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1

神和苦罪:一個簡單的問題

最近正在寫一篇關於the problem of evil(中文一般譯做「苦罪問題」)的論文,主要是反駁著名基督徒哲學家Peter van Inwagen對這問題提出的解決辦法。他的論點相當刁鑽複雜,雖然有趣,最終卻是無力。我不是要在這裏介紹他的論點和我的反駁,而是因為寫及這個問題,聯想到一般基督徒很隨便就接受了以下這個標準答案,之後一了百了,再也不用為這問題而煩惱:神全知全能至善,卻不阻止世上不斷發生的苦難和邪惡之事,即使受苦者是無辜的人(例如嬰兒和孩童),那是因為神不想干預人行使祂賜給人的自由意志;苦罪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

且撇開不是所有苦難都是人行使自由意志的結果(海嘯和地震就不是),我認為接受以上標準答案的基督徒都應該思考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假如有一兇徒正要淫虐一個初生女嬰(有可能的,看這裏便知),我在場看著,只須舉手之勞就能阻止兇徒,卻沒有這樣做,女嬰被淫虐至死;我對自己袖手旁觀的解釋是我不想干預兇徒行使他的自由意志,你一定不會接受這個解釋,甚至罵我禽獸不如。那個簡單的問題就是:為甚麼我袖手旁觀是禽獸不如,神袖手旁觀則是理所當然?

歡迎基督徒提供答案。

20100830

瞬間的價值判斷

上星期五清早從辦公室走到課室途中,校園內的人仍少,只見一個女學生遠遠迎面而來,一頭金澄澄的長髮(看來是染的),身材勻稱,樣貌頗標緻,衣著則非常暴露(緊身而低胸的上衣和極短小的熱褲),邊行邊不時撥弄額前的秀髮,步姿婀娜,腰肢擺動得有點誇張,頭微向上昂,神色有幾分傲慢,表情卻又帶點微笑,總之,她整個人從頭到腳舉手投足似乎都是為了要表達這一句:「看!我是個大美人。」

她從我身旁搖曳而過時,飄來一陣濃烈的香水味,有點刺鼻;我忽然驚覺原來在那短短的二、三十秒,我已對這陌生的少女下了個價值判斷:這是個將心思完全放在自己的外貌上的淺薄女子。

然而,我不認識她,怎知道她是這樣的一個人?是因為大多數這麼打扮、舉止如此的女人都是淺薄的?但我又怎知道這是真的?我從來沒讀過有關研究,自己的女性朋友中也沒有這種舉止打扮的,以上看法可能只是我想當然的偏見啊!好了,就算這看法是對的,我又怎知道剛才見到的那個不是例外?她可能主修英國文學,副修心理學,閒時愛讀叔本華、尼采、和杜斯妥也夫斯基,只不過也愛露身材、為自己的美貌自豪而已。

寫這篇不是為了說甚麼道理,只是忠實記錄那一刻不由自主的瞬間價值判斷,和隨即而來的、也似乎是不由自主的強烈反省。

20100829

不該用的詞、不應說的話

今早收到一個好朋友從香港發來的電郵,其中一段他有點不吐不快,是慨嘆香港傳媒的水準之低。從以下他給的例子看,很難不跟他一起搖頭嘆息。

昨天中環遮打花園有追思會,悼念在菲律賓人質事件中遇害的香港人;據一份報紙的報導,追思會的高潮是七時至九時。高潮?那一定是把追思會當作是娛樂節目了。

民政事務總署也在全港十八區社區會堂設立弔唁處,供市民眾悼念死難者;有報章說政府此舉吸引了大批市民到場弔唁。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說那些弔唁處很有吸引力?

幾天前菲律賓政府安排死者家屬在肇事現場路祭,電視台的新聞報導員說,市民在電視機前看到經典的一幕(但朋友沒有說報導員指的是哪一幕)。那麼「經典」,是否應該時不時重溫?

朋友還說很多電視台記者報導新聞時「其實」前「其實」後的,令人煩厭,其實這些「其實」全無必要。

朋友順便提及被鎗手釋放的年長夫婦亦有出席路祭儀式,離開時被記者追訪,問他們心情是否平復了。阿伯沒說甚麼,阿婆回答說已安心了,卻沒頭沒腦補充了一句:「我們是基督徒,神幫了我們很多。」她的意思可能只是神幫助他們平復心情,但聽者很容易理解她是說神幫助他們逃過大難。不信耶穌的,聽了或忍不住會問:「阿婆,你倆老何德何能,以致神會特別幫助你們呢?」無論如何,她這樣說是沒有顧及遇害者家屬的感受,尤其是三死一重傷的梁家,一家五口有四人是基督徒(當然,有些基督徒聽了阿婆的「神助論」,可能會大表贊成,然後找些理由去解釋神為甚麼任由其他團友慘死)。

20100828

步我後塵?

我現在天天練拳,一星期做三、四次體能和肌肉鍛鍊,但其實我從小到大都不喜歡運動,尤其是球類運動,那也是我童年不快樂的部份原因。

記得小學時同學約去踢足球,我踢得特別差,永遠都是做後衛,行行企企,間中見有球飛來,才急步跑去,不過大多是跑個空,或是球餅吃個正著,「哎唷」一聲之後仍然是截不到對方的球,盡顯窩囊相。為甚麼還要去?不「埋堆」很孤獨很慘呀!可是,埋了堆卻做個小嘍囉,也不怎麼好受。

不知怎的,我打球很沒有天份,除了踢足球不行,打籃球也一樣差勁,別人學「走籃」一學就會,我卻學來學去也無法將走步和投球的動作連在一起,每次跑到籃球架下,都會頓一頓,然後才笨笨拙拙地把球向上拋,十九不中,羞愧之下,便放棄不學了。

