋補。

20100916

勁從哪裏來?

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不但做事快手,說話如連珠炮(時而聲量過大),連走路都像衝鋒陷陣似的(跟住我的步伐很容易會氣喘,不過我也會遷就人放慢腳步的);他們有些曾問我:「你的勁究竟是從哪裏來的?」

答案不是「從太極拳練回來的內勁」,也不是「作息定時、飲食健康,身體好自然有活力」。其實,我練拳很多年了,作息定時、飲食健康也很多年了,卻不是一直都那麼渾身是勁。我這十年八年以來的勁,是從心來而不是從身來的:現在,我日常做的事情,無論是工作或工餘的(包括教書、寫文、看書、思考、運動、和燒菜),大都是我非常喜歡做的;喜歡做自然就投入、自然起勁、自然想盡量做得多做得好。一言以敝之,勁,是從熱愛自己的生活而來的。

我不是在「晒命」,只是想表達一下我現在對人生的一個基本了解,那就是:當一個人的生命出現問題時,單靠思考是不能解決問題的(無論那是哲學思考、神學思考、還是佛學思考),因為問題的根源是生活本身,而不只是對生活的了解。即使你的了解本來是錯,現在改正了,你的生命仍然可以有同樣的問題 --- 因為你仍然過著不適合自己的生活。

現實的問題當然複雜得多,我只是表達了一個基本的了解。維根斯坦說過:「要解決生命的問題,你就要有一個令生命的問題消失的生活方式。」我以上所表達的,可算是這句說話的一個注腳。

20100915

媽哭那次

有些事情,無論隔了多久,你都不會忘記,而且一想起,仍然如在目前;記憶力多差的人,也有這樣的事情,因為這些事銘在的,是心上。今天我就想起這樣的一件事。

結婚後的幾年,我雖然已有自己的家,但還經常和妻子回爸媽處吃飯;媽媽有時燒了些好菜式,也會山長水遠帶到我家來讓我們品嚐。我給了她一條門匙,好方便她不必等我們在家才可以到來;然而,我這人喜歡凡事早有預算,所以叮囑媽媽來前最好先通知我。

有一天放工回到家裏,原來媽媽來了,還帶了好菜和靚湯;不過,她沒有告訴我她會來,那天湊巧我有很多事情要趕快完成,所以有點覺得給媽媽打亂了陣腳。我以為媽媽只留一會便回家,誰知她弄這弄那,跟我和妻子東拉西扯閒聊,過了很久還不離去。我因為不能開始專心工作,有點不耐煩,向媽媽暗示了幾次她是時候回家了;她似乎沒聽懂,我終於忍不住對她直接說自己當天有很多事要做,問她回家好不好。

媽媽聽後不發一言,然後執拾東西走了。她才關上門,妻子便對我說:「你媽媽生氣了!」一定是我剛才的語氣不好,我就是不會控制自己的語氣!我連忙追出去,想向媽媽道歉;我看見她站在升降機門前,竟在抹眼淚!我已忘記當時跟她說了些甚麼,只記得升降機的門關閉時,她面向著我,兩眼仍含著淚水。

當晚,我特地回爸媽處,還買了個媽媽愛不停口的榴槤孝敬她。她知道我是負榴槤請罪,卻當沒事發生過的,應該是不再生我的氣了。媽媽後來可能也忘記了這件事,然而,升降機關門時她那受委屈的淚眼和臉容,卻已銘在我的心上了。

20100914

聰明的蜘蛛(寓言一則)

從前,有隻聰明的蜘蛛,當別的蜘蛛只顧補食小昆蟲,填飽肚子便滿足時,牠已意識到原來牠們的生存要依靠蜘蛛網:沒有蜘蛛網黏住不小心墮入網中的小昆蟲,牠們便不會有食物。

聰明的蜘蛛為此終日沉思,竟煩惱起來。牠雖然知道沒有蜘蛛網便活不成,但也覺得蜘蛛網大大限制了牠;牠時常想像自己擺脫蜘蛛網,上天下地縱橫無阻!然而,現實終歸是現實,聰明的蜘蛛跟其他蜘蛛一樣,仍然要活在蜘蛛網內。每次想到這裏,牠心裏便有點鬱結。

