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5

從吃人肉說起

朋友在網誌上談及吃人肉的問題,我早兩星期前貼的一篇文章裏介紹過的一本書,書名也正是 "What’s Wrong with Eating People?" 。吃人肉有何不妥?這問題不好答。有一點卻很清楚,要是你捧出一碟香噴噴的柱侯枝竹炆人肉,並強調那全不涉及危害他人的行徑(就說那是你自己小腿上割出來的一塊嫩肉吧),大多數人都不會、不敢、不肯吃那碟肉;就算是有膽試那麼一小塊的,人肉一到口裏,很可能便立刻想嘔吐。

其實,即使是飢荒時,有些人寧願餓死,也是不肯吃人肉的。人類跟其他動物一樣,天生拒抗吃同類(但也有例外的);這是天擇(natural selection)的結果,因為拒抗吃同類的動物會有演化上的優勢。大多數人都天生厭惡亂倫和同性戀,其理亦如是。

姑勿論這個演化論的解釋是否正確,我們都不應混淆「吃人肉、亂倫、和同性戀令人噁心」和「吃人肉、亂倫、和同性戀不道德」。道德不道德,不是在於是否令人噁心那麼簡單。吃糞便夠噁心了吧,可不是不道德呀;就算糞便是偷或搶回來吃的,不道德也只在偷搶,不在吃糞。

一談道德我便頭痛了,看來哲學家也幫不了多少忙;德國大哲康德就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但他也認為自瀆不道德啊!自瀆有甚麼不道德呢?只要不是在人前做就只是你自家的自娛之事。

宗教人士可能認為這些道德問題都有清楚明確的答案:答案就在他們的經書或教義裏。例如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說同性戀不道德,所以同性戀就是不道德。(註)但假如《聖經》說跟外母同檯吃飯是不道德的,那麼跟外母同檯吃飯是否就不道德?基督徒的反應當然是「《聖經》沒有這樣說,也不會這樣說」。對!那正是因為跟外母同檯吃飯事實上不是不道德(反而是非常的道德),而這並不取決於《聖經》是否有這樣說。同理,如果你認為同性戀不道德,就不能只訴諸《聖經》,而要拿出些理據來!


(註)《聖經》是否真的說同性戀不道德,也有爭議之處;有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3 則留言:

  1. 噢,怎麼又講這個@@
    周顯以前都寫過篇,還繪聲繪色擬了吃法,菜式~~~邊看邊倒胃口呵。
    http://ladyfirst.hkreporter.com/colum.php?detail_id=535
    道德的標準好因時,地,人而異.除開一些文明人類有所謂的普世價值觀外,好多都不能一概而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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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吃人肉有何不妥? and 吃人肉是否不道德? are not necessarily the same question.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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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You are right, they are not the same question, nor are they taken to be the same question in my e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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