球類之外,其他運動也不行;跑步跑得慢,游泳半桶水,總之是沒有一項運動出色,從小學到中學,一直如此,令我在這方面頗為自卑。我後來決意練武,與此不無關係 --- 心想練得好武功,便不再是弱者了。

這已是陳年往事,想不到的是兒子似是步我後塵!他一向不喜歡運動,也不擅長運動;我最近才知道,他因此而給其他同學取笑。早一陣子他上體育課時要打一種叫pickleball(類似網球)的球類運動,因為手眼協調不好,經常打空球,有幾個同學笑他笨拙,令他很不好受。這幾天他在家裏練習拋球接球,看來略有進步。上星期他特別對我說想學詠春拳,我想,他的心態和我當年的大致一樣。可惜在我們住的小鎮找不到教詠春的師父,但我怎樣也要幫他解決這個問題,以免他受我當年所受的苦。

20100827

每日那一二事

我習慣每天都有一張清單,大致列出那天打算做的事,一來是因為記性不好,不寫下便可能忘記做;二來是因為每天臨睡前望著清單上已完成的項目,會有滿足感,覺得自己過了充實的一天。不過,最近卻發現,如果沒有做齊清單上的事情,我有時會不覺得怎樣,有時卻因此而感到不安。為甚麼會有這個分別?

原來每天大多會有一兩件事是我特別覺得需要做的,假如把這一兩件事完成了,即使沒有做清單上的其他事,我也不會介意。反之,如果完成了清單上的其他事,卻沒有做這一兩件特別在意的,我會有點忐忑。

這樣的一兩件事不一定是較為急切的,也不一定是重要的事情(像今天,如果我不把魚缸裏的水換了,便會覺得不暢快);有趣的地方是,有時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何那天會特別在意要完成這一兩件事,而且要不是刻意問自己,也未必會意識到自己是這麼想的。

我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像我這樣,不過,既然知道自己有此心理上的「特殊需要」,當然要照顧一下,每天早上望著當天的行事清單時,便盡量搞清楚其中有沒有些事情是那天不做不安樂的。

要活得快樂,有時也要對自己耍耍心理手段的。

20100826

祈禱心理學

信徒祈禱,看似是簡單不過的事,只是口中唸唸有詞,或心中默默傾訴,其實箇中涉及的心理是可以很複雜的。

首先,神既是全知,便早已知道你要向祂說些甚麼;你知道祂已知道,卻還是要說,每次也是如此,只要你想一想,那感覺會是怪怪的。因此,如果要祈禱得自然暢順,開始時就要裝作神並不知道你想說甚麼,久已久之,練習有素,你祈禱時便會暫時忘記神是全知的。

還有,祈禱是單向的,只有你向神說話,你不會聽到神的直接回應。如果你長時間向同一個人說話而他一句也不答嘴,相信你遲早會失去耐性,甚至發火;這種單向表達,就算對象是神,也是要克服一些心理障礙才能夠習以為常的。

祈禱大多是祈求或感恩。先說祈求。假設你向神祈求得到A,求完之後,你應該仍然盡量憑個人的努力去爭取A,還是放手輕輕鬆鬆讓神安排一切(因為神要你得到的可能不是A而是B或C)?你大多會選擇前者,並且會說服自己那不是因為你信不過神會幫你,而是因為神也喜歡你盡力而為。此外,你還要壓抑以下這個很合理的想法:假如你最後得不到A,那便證明A不是神的旨意;那麼,你爭取A的努力不但白費,而且是費在違反神的旨意之上,那是雙重的損失!

感恩的心理也不簡單。你祈求得到A,結果得到了,應該感恩吧?可是,假如你感恩之後,接著卻發覺A原來並不是你想像中的好事,甚至對你是大大的傷害,怎麼辦?說自己感錯了恩,因為A其實不是神的旨意?問題是,你祈求的任何事情也可能會這樣,如果你不想經常感錯恩,便可能要等到臨死前,甚至是上到天堂後,看清楚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重要事情是好是壞,才可以安心感恩了。然而,感恩這回事,是要當下就做才會令自己感覺良好的,而且一拖你就可能忘了,所以,你大多寧願當下感恩。要當下感恩而沒有以上的顧慮,你便要採取義無反顧的態度,感過的恩就是恩了,往後不必回顧,就算回顧,也要堅持那是神的恩典(你總會找到理由這樣看的)。

這些心理,我看得這麼清楚,當然是因為我不是個祈禱的人!

20100825

教書和表演

加州政府財困,州立大學所得的撥款年年減縮,對我的其中一個最直接影響就是我教的通識課 --- 哲學導論 --- 學生人數年年增加,由四、五年前的七十多人,增加到去年的九十多人,今年更離譜,一下子跳到一百二十人!

教這麼大的班,我慣用的對話式教學法一定不適用。我在過去幾年仍勉強使用這方法,但在八、九十人的班裏,往往只能和坐在較前排的學生來回往復地討論問題,只要討論時間稍長,便難以令大部份學生集中精神,他們一散渙,我亦會因而洩氣,草草收場。

今年我決定改革,著這一課的學生每人買一個clicker,配合電腦軟件,我便可以在堂上要他們都回答我的問題:我先把問題投射在課室的螢幕(這課室在左右中共有三個螢幕),給他們多項選擇,他們只要在手上的clicker一按,便可選擇答案;我可以即時看到哪個學生怎樣回答,有多少學生選哪一個答案等等,因應情況而決定應該怎樣講下去。對話式的討論仍會有,但大大減少了;教一百二十多人,這應該是個有效的方法。

我一向覺得教書是一種表演,要有showmanship,才會收到好的教學效果。當然,表演無定法,showmanship可以透過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然而,在課堂裏的表演,成功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令學生自然專注而明白你的說話。自然專注,是因為他們樂在其中;這個樂,卻也要恰到好處,否則學生樂不可支過了頭,下課時只記得笑聲卻忘了你講課的內容,那也是失敗。

學生用clickers,可能會令他們和我這個表演者多了一層隔閡,較難打動他們;不過,clickers也可能只是多一件的道具,甚至讓我有更大的表演空間。究竟是哪一個情況,這學期過後便有分曉。

20100824

別人的生死

香港旅行團在菲律賓被槍手挾持,最後人質中九人死亡、六人受傷,事件長達十小時,香港傳媒全程直播;看到菲律賓警方如何笨拙無能、全無策略可言,實在不能不破口大罵、憤慨難平。

如此令人神傷的慘事,我沒有心情高談闊論,然而,還是忍不住要說這句:當別人的生死直接受你的行動影響甚至決定時,你如何行動和行動時的態度,就是你的能力和品格的寫照。這個「你」,不只是指一個人,還可以引申到一個團隊、一個組織、一個社區、甚至一個國家。

人生無常,人力難靠,哀哉!