聰明的蜘蛛認為自己與眾不同,不能混混噩噩過了一生,即使是被困網內,也要有一番作為,好讓其他蜘蛛佩服。於是,牠開始研究怎樣結出能夠黏住更多昆蟲的網,打算成功後,將捕得的昆蟲羅列在網上揚威。

聰明的蜘蛛把網越結越複雜,卻沒有捕得特別多的昆蟲,反而令自己在網內活動時縛手縛腳,比從前更加不自由。

有一天,牠終於捕捉了三隻昆蟲,打算只吃其中一隻,其餘兩隻留在網上,好教其他蜘蛛知道牠的本事。牠正要吃昆蟲時,卻忽然瞥見不遠處另一隻蜘蛛的網上竟然也黏著三隻昆蟲!這下牠可急了,為了不給那隻蜘蛛比下去,牠忍著餓不吃,同時把網結得更加複雜,等待第四隻昆蟲墮入網中。

過了很久,聰明的蜘蛛仍未捕得第四隻昆蟲。這時,牠實在太餓,決定吃網上的昆蟲,可是,原來牠的網已結得太複雜,竟把自己纏得不能動彈。結果,牠白白望著網上的食物餓死了。

聰明的蜘蛛死時仍不知道,牠看到的那另一隻蜘蛛,其實只是自己在一面鏡子裏的倒影。

20100913

腦雜耍

我教哲學導論和教知識論等較深的哲學科目,有個很大的分別。前者是通識課,我只是向學生介紹一下哲學裏的基本問題,主要任務是令他們感興趣、留心上課;因此,我講課時會盡量用多媒體的材料,例如PowerPoint slides、videos、電影片段等等,將抽象的概念用較具體的形式來表達。後者的學生大多是主修或副修哲學的,我的任務除了是集中教授一個哲學專門範圍內的問題和理論,也是要教他們怎樣philosophize;因此,我上課時會盡量強迫他們思考,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不把討論的東西寫出來(或投射在螢幕),無論涉及多少個論點,也要他們只在腦裏想清各點的關係。

有些學生起初不習慣,覺得很難,尤其是討論去到精微細緻之處時,便完全跟不上,這時我也只好將重點列在白版上,然後從頭解釋一遍。不過,我仍然強調,要讀好哲學,一定要訓練出這種「腦雜耍」(我用"mental juggling" 這字眼)的能力,才可以在思考或討論複雜的哲學問題時見招拆招,不會一兩個變化後便迷途不知返了。

「腦雜耍」這個詞語令我聯想起從前一個老師說過的話。我們談及某人,人人都說此人頭腦很清晰,我問老師是否同意。老師說:「他寫的東西都很簡單,要清晰有何難?如果他寫複雜的東西仍然搞得一清二楚,那才是真正的頭腦清晰。」這好比丟擲技,同時拋擲三、四支棒子不是甚麼本事,七、八支才有看頭。「腦雜耍」也如是。

20100912

網誌小詩

我在這個網誌上寫的小詩(放於右上角「詩為心畫」下),隔幾天便更新,有些朋友說希望可以看到那些較舊的。我現在就貼在這裏,並放在右邊「自鳴得意」一欄(還有更好的形容詞嗎?),以後會不時更新。大家如有興趣重看那些小詩,只一click就可以了。

《魚之樂》網誌小詩

這些小詩都是我為了補捉一時的感受而寫的,不是每首都寫得好,但每首都寫得好過癮,寫成後都覺得像是塞在胸臆中的一個氣泡爆破了,一股順遂之氣上下貫通。

我不擅寫長詩,就是年青時經常寫,也絕少寫出超過三十行的。這是性格使然,是我氣魄不夠,我也從沒有強而為之把詩寫得長長的。這裏寫的都不超過十行,於我適合不過;有時甚至能做到信手拈來,而且因為短小,所以有句就容易成篇,自己有好幾首也蠻滿意的。