20100823

再活一次

近日讀了一本關於尼采的書,讀得頗過癮,那就是普林斯頓哲學教授Alexander Nehamas寫的Nietzsche: Life as Literature。我不懂尼采的哲學,以前看過兩三本他的著作,不過都沒有甚麼得著;Nehamas這本書對尼采的詮釋,我是無能力判斷對錯的。然而,無論Nehamas的詮釋是對是錯,他筆下的尼采哲學的確有趣,我尤其喜歡第五章裏他對尼采所謂的永恆循環(eternal recurrence)的理解。

我不打算在這裏討論永恆循環,卻想談一談尼采在開始思考這個觀念時提出的一個問題:假如你可以再活一次,你會希望自己的生命有甚麼不同嗎?以下我只是談我的看法,不是尼采的看法。

這個問題裏的「再活一次」,不是指輪迴投胎,而是指你的生命從頭開始過。那是同一個起點,至少是同樣的父母和同樣的遺傳基因,問題是你希望往後的發展會有甚麼不同。因此,回答以上問題時,你不可以說「假如我可以再活一次,希望我是李嘉誠的兒子」或「假如我可以再活一次,希望我是法國人」。如果事實上你小時家境不好,也許你可以說「假如我可以再活一次,希望我出生時家裏的經濟情況好一點」;然而,這個問題的重點是,從你現在的立場看,在你生命的發展中有沒有些事情你認為假如不曾發生就好了,或一些做法你認為假如自己不是那樣做就好了?(所謂「就好了」,是指你認為這會令你較滿意自己的生命。)

大家可能覺得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因為一個人的生命裏總會有不如意或做錯的地方,而這些自然就是自己希望事實並非如此的地方。我的看法卻有點不同:我發覺很難將我和我的歷史分開 --- 很難想像同一的我,卻有不同的歷史。所謂「我的歷史」,並不是指我生命中發生過的所有事情,而是指:假如我要寫一部誠實的自傳,我會寫進去的東西。

我的生命中不重要的事情,我不會包括在我的歷史裏,即使這些是不如意或做錯的地方,我也不會在意,不會想到假如我可以再活一次,我希望它們不是那樣發生。至於我的歷史,即使是不如意或做錯的地方,我也難以不把它們看成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與我的歷史的其他部份緊密相連,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希望它們不是那樣發生,對我來說,就形同希望自己是另一個人了。

你可能認為我的看法很奇怪,沒關係,我不是要說服你同意我,我只是在盡量表達一個還有點含糊的想法而已。

20100822

聖人

甚麼是聖人?我從來也搞不清楚。宗教講的聖人還容易理解一點,這裏的所謂「聖」,應該是「神聖」的意思;比一般人接近神很多、甚至沾有神的屬性或靈氣或甚麼的,就是聖人。這種聖人當然是優越的極少數,不過,倒不知他們只是在人的眼中優越,還是在神的眼中也是優越的?(神的眼中不是人人平等嗎?如果上到天堂也分等級,那一眾平凡的信徒豈非要在天堂繼續平凡?)

非宗教的聖人並不神聖,那麼,他們在哪一意義上是「聖」的?要超凡才能入聖,但在那方面超呢?不是在知識學問上,否則亞理士多德、達文西、愛因斯坦、甚至陳寅恪和錢鍾書,都會被視為聖人了。是在行為品德方面遠超常人嗎?如果是,那麼聖人便只是一個很好很好的好人、或一個人格和修養都無懈可擊的謙謙君子;然而,那些儒家擁護者說孔子、孟子、和王陽明等是聖人時,意思又好像不只是如此。那是他們除了品德修養超凡之外,還有非一般人能了解的人生智慧嗎?然而,這個講法對我幫助不大,因為我也是搞不清楚甚麼是非一般人能了解的人生智慧。

我想,無論怎樣理解也好,聖人都是人追捧出來的,恐怕只有心理根源,卻未必有現實基礎。

20100821

家庭 • 自由

老婆回來了。一去兩星期,遊上海世博,到廣州探望好朋友,在香港陪母親和購物。我問:「此行好玩嗎?」她說:「好玩得很!還未玩夠呢!最享受那種獨來獨往的自由。」接著竟還說:「我以後要每年自己出外旅遊一次,或者和朋友去,不帶你和阿仔。」

我說:「好呀好呀!那麼今年聖誕假期我也自己一個人回香港玩玩了!」她立刻窒住:「不行!阿仔也想聖誕期間到香港探婆婆,所以我們要全家一起去。」

你們說,誰沒有自由呢?