自己滿意的別人未必欣賞,這個我當然知道,況且現在喜歡讀詩的人已很少,假如有三兩讀者欣賞我寫的其中一兩首,我便已經很高興了。

20100911

尼采談誤解

今天讀到尼采的幾句說話,覺得很有意思。他說:「當一個人整體被人誤解時,便沒有可能完全消除他們對自己的個別誤解。我們要認清這點,以免浪費精力為自己辯護。」

其實,大多數的個別誤解都是由於先有了整體的誤解。例如你先誤解了我是個愛抑人揚己的人,所以才誤會我剛才說的那句話是為了貶低某人,事實上這完全不是我的動機;假如你沒有那整體的誤解,便會聽得出我那句說話是純粹說笑。

尼采說在這情況下我們不必浪費精力為自己辯護,意思只是我們不必浪費精力去消除那個別的誤解(因為不會成功),不過,他似乎沒有否定我們仍可努力去消除整體的誤解(因為不一定失敗)。至於怎樣才能消除整體的誤解,則要看情況了,但大底是在乎行動多於在乎說話。

如果我們把自己比作一本書,當然希望讀者明白全書的主旨。假如讀者因為掌握不到全書的主旨而誤解個別的句子,那麼,只集中解釋那些句子,是不會起甚麼作用的。叫他們把書從頭再讀幾遍吧!說不定他們有一天會豁然貫通。

20100910

除草 • 隨俗

我家的前園和後園都有一片草地,是我自己打理的。剪草不是問題,即使是草長得特別快的春夏時節,也不過是兩星期剪一次;最麻煩的倒是除雜草,幾乎每星期都要清除一下,否則雜草多到某一程度,便大勢已去,再難收復草地了。

雜草生長神速,而且適應能力強,比得上細菌適應殺菌劑的能力:本來顏色和青草明顯有異的雜草,不出三、四個月,便變得越來越接近草的顏色,清除時很容易走漏眼。

所謂雜草,其實就是一切你不想在你的草地上生長的植物。對很多人來說,青草以外,都是雜草,如果草地上有幾條雜草,就像白璧蒙暇,是美中不足;如果雜草稍多,就更覺草地難看了。

這種草地審美觀,當然有其社會、歷史、文化的偶然因素,不一定要如此,而事實上也不是全世界的人也是這樣看草地的。然而,當你生活在一個大多數人都接受這種草地審美觀的社會,你很自然也會覺得雜草討厭難看。不隨波逐流的人當然也有,他們品味與眾不同,不愛青草愛雜草,甚至不顧旁人指指點點,在自家屋前種滿其他人除之而後快的各式雜草,一於你當是草,他當是寶。

真的有如此獨特品味的人,這樣做只是表現真我;我等凡夫俗子,如果強學他們,就是故作特別了。我每次除完雜草,望著那一片青綠的草地,心裏暢快,那就夠了,管他隨俗還是脫俗!

20100909

再談焚經

昨天一篇〈焚經何罪?〉,引來一些讀者的指責,說我偏頗,他們大概是認為我支持那小教會焚燒《可蘭經》。如果大家細心地讀,便應看出我全文都沒有表達過這意思;事實上,我一看到事件的新聞,就立刻貼上Facebook,並下了"How stupid!"的評語 --- 焚經很可能激起極端回教徒的報復,乃不智之舉也。

我針對的,主要是以「應要尊重別人的宗教」為理由,指責焚經不對。以此為理由反對焚經的人都應該先問兩個問題:第一,我們為甚麼要尊重別人的宗教?* 第二,即使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宗教,為甚麼不這樣做會是那麼嚴重的錯?

第一個問題可能比大家想像的難答得多,我就想來想去也想不出一個好答案(歡迎讀者提供答案)。然而,我倒觀察到一點:那些講尊重別人宗教的人,很多都不是對所有宗教同樣尊重的;他們尊重大的宗教多於小的宗教,索性叫那些小宗教做cults(中文一般譯做「邪教」,其實很多cults一點也不邪),不當是宗教,就不必那麼尊重了。其實,基督教開始時有很多所謂cult的特點,不過現在人多勢眾,大家就要尊重喇;摩門教亦如是,甚至連荒謬絕倫的Church of Scientology,也逐漸壯大,尊重隨之而來了。

第二個問題也不好答。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國家,因此,焚燒別國的國旗和元首肖像就是不對,可是,如果有人做了(事實上經常發生),我們也不會覺得那是甚麼大不了的事。那麼,為何有些人認為焚燒別人宗教的聖典是那麼不要得的行為?是因為他們認為尊重別人的宗教比尊重別人的國家重要得多?這看法對嗎?

由於文化、歷史、和社會因素,我們都不知不覺給予宗教(更正:大宗教)一個特殊的地位,令它免受批評,受到額外的尊重。我這兩篇短文,無非想刺激大家想一想:這合理嗎?


*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再分為:(1)沒有宗教的人為甚麼要尊重宗教?(2)自己有宗教的人為甚麼要尊重別人的宗教?我不想長篇累牘,只好籠統地講。

20100908

焚經何罪?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間基督教小教會(信眾只有大約五十人)近日受到傳媒注目,因為該教會打算在9月11日公開焚燒數千本《可蘭經》,以紀念九年前的911恐怖襲擊事件。無論這教會的動機如何,焚經計劃招來各方的批評,包括美國政府和不同的宗教團體,一致指責此舉是不尊重別人的宗教,而且很可能會令一些地方的回教徒更仇視美國(事實上,消息傳開去後,阿富汗已有數百回教徒示威,群情激憤)。

網友Chris兄快我一步,已有鴻文評論此事,亦是指出焚經計劃之不是。Chris兄對宗教的看法一向與我的相近,但今天我就要跟他唱唱反調,解釋為何很難有理據反對該教會焚燒《可蘭經》。

這件事當然有利害上的考慮,例如焚經可能引發極端回教徒的報復或打亂了美國的反恐部署;不過,假如那小教會決定不為這些利害考慮所動,而以自己的宗教內容為先,那也不見得就是錯的,因為他們沒有責任顧及這些考慮。

我們也不能批評那教會不尊重他人的信仰自由,因為焚燒《可蘭經》並不表示不尊重別人信仰回教的自由;正如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即使有權力,也不會阻止你說話,但我仍可在你發言後罵你「狗屁不通!」。

那麼,焚經之罪,是不尊重回教吧?可是,那教會既認為回教是一個邪惡的宗教,有甚麼理由要尊重它呢?這好比你相信地球只有七、八千年歷史,我認為你很無知,我還有理由尊重你這看法嗎?

有些人認為無論別人信的是甚麼宗教,我們都應該尊重,不單是尊重他們的信仰自由,也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把這原則應用到那小教會上,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然而,他們的信仰內容包括不尊重回教,根據這原則,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不尊重回教了!始終仍是沒有理據批評他們的焚經計劃。

假如那教會要燒的是《物種起源》,便不會引起這樣的風波 --- 雖然科學應受尊重,而焚書行動亦會傷害千千萬萬崇拜達爾文的人的感情。

20100907

通嗎?

昨天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香港頗有名氣的年青學者,但我讀到第三句便卡住了,心裏立刻罵了句「狗屁不通!」。然而,我隨即想到,自己不是時常提醒學生讀別人的文章時要charitable嗎?於是我charitable了一陣,搞清上文下理,終於揣摩到作者的意思,而且把全文看完,覺得文章也還不壞,只是那個有問題的句子實在應該改寫。

關子賣夠了,那句子是:「但究竟電影情節在真正史實能否出現」。第一個礙眼處就是「真正」這個冗詞,史實當然就是真的!不過,這是小問題,不足以令整句文意不通,不通的是問電影情節能否在史實出現。假如問的是史實能否在電影情節中出現,那便沒有問題:史實擺在那裏,你寫電影劇本時照史實來寫,史實便會在電影情節中出現。可是,史實在先,電影情節在後,無論劇本怎寫,也不會令電影情節在史實出現,只可能會令史實在電影情節中出現(如果電影是關於未來,那電影情節可以在將來成真,但未來還不是史實)。

作者當然明白這些,所以他問的不真是電影情節能否在史實出現,而是:在某一歷史的大脈絡裏,某一電影情節所描述的,在當時是否有機會發生。那個句子,改成「但究竟電影情節所描述的,在歷史上是否有機會發生」,便可大致避過原來句子的問題了。

20100906

不要為明天憂慮?