20100820

大麻和靈感

在美國,科學家中有學術成就而又經年致力於普及科學的,恐怕沒有人比天文學家Carl Sagan更有名。他主力研究火星、金星、和木星,但他廣為人知的則是他寫的普及科學書籍;他負責撰稿的十三集電視節目Cosmos: A Personal Voyage,由80年代播出到現在都一直很受歡迎,激勵起不少年青人投身科學的志向;他的科幻小說Contact也拍成電影,由Jodie Foster主演。

我不是要詳細介紹Sagan,談及他,主要是因為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講到他原來經常吸食大麻。在哈佛大學精神病學教授Lester Grinspoon研究大麻藥用價值的經典著作Marijuana Reconsidered裏,收了一篇文章,作者是Mr. X,那當然是化名;Grinspoon後來透露,Mr. X其實就是Carl Sagan。在這篇文章裏,Sagan這樣描述大麻如何給他靈感::

「記得有一次,我和太太吸大麻high了之後一起淋浴,期間我突然有一個念頭,就是用高斯分佈曲線(Gaussian distribution curves)來說明種族歧視的起源和不當之處。我想到的那一點也算是顯然之理,但是絕少有人談論過。我用肥皂在浴室的牆上畫那些曲線,然後走出去把想到的都寫下來。由一點引到另一點,源源不絕,就這樣苦苦思索了大約一小時,我才發覺自己已寫了十一篇短文,論及的有社會、政治、哲學、和生物學等課題… 這些短文裏的論點,我日後都用在畢業致辭、講課、和寫的書裏。」

我未吸過大麻,也未試過任何其他麻醉藥物,high的經驗,我只從飲酒得到。酒後得靈感,不是沒有,但只限於寫詩;腦袋放鬆了,可能會突然湧出佳句或精妙的意像,而且酒後邏輯思維能力減弱,寫出來的詩句子之間的關係比較虛靈,比較容易有言有盡而意無窮的效果。可是,正因為邏輯思維能力減弱,酒後我不能思考哲學問題(試過,所以知道不行)。Sagan竟能在吸食大麻後寫論說文章,怎麼搞的?

20100819

「義你老母!」


老粗達哥平日無甚嗜好,最享受的就是喝酒吃肉和跟老婆的魚水之歡。有一天,一基督徒向他傳福音,沒完沒了一大堆罪呀、愛呀、救贖呀等等;達哥正待表示不耐煩,基督徒忽然問他:「你認為自己的生命有意義嗎?」達哥從來沒想過這問題,不懂得怎樣回答,一時給問得窘了,人急火起,爆了一句:「義你老母!」並作勢要打人,嚇得基督徒連拯救靈魂的使命也不顧便掉頭跑了。

回到家裏,達哥開始感到困惑,心想這個生命意義的問題非有個答案不可,可是,他想起那個基督徒的嘴臉就覺得煩厭,認定這樣的一個人相信的東西不會好到那裏,不可能幫助他找到答案。然而,他越想越是想不開,連喝酒吃肉也無味了,甚至跟老婆交歡時也心不在焉。

終於,達哥忍不住了,聽人家佛學博大精深,卻不必讀很多書才能理解,便決定去請教一位有名的高僧。他千山萬水走到寺院,躬身問高僧:「大師,我想知道自己的生命有甚麼意義。」高僧望了他半晌,然後吟道:「佛性不從心外得,心生便是罪生時。 我本求心不求佛,了知三界空無物。」達哥聽不懂;又過了半晌,高僧:「你先戒酒肉女色三個月,再來見我吧!」

達哥心想:「這還不容易?」誰知他一立意不喝酒、不吃肉、不跟老婆行房,對這些東西的欲望便忽然通通回來了,強烈地回來了。好不容易捱了三個月,雖然沒有喝酒吃肉,也與老婆分睡,卻也抵不住自慰了幾次。

達哥再到佛寺,高僧打量了他好一會,徐徐道:「唉,我你也是聽不懂的,還是回去吧!你與佛無緣呀!」達哥一聽冒火,飛踢向高僧的光頭,邊踢邊叫:「緣你老母!三個月前不早?」高僧應聲倒地,成滾地葫蘆,邊滾邊唸:「無明實性即佛性, 幻化空身即法身。」嘴角流血,卻仍帶佛祖拈花式的微笑,果有得道高僧的風範。

達哥走出佛寺,怒氣未消,路上見一和尚迎面而來,便罵道:「又一臭和尚!」和尚聽到後即大喝:「你甚麼!」達哥還未答話,便中了和尚一拳,金星直冒;和尚並不收手,短橋窄馬,寸勁傷人,又打了達哥幾記日字衝拳,使的竟是正宗詠春拳法!達哥不敵,立刻求饒,並:「和尚怎麼打人?」和尚:「誰和尚不可以打人?」達哥答道:「和尚有和尚的規矩!」和尚便:「挑!甚麼規矩?誰定的?我百無禁忌,天天喝酒吃肉嫖妓;告訴你,我是黑社會,人也殺過幾個!」

不知怎的,達哥忽然覺得這酒肉和尚的道行比那所謂高僧高深得多了,真是有型有款得很,必定能解答那生命意義的問題,於是便問:「大師,可否告訴我,我的生命有甚麼意義?」和尚聽罷哈哈大笑,然後:「義你老母!你是否吃飽飯沒事做?做人不必多問,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率性而行,做個真真正正的人,這才快活!挑!」達哥忍不住問:「那你為何要出家?」和尚又哈哈大笑,:「甚麼出家不出家?甚麼是出?甚麼是家?我喜歡做和尚,就做了,尤其是做酒肉和尚,很過癮的!」罷揚長而去。

20100818

換頭

哲學家在討論personal identity這個問題時,喜歡用一些天馬行空的科幻例子,其中一個最常用的就是換頭或換腦 --- 將一個人的頭或腦移植到另一個人的身上去;有些哲學家甚至想像將同一個人的腦,左右兩半各自移植到兩個不同的身體,卻又都保存原來的記憶和性格!

換頭之後會怎樣呢?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的想像。記得很多年前甘國亮拍過一套神怪電視劇叫《無雙譜》的,裏面就有一個換頭的情節;劇情我已忘記了,但換頭後有種種複雜的可能情況,想必容易發展出有趣的劇情。

最近才知道,原來換頭並不是我以為的那樣遙不可及的技術。當然,換人頭仍未有人成功做過(相信亦沒有試過),可是,早在1970年,美國神經外科專家Robert J. White已成功將一隻猴子的頭移植到另一隻猴子的身上。 White在60年代初研究出令腦部在脫離動物的身體後仍能存活一段長時間的技術,接著成功將一隻狗的頭移植到另一隻健全的狗的身上(得出一隻人工造成的兩頭犬,兩個頭都是活的)。移植猴頭那次的手術則更困難,也更不人道,因為是先將一隻猴子的頭割去,只保存頭以下的身軀,然後將另一隻猴子的活頭移植過去。

手術算是成功,因為猴子在手術後頭部回復活動,能夠呼吸、眨眼、有味覺和嗅覺、甚至張口咬人。手術不是徹底成功,因為猴子一兩天後便死去了,而且由於沒有接駁脊髓神經的技術,換頭後的猴子是全身癱瘓的,只有頭部能活動。

這種研究涉及不少道德問題,一定有人大力反對,可能是因為這樣,White的研究才沒有繼續下去。以下一段短片除了White的訪問,還有那次猴子換頭手術的紀錄片(沒有血腥鏡頭,但愛護動物者可能仍會覺得慘不忍睹):

20100817

一個清朝人在瑞典

兩年前回香港時結識了些也是讀哲學的朋友,有幾個是香港大學研究院的學弟,其中一個和我閒談間提到康有為到過瑞典,還寫了本遊記,我說有興趣一看。回到美國一兩個月後,竟收到他寄來的《康有為瑞典遊記》,薄薄的一冊,香港商務印書館出版,印刷精美,並附有很多圖片。(這位學弟還稱呼我為「大師兄」,令我幾乎覺得自己似是令狐沖!)

康有為自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海外,到過很多歐洲國家,著有《歐洲十一國遊記》,不知怎的卻沒有包括瑞典之遊。這本《康有為瑞典遊記》於2007年第一次出版原文單行本*,已是書成後一百年的事。

此書的文言文相當淺白,內容亦有趣,讀之可略知一個清代文人眼中的歐美。康有為十分欣賞瑞典的建設、市容、和民風,認為「與挪威幾有仙鬼之判。豈止挪威不及,乃可稱為冠冕歐洲,雖英法亦遠遜焉」。

他記遊瑞典國立圖書館(他稱之為「藏書樓」!)時寫的幾句說話,值得特別一提:「管書樓者請吾書名於簿,謂東方祇見日本人來,未有華人到。交通久矣,以中國人來瑞典閱書者乃自我始,女子自同璧 [康同璧,康有為次女] 始,豈非中國之大恥乎?」


* 瑞典漢學家馬悅然將《康有為瑞典遊記》譯成瑞典文,在1971年出版。

20100816

看漏眼

梁文道近日可謂倒霉,先有陸離一篇文章指出他行文不小心之處,並在網上廣為流傳;接著方舟子的網誌登了一篇更不客氣的,批評他「跨界充內行,強不知以為知… 根本就是揣著糊塗裝明白」。梁文道先不回應陸離,卻寫了篇長長的〈 莫貝之別---敬覆方舟子先生〉,語氣總算不卑不亢,論點亦不見強辭之處,可惜的是,他回覆的那篇文章根本不是方舟子寫的,只是方轉貼在自己的網誌上,而且還清清楚楚列明「作者:流光」!梁文道的回覆一出,方舟子立刻在網誌指出他「敬覆錯人了」,還挖苦說「看了半天文章連作者是誰都看不明白,梁仙友煉出什麼眼神了?」

我想說的是,梁文道看漏了「作者:流光」,一點也不出奇。讓我先不打自招,我也以為那篇文章的作者是方舟子,我也看不到那清清楚楚的「作者:流光」四個字。大家也許會認為那只表示我和梁文道一樣不小心;這當然可能,但我還有話說,不過,在我進一步解釋前,請大家先看以下的短片(請不要跳看下文):



你第一次看短片的時候,是否看不到那隻「大猩猩」?這短片是認知心理學家Christopher Chabris和Daniel Simons設計的心理實驗,結果是大部份人都看不到那隻「大猩猩」。「大猩猩」不但在鏡頭前走過,還做出引人注意的動作,我們怎可能看漏眼呢?

其實,我們看東西都是選擇性地看的,即使是一眼關七的人,也不可能看到眼前所有的東西。越是集中看特定的事物,便越容易看漏了不相干的東西;因此,你看那短片時越集中注意力數白衣隊傳球的次數,便越容易看不到「大猩猩」。此外,我們看東西時會有很多假定,這些假定大多是合理的,但卻有可能會錯;在看那短片時,我們不自覺會假定移動的黑色物體是黑衣隊的成員,因為我們只要數白衣隊傳球的次數,當然不會留心這些移動的黑色物體,也就看不到其中一個不是黑衣隊的成員,而是一隻「大猩猩」。

回到梁文道,他看方舟子網誌上的那篇文章時,注意力應該是集中於批評他的論點,不屬於正文的文字,例如「作者:流光」,他便不注意了。還有,他也應該是假定了方舟子網誌上的文章都是方舟子寫的,那就令他更容易看漏了「作者:流光」四字。這四個字在文章裏,不是比那隻「大猩猩」在傳球活動裏更不顯眼嗎?

Chabris和Daniel Simons剛出了一本書,書名就叫The Invisible Gorilla。我還未看此書,但老婆和兒子已看了,都說好看,應是一本不錯的書。

20100815

自殺還是謀殺?