〈馬太福音〉六章三十四節說:「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這節經文,即使不是基督徒,聽了也可能很受落,覺得那是解除憂慮的可行辦法、令人折服的至理名言。今天,我就要分析給大家看,這節經文大底上是廢話。

這經文之前的數節,即二十五至三十三節,是直截了當叫人「不要為生命憂慮」,因為「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當然只是對信徒說的,然而,如果信徒明白了二十五至三十三節,那麼三十四節便是多餘:不為生命憂慮,顯然包括了不為明天憂慮;叫人不要為生命憂慮,然後又叫人不要為明天憂慮,就像將某人即時解僱,然後加一句「你下個月也不用上班了」,那不是廢話是甚麼?

三十四節跟二十五至三十三節的意思銜接,既然全文的重點是「不要為生命憂慮」,三十四節中的「不要為明天憂慮」便不表示為今天憂慮是沒問題的。順此解下去,應該是一天的憂慮也不要有,而「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的意思便不會是一天的憂慮一天當就夠了。不過,沒有憂慮,仍然是可以有難處的。

那麼,「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是不是廢話?如果句中所指難處只是限於一日之內的,這句便是廢話,說了等於沒說。如果那難處是往將來延續下去的,這句不是廢話,卻是說錯了:假使你今天面對的難處延續到明天,你明天還不是會擔當同一個難處嗎?怎可能只是在今天擔當?

至於非信徒,我們講居安思危好了。

20100905

減酒

最近飲多了酒,被老婆投訴,所以決定減酒。人說戒酒,我說減酒,是因為知道自己不會做到滴酒不沾;說到底,飲酒始終是樂事。

酒能傷身,似乎已是常識,不過,很多研究都顯示適量飲酒其實對身體有益,問題只是要做到適可而止是很難的事。三杯兩盞淡酒,起初還可喝得過癮,但久而久之,便動不動都莫使金樽空對月了。

長期豪飲會嚴重損害身體,這一向是醫學界一致的看法,然而,美國最近有研究在唱反調。根據這個研究,適量飲酒的人比從不飲酒的人和豪飲者都長命(這與過去的研究結果一致),但豪飲者卻比從不飲酒的人長命!

我對這研究半信半疑,仍然覺得還是減酒為妙。我有個同事曾提出一個更有趣的理論:飲酒能提高智力。他的理由是,酒精會殺死腦細胞,腦細胞有強有弱,自然是弱者先被殺;弱的腦細胞減少了,飲者的智力便因而提高。

當然,我的同事是說笑。

20100903

人比人

粵語俗諺有句「人比人,比死人」,似乎一語道盡事事跟別人比較的不智。羅素在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裏講得較為細緻:好跟別人比較的人易生嫉妒,「不從自己擁有的東西中得到樂趣,反而由於別人擁有的東西而感到痛苦」("Instead of deriving pleasure from what he has, he derives pain from what others have");相反,有智慧的人則理解到「他擁有的東西,不會因為另一個人得到一些別的東西而不能再享受」("what he has does not cease to be enjoyable because someone else has something else") 。

我的看法則複雜一點。「人比人」的心理有正反兩面:你因為比不上某人而不開心,然而,正是同一心理機制,讓你在勝過另一個人時感到暢快。如果你能夠修煉到絕不和人比較,的確可以免受給別人比下去時的苦惱,但也不會得到將別人比下去時的快慰。這好比為了避免失戀之苦而不去結交異性(有些人的情況是同性),卻因而失去機會享受戀愛的甜蜜。划算嗎?我不肯定,不過,我想指出的只是,「事事跟別人比較是痛苦的根源」這個看法,並不如一些人所認為的那麼簡單、那麼理所當然。