阿祖生意失敗,負債纍纍,決定自殺,一大清早便在自己最愛喝的十八年陳Glenlivet裏放了毒藥,以示必死的決心,待處理了一切死前要交帶的事情後,晚上回家一邊喝毒酒,一邊聽Bruckner第八交響曲,悲壯而高雅地離開人世。

阿占是阿祖的情敵,計劃謀殺阿祖。他不知道阿祖已決定自殺,就在阿祖離家後不久,潛入阿祖家裏;他知道阿祖每晚必喝一點Glenlivet,便在酒裏下毒。湊巧他用的也是阿祖在酒裏已落了的毒藥,這藥無色無嗅,且毒性極強,在那半瓶Glenlivet裏只須落四、五滴,就算喝一小口酒,也必死無疑。阿祖已落了五滴,阿占當然不知,再落五滴,然後抹去所有留下的指紋,保證不會有半點蛛絲馬跡才離去。

是夜,阿祖喝了毒酒,Bruckner第八交響曲的第一樂章還未播完,便毒發了,在一片響亮激昂的銅管和弦樂聲中抽搐死去。

問題:阿祖之死,是自殺還是謀殺?

(阿占意圖謀殺,這是亳無疑問的,無須討論。)

20100814

講心和講金

若干年前,美國一個非牟利機構發信給一些律師,說機構需要法律服務,卻付不起昂貴的律師費,問他們肯不肯只收每小時三十美元的服務費。美國的律師動輒收每小時二、三百美元,你說他們肯不肯只收一折的價錢?你猜對了,他們全都不肯。

那個發信的主管知道律師不肯減價後,並不罷休,再發信給那些律師,這次竟問他們肯不肯捐出一些服務時間!既然三十美元也嫌少,免費怎會肯呀!假如你這麼想,你便錯了;結果是,大部份律師都回覆說樂於幫助該機構。那個主管真的有些心理學洞見。

這個例子我是在Dan ArielyPredictably Irrational一書看到的。這是一本講behavioral economics的書,有很多心理實驗的例子,都非常有趣,尤其是在前半本,令我手不釋卷(用英文的"page-turner"來形容會更傳神)。

Ariely這樣解釋那些律師的行為:人類文明社會有很多行為上的規範,其中兩種大底上是不會共用的,Ariely稱它們為"social norms" 和"market norms",簡單地講,就是講心和講金的分別。假如你有個名畫家朋友送你一幅精心傑作,你只可連聲道謝、讚不絕口,這是講心;後來他另一幅畫在畫廊出售,你想得到就非掏腰包不可了,這是講金。講心和講金有不同的規矩,那些律師看著那減價至每小時三十美元的要求時,仍然視對方在和自已講金,那價錢看來便很不合理,豈能接受;第二封信問他們肯不肯捐出一些服務時間,不是講價錢,他們便很自然看成那是講心了,每個月捐些少時間出來幫助別人,沒所謂吧。

講心和講金一般要分開,如果混淆了,後果可以很嚴重:假如你跟女朋友親熱過後,隨即拿出錢包,問她:「你要錢用嗎?」,你說她會有甚麼反應?

20100813

可憐的猶大

早陣子,兒子忽然說他想讀但丁《神曲》的《地獄篇》(當然是英譯),我覺得奇怪,問他為何有興趣,他說「地獄」這概念很抽象,想看一看但丁怎樣描寫地獄(我後來才知道,原來有個電腦遊戲叫Dante’s Inferno,兒子看來是想比較原著和遊戲的分別)。《神曲》是又長又悶又難懂的敘事詩,我和妻子都不相信兒子會覺得有趣,但還是依他意思買了一本給他。

想不到他斷斷續續地看,竟然大約兩星期便把全書看完,還說好看,並繪聲繪影告訴我們但丁筆下的地獄有多少層、每一層的刑罰是甚麼、哪個著名人物在哪一層等等。我沒看過《地獄篇》,便好奇問他出賣耶穌的猶大在哪一層;原來猶大在最底、也是刑罰最重的一層。他受的刑罰可算古怪,就是給撒旦銜在嘴裏不斷咬噬,皮膚被撕扯下來、再生出、又再被撕扯下來,永無終止(看來撒旦也不好受,因為猶大的味道不會好到那裏)。

其實,猶大出賣耶穌,在神的救贖計劃裏總算有些作用,應記一功。不錯,出賣自己的精神導師罪不輕也,但即使功不補過,也罪不至要受永世給撒旦咬噬剝皮的刑罰吧!

順便一提,《新約》有兩段經文記載猶大之死:《馬太福音》27:5-8說他是上吊自盡死的;《使徒行傳》1:18-19則說他是「仆街」死的,而且死狀恐怖(「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不得了,《聖經》豈不是有矛盾?當然不是喇,他是先上吊,繩子突然斷了,跌下來,再「仆街」至肚破腸流的。這個猶大,真是的,死也死得古怪兼可憐!*


* 另一個矛盾之處就不那麼好講了:猶大死的那個地方後來被稱為「血田」;那塊田,《馬太福音》說是是祭司長用猶大遺下的錢買的,而《使徒行傳》則說是猶大在死前親自買的。

20100812

一個關於性的思想實驗

性和道德有甚麼關係?我對這問題思考得不多,沒有甚麼深刻獨到的見解,只是大底上覺得性在很多方面都被不少人無謂地道德化了。自慰、口交、肛交、濫交、召妓、換妻、戀童、SM、同性戀、婚外情、婚前性行為... 幾乎除了夫妻間男上女下的標準姿勢,所有性行為都會有些人認為是不道德的(其實,就算是夫妻間男上女下,如果發出淫聲浪語,或高潮迭起,也會有人視為不當)。為甚麼呢?

以下我會提出一個思想實驗,刺激有興趣的讀者思考一下。

男女性交有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生殖的可能,二是強烈---甚至可說無與倫比---的快感(當然有例外);「男女性交」,我在這裏界定為「男方生殖器進入女方生殖器內」。我會描述三個想像的情況,然後問一些問題(但不會解答):

1. 人類經歷一場浩劫,生理發生巨變,男女性交喪失生殖的功能,凡欲生兒育女者,必須做手術促成。不過,性交仍給人和從前一樣的快感,所以男男女女(尤其是男)仍樂此不疲。
- 人類在這情況下會不會較少將性道德化?
- 同性戀較易被人接受?
- 婚前性行為較易被人接受?
- 召妓較易被人接受?

2. 人類經歷一場浩劫,生理發生巨變,男女性交仍有生殖的功能,但沒有快感,因為男女性器官完全失去令人產生快感的功能。除了想生育的人,大家都沒興趣造愛(「造愛」一詞被「造人」取代),連自慰、口交等等亦變成稀有行為,妓女消失,色情行業式微...
- 人類在這情況下會不會較少將性道德化?
- 假如沒有性還可以有愛,婚外情是否會和現在一樣,為大部份人所不接受?
- 有愛無性的同性戀較易被人接受?
- 從前不接受婚前性行為的人,態度會否改變?

3. 人類經歷一場浩劫,生理發生巨變,不但男女性交喪失生殖的功能,男女性器官也完全失去令人產生快感的功能。可是,用食指挖別人的鼻孔卻會令人產生性交從前給人的那種快感,男挖女、女挖男、或同性互挖,都有同樣效果,用食指自挖鼻孔則好比從前的自慰。
- 人類在這情況下會不會將食指挖鼻孔道德化?
- 收錢給人挖鼻孔或付錢挖人鼻孔會被認為不道德?
- 濫挖鼻孔會被認為不道德?
- 人類會包著食指、蓋著鼻孔,不給它們外露?

如有興趣回答這些問題,留言無任歡迎。

20100811

低估自己的五種方法

今天狗尾續貂,寫寫低估自己。其實,除非是自卑感特強的人(有天生的,也有後天形成的),我們大多不會在各方面都低估自己。我們會低估自己的,通常是在一些自己不願意做或不願意經驗的事情上,例如忍受肉體痛苦、做有機會出醜的事、借錢給朋友、接受某種嚴格的訓練、和節制自己的欲望等。

在這些事情上低估自己,便大條道理連嘗試也不必了。高估自己的結果一般是自我膨脹,但說來奇怪,上述的那樣低估自己,卻往往不會影響自我形象,令自我收縮;看來,自我形象是自然地傾向膨脹、拒抗收縮的。

其實,有一種低估自己的情況,不但不會令自我收縮,反而令自我膨脹,那就是在自己不屑做或看不起的事情上低估自己。最佳例子,莫過於一些低估自己中文水平的人;這種人喜歡強調地說:「哎呀,我的中文很差,稍為深一點的中文我便看不懂啊!」說時竟帶幾分得意之色。這個例子我也不必多加解釋了,相信大家看了自會發出會心微笑。

昨天寫了高估自己的五種方法,今天寫低估自己的方法,便湊湊數,也舉出五種:

1. 駝鳥法: 拒絕認識或弄清楚自己認為無能為力的事,那麼連解釋為何無能為力也不必了,然後將證明不了自己有能力,當成是證明了自己無能為力。。

2. 自嚇法: 向自己誇大那事的難處,先令自己膽怯,自然就失去信心了。

3. 結盟法: 找個和自己情況類似的人,說「我並不勝他,既然他不能,我當然也不能」;那人很可能也是低估了自己,但用這個方式時你是看不到這點的。

4. 借刀法:找個低估你的人,請他提供誠實的意見;他說你能力不足,你便信到十足。

5. 自殘法:這方法最絕,索性令自己短暫地變成無能為力,然後得出自己以後也無能為力的結論。

這五種方法不是所有情況都適用,要隨機應變,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20100810

高估自己的五種方法

大部份人都在某些方面高估自己,或高估自己的智力,或高估自己的樣貌,或高估自己的學問,或高估自己的涵養,或高估自己的辦事效率,或高估自己在友儕間受歡迎的程度。高估自己的人不一定自以為了不起,例如認為自己只是資質一般的,可能事實上十分魯鈍,那「一般」便已是高估了。

有時候看見一些人,你可能會覺得很難明白他們怎麼會那樣高估自己:分明唱歌走音頻頻,怎麼會認為自己的歌喉不俗?寫一篇簡單的文章也滿紙文法錯誤,怎麼會認為自己的英文可以見人?我沒有做過甚麼研究,但根據我的經驗和觀察,高估自己的方法,最常見的有五種:

1. 過濾法:別人的讚美,就算是隨口說的片言隻字,也烙印在腦裏;批評的,無論善意惡意,都過濾走了,不留半點記憶。久而久之,便覺得人人都稱讚自己了。

2. 擠下法:集中跟不及自己的人比較,並誇大他們不及自己的程度,漸漸形成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

3. 攏上法:集中將自己和公認的出眾人物相比,並替自己不及他們的程度打個折扣,最後會相信自己即使未必可以和他們看齊,但相距亦不遠矣。

4. 自憐法:這個根本不必和別人比較,只是不斷顧影自憐,著眼於自己稍為突出之處,看得久了,便不只是順眼,而是頗有看頭了。

5. 盲目法:這個可能已不是甚麼方法,而是一種心理病了,就是不需理由,不必比較,盲目相信自己就是頂呱呱,就是勝過大部份的人。

1至4可以合用,威力配增;5只須單獨使用,因為有了它,其他方法便是多餘的了。

20100809

二缺一

從夏威夷飛回家,只父子二人,老婆直飛香港,然後再到上海,看世博去也!一來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在這兩三星期內完成,二來也遷就不到兒子開學的時間,老婆素來特立獨行,今次看世博之心既決,沒有我們同行也沒所謂了。

她這一去香港、上海兩地,會長達兩星期;她從來未試過和兒子分開這麼久,相信會有點不習慣吧!不過,上海世博目迷五色,在香港又有不少親人,我絕不擔心她如何打發時間,只待她回來一一細說此行的精彩(或激氣)之處。。