可能有人會嘗試訓練自己,只在勝過別人時開心,卻不在遜於別人時不快。我不敢說沒有人能做到,但要打破「人比人」正反兩面的對稱,應該不會容易過打破戀愛和失戀在感情上的正反對稱(即是做到戀愛時甜蜜,失戀時卻不覺心碎)。

20100902

達爾文:父親和丈夫

終於和幾個朋友在家裏一起看了Creation,一部描寫達爾文生平的電影。說「終於」,是因為最初聽聞此片時是2008年尾,以為它會在2009年公映,以配合達爾文出生二百周年和《物種起源》出版一百五十周年紀念,誰知電影在美國遲遲找不到發行商(據說有保守的宗教勢力從中作梗),到2010年初才在美國上映,而且是小院線,在我住的小鎮看不到。最近方弄到DVD,償了看此電影的宿願。

這電影當然有著墨於達爾文的理論和宗教的衝突,但主要是透過達爾文和他妻子Emma的關係帶出(Emma是個虔誠保守的基督徒)。Paul Bettany的達爾文演得非常出色,表情細膩,尤其是那怔怔出神的樣子和目光,充分表達出達爾文內心世界的複雜。Jennifer Connelly演Emma也不錯(兩位演員在現實世界也是夫妻),不慍不火,頗有說服力。

全片的重心其實是達爾文和他的長女Annie的關係(電影是根據達爾文的玄外孫Randal Keynes寫的傳記Annie’s Box而拍成)。達爾文特別鐘愛Annie,可惜她在十歲時便病死,對達爾文打擊很大,導致他連內心僅餘的一小點宗教星火也完全熄滅了。演Annie的小女孩很可愛,演技也好,令人難忘。(呀,此片還有一隻很會演戲的猩猩。)

有些基督徒喜歡把達爾文妖魔化,此片呈現的達爾文則是個有血有肉的人、愛妻子兒女、同時醉心科學,實有撥亂反正的作用。有幾場戲相當感人,我為人易受感動,雖然有朋友在場不好意思哭出來,也忍不住眼泛淚光了一次。

這是套值得看的電影,如果你能找到DVD,便不應錯過。先看看以下預告片:

20100901

從豬仔餅憶舊時中秋

老婆在香港上海街買了幾個造餅的模子,然後在網上找食譜參考不同的豬仔餅做法,早幾天終於烘了幾十個,有小豬形的,也有魚形的,味道竟和兒時吃的一模一樣,令我驚喜。


以前的人喜歡供月餅會,每月付一小筆錢給餅店,到中秋節時便可以一次過提取十多盒月餅。這豬仔餅,就是提取月餅時附送的,因為每一件都放在小竹籠或膠籠裏,所以又叫豬籠餅。其實餅的形狀也不一定是豬,魚形、兔形等的也有;餅身結實,有嚼頭,又香又甜。我小時候不喜歡吃月餅,卻甚愛豬仔餅,母親老說我不識貨,不知道月餅才矜貴。

據說過去製餅師傅在造月餅時,為了測試烤爐的溫度是否適中,會先將不包餡的麵團放進去烘烤,後來知道有人喜歡吃,便加些花樣,把麵團用模子壓成動物形狀才烘,那便成了豬仔餅。

啖著豬仔餅,我便不期然回憶起小時候在屋邨過中秋節的情況。晚飯後,各家各戶的小孩子都會提著燈籠,在屋邨各處走動,有大部份會聚在屋邨的公園裏,或玩煲蠟,或胡亂找些東西來燒,總之是見到一大團火就興奮。有些少年十五二十的,志不在提燈玩火,而在結識異性;膽小的,就算只是有機會偷偷多望幾眼自己暗戀的鄰家女孩或男孩,也是心花怒放的。從樓上望下,天色初暗時只見到疏疏落落的燈籠在移動,到晚上八、九點時,已變成一片燈海,煞是壯觀,卻是一種令人想擁抱接近的壯觀。

不知怎的,後來走動的燈籠越來越少,到我高中時,簡直是不成氣候,中秋節已面目全非了。舊時的月不會比現在的圓,但在我心目中,兒時的中秋才是貨真價實的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