我也未試過跟兒子這麼長時間「相依為命」,回家後不出三、四天,那二缺一的生活,已給了我一點家不成家的感覺。首先,只有兩個人,我便無心做飯燒菜,幾乎餐餐都草草了事(即食麵、碟頭飯、急凍餐….),或出外吃便算了。此外,沒有老婆提醒我要跟兒子做這做那,我整天都埋首在書房裏工作,兒子也樂於躲在自己的房間享受他所理解的獨立自主,於是父子兩人變成只是roommates,大半天過了也不相聞問!整間屋子都靜了,少了生氣。

沒有一種生活是適合所有人的,也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個家;我選擇了有自己的家,而這二缺一不可的感覺,正正給我知道我有的是一個真正的家。

20100808

當頭棒喝

Cook說有興趣看看我不久前完成的書稿,我把書稿電郵給他後不出兩天,他便回覆說已讀了頭兩章;這沒甚麼的,但他接著說的可要命了:「你的英文有問題,過兩天我到你家裏跟你談談吧!」(他以前看過我的兩三篇期刊論文,都沒有批評我的英文,所以他這句說話有點令我覺得意外。)

我一向都認為自己的英文寫得不算好,只是中規中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然而,給人說「有問題」,已是很久也未有之事了。事實上,近幾年我聽到的是有讚無彈;雖然美國人很隨便讚人,這些讚美之辭我只當是客套,可是,有兩三個朋友的話我看得出是認真的;其中一個更主動要求我凡完成新的論文都給他一份,因為他很喜歡我那清楚直截的文風。如此一來,我可能已不知不覺高估了自己的英文寫作水平。Cook那句說話,真是當頭棒喝,令我立時意識到這幾年自己在英文上的自我鞭策的確是鬆懈了,甚至有點自滿自足,進步慢了很多。

到Cook在我面前逐一評點我的英文不是之處時,我才稍為鬆一口氣。原來他說的「有問題」,不是指我犯了很多文法和慣用法的錯,而是指文氣和遣詞造句方面有不少尚待改善之處。Cook自己的文字清通有力,他的批評,我自然覺得有份量;他的意見我有些不贊同,但大部份都說對了,令我獲益不少。

Cook在那裏指指點點我的文字時的模樣,令我想起當年啟蒙老師也是這樣苛刻地批評我寫的東西,我因而進步神速。我已是教授,但Cook既有以教我,就當我是他的學生又何妨?

他臨走前談及某些哲學家的文字,原來他連大名鼎鼎的Elizabeth Anscombe和Rush Rhees都批評得一文不值,說他們的文字「慘不忍睹」("atrocious")!看來他是以很高的要求來批評我的文字,不過,即使別人未必會要求這麼高,他給我的那記當頭棒喝,我還是需要的。

20100807

免費性愛

Woody Allen有句幽默而深刻的說話:"The most expensive sex is free sex." 甚麼是free sex?就是不用付錢而得到的性愛;既是免費,為何又會是最昂貴的呢?Woody Allen說的免費性愛,是指男女朋友或夫妻之間的性愛,那當然是不涉及錢銀交易,可是,說那是免費的,卻大有問題。

從表面看,Woody Allen的意思是要弄到女朋友跟自己上床,之前可要花很多心思、時間、和金錢,到娶她為妻時,已累積了很大的投資,何來免費?是非常昂貴才對。

然而,他那句說話深刻之處是指這種關係一從費用上想,便已是想錯了。本來應該收費而不收費的,才叫免費;男女由愛而性,有甚麼免費不免費的?如果想到那個「費」字,便自然會來個cost-benefit analysis,結果就是發覺世上不但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性愛。

兩情相悅,講心不講金,這是理想主義者的看法。然而,世情薄,人情惡,不少人看愛情如雨送黃昏花易落,到頭來還只是看自己的得失,於是,那個cost-benefit analysis就不能不做了。

這樣的所謂愛情,其實,有多少愛,有多少情?

20100806

把酒兄弟情

四年前到過夏威夷,遊了幾個大島,今次舊地重臨,主要是和弟弟一家找個地方一起度假,好讓兩家的孩子親近親近。他們從加拿大飛來,住在比利時的妹妹剛巧探望他們,所以也一道來了。這次我們只留在Waikiki Beach,享受陽光與海灘,並到附近的一些景點遊覽,沒甚麼緊密的行程,沒甚麼豐富的節目和美食,但小孩和大人都玩得開心,那便足夠了。

其中一晚我和弟弟到一間居酒屋聊天,三幾杯熱呼呼的清酒下肚後,談得格外暢快。談些甚麼?我已記不起了(酒精作怪),大概是音樂、物理學、心理學等我們都有興趣的話題。他雖然不是搞學術的,但跟我一樣,求知欲很強,工餘一直有看書,跟他閒談,我往往會學到些東西。我一向認為他是四兄弟姊妹中資質最高的,不但有音樂天份,而且理解力和分析力都極強,從小學到大學,讀書成績都是他遙遙領先,更是毫不費勁也名列前茅的那種。如果弟弟搞學術,相信會比我棒;他沒有走這條路,是他的抉擇,有學術天份而不搞學術,也不一定是壞事,只要活得充實開心便成了。

其實,我們四兄弟姊妹從小的關係都不特別親切,甚至因各自性格上的缺點,很容易有爭執;弟弟較少引起衝突,而我則隨時會點起火頭,有時弄至火勢頗大。這不是說我們之間沒有兄弟姊妹情,假如弟妹有難,我當然會義不容辭相助,然而,我們之間的關係,因為童年和成長期間在家裏發生的種種事情,就是那麼千絲萬縷、一言難盡。

我很喜歡和好朋友一邊喝酒,一邊高談闊論,那一夜,跟弟弟清酒閒聊,除了有跟朋友一樣的投契,還有那可堪細味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